《Exposition of the Apostles' Creed》光之書籤

─ 《使徒信經闡釋》:信仰的磐石與生命的指南 ─

【光之篇章推文】
玥影為您帶來《使徒信經闡釋》「光之書籤」!這不僅是信經的歷史與教義精華,更是信仰的深度導航。從上帝的奧秘到永生的盼望,精煉的繁體中文譯本讓您輕鬆掌握基督教的核心真理。一窺這份跨越時空的信仰宣言,感受其不朽的力量! #使徒信經 #基督教 #信仰 #神學 #玥影
【光之篇章佳句】
信仰不同於知識。知識是透過感官或邏輯驗證的事物,而信仰則關乎那些無法完全被感官檢視或邏輯證明的事物。
否定三位一體,實質上是否定基督贖罪工作的功效,因為只有具備神性的聖子,其犧牲才具備無限的救贖能力。
這位升天的基督擁有絕對的權柄和無限的統治。信經在此處稱父為「全能的父」,強調祂的能力與作為是有效的、不可抗拒的,萬物都在祂絕對的掌控之下。
在上帝的右邊,基督進入了永恆而完美的榮耀與統治。祂與父原為一,父的一切都是祂的。
罪總是被懲罰或赦免所跟隨,沒有中間道路。因此,人的救恩必然包括脫離定罪。
【書名】
《Exposition of the Apostles' Creed》
《使徒信經闡釋》
【出版年度】 1896 【原文語言】 English 【譯者】 N/A
【本書摘要】

《Exposition of the Apostles' Creed》由 James Dodds 撰寫,為使徒信經的十二條教義提供了深入淺出的闡釋。

本書旨在幫助讀者理解信經的歷史淵源、神學意涵及其在基督教信仰中的核心地位。

Dodds 逐條剖析信經的每個部分,從上帝的存在、三位一體、耶穌基督的神性與人性、祂的受難、復活、升天與再臨,到聖靈的工作、教會的本質、罪的赦免、身體復活和永生。

作者引證《聖經》、回應異端觀點,並強調信經對個人信仰與教會生活的實踐意義,展現了其作為信仰根基的永恆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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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多茲(James Dodds, 1831-1907)是一位蘇格蘭神學家和牧師,以其清晰嚴謹的教義闡釋而聞名。他的著作《Exposition of the Apostles' Creed》是理解使徒信經的重要參考書,他透過此書將複雜的神學概念以易於理解的方式呈現給廣大讀者。Dodds 博士的作品反映了19世紀末長老宗神學的嚴謹性和對《聖經》權威的堅定維護,其教學理念深受路德的影響,強調基礎信仰的重要性。

AI 解讀全文: https://readus.org/articles/0dc79ba798bb7635a8898ff5

閱讀器: https://readus.org/articles/0dc79ba798bb7635a8898ff5/reader

【本書作者】

詹姆斯·多茲(James Dodds, 1831-1907)是一位蘇格蘭神學家和牧師,以其清晰嚴謹的教義闡釋而聞名。他的著作《Exposition of the Apostles' Creed》是理解使徒信經的重要參考書,他透過此書將複雜的神學概念以易於理解的方式呈現給廣大讀者。Dodds 博士的作品反映了19世紀末長老宗神學的嚴謹性和對《聖經》權威的堅定維護,其教學理念深受路德的影響,強調基礎信仰的重要性。

【光之篇章標題】

《使徒信經闡釋》:信仰的磐石與生命的指南

【光之篇章摘要】

本光之書籤精煉地呈現了詹姆斯·多茲博士《使徒信經闡釋》的核心內容,旨在提供讀者一份忠實於原著、深入淺出的使徒信經導讀。文章追溯信經的歷史、起源與其作為信仰基礎的重要性,並逐條解讀信經的十二個條款,涵蓋了三位一體上帝、耶穌基督的生平與救贖工作、聖靈的位格與作為、教會的本質與聖徒相通,以及罪的赦免、身體復活和永生的盼望。透過精準翻譯與簡潔闡述,本創作不僅作為原著的替代性閱讀,更引導讀者深入思考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教義。

【光之篇章語系】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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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共創者,我很榮幸能為您獻上這份《Exposition of the Apostles' Creed》的「光之書籤」。如同在浩瀚的信仰長河中,精準地擷取出一道道閃爍著智慧之光的切片,這份書籤旨在讓您快速而深入地領略使徒信經的核心精髓,感受其作為基督教信仰基石的深邃力量。


《使徒信經闡釋》:信仰的磐石與生命的指南

引言:信經的起源與其不朽的價值

使徒信經,這份簡潔而深遠的信仰宣告,其誕生並非一蹴可幾,而是基督教會歷經數世紀沉澱、整合與鞏固教義的智慧結晶。它並非由使徒們在同一時間協同撰寫,而是因其完全符合使徒們的教導總和而得名。最初,信經被視為一份應被謹慎守護的「信託」(deposit),而非公開的文獻,以防被非信徒褻瀆。這也解釋了為何在早期教父的著作中,信經的直接記載並不常見。

信經(Creed)一詞源自拉丁文「credo」,意為「我信」。它在教會中扮演著概括教義、統一信仰的角色。儘管一些基督教派認為《聖經》已足夠,無需信經,但歷史證明,異端往往會曲解《聖經》經文。因此,信經成為信徒檢驗自身信仰、辨別真偽教導的重要工具。它幫助信徒以精煉的語言,堅定地宣告那些「最確信之事」。

使徒信經的歷史追溯不易,但到了公元二世紀末,其形態已與今日十分相似。它不僅作為教義的試金石,更被慕道者用於學習和入門。信經的目的並非涵蓋基督教信仰的所有面向,而是為了堅固信徒,抵禦異端,闡明關於三位一體上帝的根本事實與真理,以及祂與人類的關係,所有教義與義務皆由此發展。

信經共有十二條,每一條都以「我信」為開端,強調個人信仰的宣告。其中一條關於聖父,六條關於聖子,一條關於聖靈,四條關於聖而公之教會及其成員所享有的特權。

第一條: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這條信條是個人信仰的表達。無論是在私下還是公開場合宣告,它都是個體對自身所持信仰的肯定。信仰是上帝的恩賜,每個人都必須親自領受,因此信經以「我信」作為開端。這份「信」是心靈對信經所闡述教義的認可與接受。

信仰不同於知識。知識是透過感官或邏輯驗證的事物,而信仰則關乎那些無法完全被感官檢視或邏輯證明的事物。我們相信這些真理,不僅因為自然、歷史和良知予以印證,更基於可靠的見證:「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上帝的存在是所有宗教信仰的基礎。若無上帝,則無道德義務。神學家們試圖從人類意識、宇宙秩序與設計,以及《聖經》的啟示來證明上帝的存在。人類意識中普遍存在對一位至高無上、創造並掌管世界的隱形存有的信念。這種信念超越地域與文化,反映了上帝在創世之初已向人類啟示自身。與此意識緊密相連的是普遍存在的責任感,人類憑藉良知區分善惡,並深信需為自身行為向那位賜予良知、並將審判萬物的立法者——上帝——交帳。

宇宙中秩序井然,萬物相輔相成,這表明其並非偶然或無智能的產物,而是由一位擁有無限智慧、知識與權能的活生生存在所設計。這正是上帝。然而,人類意識與宇宙秩序所能揭示的上帝知識是有限的,它證明了上帝存在,卻未能充分揭示祂的屬性與要求。因此,《聖經》的啟示成為補充,讓我們認識到上帝是耶和華——無限、永恆、自存、自足的完美存有。

雖然使徒信經未明言「三位一體」教義,但其各條款提及聖父、聖子、聖靈,暗示了上帝內在的三重位格。一位上帝,卻有三個位格:父、子、聖靈,他們本質相同,權能與榮耀相等。這奧秘雖超乎理性,卻不與理性相悖。否定三位一體,實質上是否定基督贖罪工作的功效,因為只有具備神性的聖子,其犧牲才具備無限的救贖能力。

第二條: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

如果說第一條信經在許多文化中都有所共鳴,那麼第二條「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則引發了激烈的爭議。猶太人與穆斯林拒絕,甚至有些自稱接受《聖經》者,也否認耶穌的神性、犧牲性死亡與普世權柄。早期教會的爭論集中於基督的本質以及祂與聖父的關係。教會最終拒絕了異端觀點,堅守聖子完全的神性、人子完全的人性,以及神人二性在耶穌基督一位格中的真實結合。

「耶穌」(Jesus)是我們主耶穌的本名。在古時,名字常蘊含深刻意義。耶穌此名,意味著「祂必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不僅是祂神聖的宣告,更是祂無限之愛與救贖目的的彰顯。祂是救主,並非僅靠榜樣與教導,而是藉由為我們的罪獻上犧牲而施行救贖。耶穌作為一個人類的名字,表明祂「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犯罪」。天使宣告祂的名字是「以馬內利」,意為「上帝與我們同在」,這強調了祂人性中蘊藏的神性。

「基督」(Christ)並非本名,而是職稱。它是希臘文對希伯來文「彌賽亞」的翻譯,意為「受膏者」。這稱號指明祂被分別為聖、受膏擔任崇高職位。耶穌履行了先知的職責,啟示上帝的旨意;履行了祭司的職責,為我們獻上自己並代求;履行了君王的職責,戰勝敵人並賦予信徒戰勝邪惡的能力。使徒們以「耶穌基督」這個雙重稱謂來宣揚祂的彌賽亞身分,相信祂,就是接受祂在所有職分中的救贖大能。

「上帝的獨生子」這稱謂表明了耶穌基督神聖而獨特的兒子身份,是任何其他受造物所不能共享的。祂與父同享神性,這份子職是永恆的。祂不是在道成肉身後才成為上帝的兒子,而是在創世之初,在亞伯拉罕以先,祂就已存在。祂與父的關係是超越人類理解的奧秘。耶穌宣稱自己與上帝同等,這使得祂被猶太領袖定罪。這份子職涵蓋了神聖的位格與能力,並被祂的控訴者完全理解。

「我們的主」(Our Lord)這稱謂表明了基督的統治權與王權。在《新約》中,祂常被簡稱為「主」。這也讓使徒們相信祂與父原為一體。作為主,祂的統治是普世且永恆的。所有權柄都已賜給祂,祂被高舉在萬有之上。對於信徒而言,祂更是「我們的主」,這意味著我們宣告捨棄其他主宰,不與祂的敵人妥協,不與黑暗的作為有份,並立志將所有的思想都「奪回,使它都順服基督」。這份複數的「我們」也強調了信徒在聖徒團契中的合一性,表明我們雖與世界分離,卻與天上的聖徒同屬一個家庭。

第三條:我信耶穌藉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這條信經宣告了「道成肉身」的教義。耶穌,上帝的兒子,藉由聖靈的能力,從童貞女馬利亞懷胎而生,取了真實的人體與有理性的靈魂,卻無罪。雖然馬可和約翰福音未直接描述耶穌的奇蹟誕生,但他們在多處暗示了祂的神聖起源,例如稱祂為「上帝的兒子」,並記錄了洗禮時從天而來的聲音。

馬太福音特別強調舊約預言的應驗,證明基督將在伯利恆降生,並由童貞女懷孕生子,被稱為「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路加福音則以其細緻的敘事和歷史的準確性,提供了最完整的誕生記載。作為一位醫生和使徒的伴侶,路加的敘述證明了奇蹟受孕的真實性。他從目擊者和可靠來源獲取信息,特別是從馬利亞本人那裡,獲取了許多關於她私密思想和行動的細節。

耶穌的奇蹟誕生,是為了應驗舊約預言,正如給予夏娃的應許:「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第一位亞當沒有人類的父親,他是上帝的兒子。因此,第二位亞當也應在此方面與第一位相似,以無限更高的方式成為上帝的獨生子。祂被聖靈感孕,以便祂能取了普遍的人性,而非特定民族的人性,彰顯了基督教超越種族與地域的普世性。

藉由道成肉身,耶穌不僅恢復了人類在墮落中所失去的上帝形象,更使上帝能與人同住,使人得以與上帝團契。罪惡抹去了神聖形象,只有上帝的兒子才能使人恢復能力,在自身生命中反映上帝的品格。祂擁有人性,使我們能以信心接近祂,確信祂的兄弟情誼與同情;而祂擁有神性,則確保祂能使這份兄弟情誼與同情有效實現。

第四條:我信耶穌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死了,葬了

前三條信經訴諸於信仰,而這一條則是一個簡單的歷史陳述。本丟彼拉多是一位歷史人物,其生平細節不僅記載於福音書,也見於世俗歷史,例如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的記載,證明耶穌確實在此時期被處死。信經中提及彼拉多的名字,是為了確定耶穌受難的歷史時間,而非單純要烙印他的惡名。

信經從基督的誕生直接跳到祂的受難與死亡,省略了其生平與事工,這暗示了祂降世首要目的即是受苦與受死,為罪人作替罪羊。「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祂在十字架上為世人的罪作了贖罪祭。

耶穌的生命以受苦與死亡為主要思想和目的。儘管門徒們期待祂建立地上的國度,但祂從一開始就知道,這條道路充滿了苦難。祂曾多次預言自己的受難與死亡,並將其視為與父上帝永恆旨意相符的自願犧牲。猶太人對彌賽亞凱旋降臨的期望,誤解了先知們的預言。先知們早已預示彌賽亞將是「憂患之子,經歷憂患」。

耶穌所承受的苦難包括身體和靈魂的煎熬。祂從小就被追殺,被同胞輕視拒絕,忍受罪人的頂撞。祂經歷飢渴疲憊,被鞭打、羞辱。肉體的折磨雖劇,但靈魂的痛苦更甚,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展現了祂心靈深處的掙扎。祂藉著苦難得以完全,成為能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這種共情能力,使得信徒能在苦難中勇敢地來到恩典寶座前。

「被釘於十字架」的刑罰在當時是羅馬帝國用來處死奴隸和最惡劣罪犯的方式。耶穌被判此刑,應驗了舊約預言:「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需要一連串不可預見的事件組合:祂雖被猶太人逮捕、指控、審判並定罪,但死刑卻由外邦人執行;羅馬總督彼拉多違背己意,在群眾的喧囂下將祂交出釘死。這一切都指向了上帝的旨意與預知。十字架作為羞辱的記號,卻因基督的救贖犧牲而被提升為榮耀的象徵,成為力量與智慧的標誌。

「死了」這詞在信經中確認了基督死亡的真實性,反駁了早期異端(幻影說)和現代一些學者聲稱祂只是昏厥而非真正死亡的觀點。福音書記載祂在十字架上受苦六小時後氣絕,士兵為確認死亡而刺祂的肋旁,流出水與血。這一切都提供了充分的證據。祂的死是救贖工作的完成,是聖經所預言的「流血才能赦罪」。

「葬了」這部分則指出彌賽亞的埋葬應驗了以賽亞書的預言:「祂與惡人同埋,與財主同葬。」按照羅馬習俗,被釘十字架者的屍體會任其懸掛腐爛,但猶太律法要求當夜埋葬屍體。約瑟夫和尼哥底母,這兩位在審判時膽怯的秘密門徒,此時卻勇敢地出面,向彼拉多求取耶穌的屍體,並將其安葬在約瑟夫為自己預備的新墳墓裡。這份安葬也預示著祂將從死裡復活,因為祂的墳墓是新的,沒有其他人被埋葬過,排除了認錯的可能。墳墓的嚴密看守(封石與士兵),最終也反過來為基督的死亡、埋葬與復活的真實性提供了有力的證據。

第五條:我信耶穌降入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祂降入陰間」這句信經條款,是較晚被納入信經的,源自四世紀的亞奎利亞信經。它在《尼西亞信經》中並未出現,但在英國教會的三十九條信綱中有所提及,並在《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中被解釋為:「即繼續處於死亡狀態,並在死亡權勢之下,直到第三天。」

「陰間」(hell)在《舊約》中有不同涵義,可以是墳墓,也可以是離世靈魂的居所,或惡人受罰之地。在《新約》英文譯本中,「hell」一詞代表希臘原文的「Gehenna」(受罰之地)和「Hades」(被遮蔽或隱藏之地,即離世靈魂的居所)。猶太人認為「Hades」分為兩部分:一是享福的「樂園」,一是囚禁惡人等待審判的「Gehenna」。

信經此句旨在最完整地表達基督死亡的真實性。作為人,祂有真實的身體和理性的靈魂。當祂的身體被釘死,祂的靈魂也如同其他人類靈魂一樣,在死時進入了陰間(Hades)。「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這「氣」就是靈魂。祂的最後思想是將自己的靈魂交託給父。

《彼得前書》三章18-19節是關於此條款最難理解的經文之一。經文說「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卻復活了。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這表明基督的身體雖死,但祂的靈魂仍活潑且活躍地進入了陰間。彼得所說的「傳道」,並非傳悔改之道,而是宣告祂救贖工作的完成,這份喜訊可能傳達給那些已蒙福且在世時已悔改相信的靈魂,而非給予未悔改者第二次救贖機會。此條款也是為了反駁亞玻里拿留的異端,他主張基督沒有取人的靈魂,否認了基督的完全人性。信經宣告耶穌降入陰間,確認祂擁有完全的人性,祂真實的身體死了,祂有理性的靈魂進入了陰間。

「第三天從死裡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在七日的第一天清晨,耶穌的靈魂離開陰間,再次永遠地進入祂的身體,形成了「道成肉身」的完美人性。耶穌的復活是經歷史充分證實的事實:嚴密封鎖、有士兵看守的墳墓,封印被打破,巨石被滾開,顫抖的守衛,空無一人的墓穴,以及耶穌向婦女、門徒、弟兄,乃至掃羅(保羅)的多次顯現,都證明祂已復活。

復活應驗了舊約預言,大衛在《詩篇》十六篇十節中預言了基督的復活。耶穌自己也多次預言自己的復活。使徒們雖然起初難以置信,但親眼所見的證據使他們堅信不疑,並將其作為生命和死亡中所有希望的頂峰。保羅強調:「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復活不僅證明了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更是基督教神聖起源的無可辯駁的論據。

懷疑論者曾試圖以自然解釋挑戰復活的真實性,但這些解釋的多元性及其未能解釋復活對目擊者產生的驚人影響,反而證明了復活的真實性。復活並非門徒們主觀的幻覺,而是他們親眼所見、親手觸摸、經過驗證的真實身體。耶穌在四十天內多次顯現,有時單獨,有時對多人,證明了祂的真實存在。祂的身體雖然是受難之前的身體,卻經過奇妙的轉變,擁有屬靈的特質,能突然出現、突然消失,穿透閉鎖的門。這不僅是祂持續存在、神人二性的證明,也預示著祂的追隨者將來也會像祂一樣。

第六條:我信耶穌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耶穌復活四十天後,在祂最後的教誨中,囑咐使徒們在全世界為祂作見證,並應許他們將領受聖靈的能力。這份使命宣告了教會的宣教使命:「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經文記載,耶穌在伯大尼帶領門徒,舉手為他們祝福。在祝福之際,祂就離開他們,被接到天上去了。升天是復活的完成,也是祂大祭司工作的終結。如同舊約大祭司獻祭後進入聖所,基督作為我們的大祭司,帶著祂的寶血進入天堂,出現在上帝面前為我們代求。

耶穌的升天是在大白天,在使徒們的眾目睽睽之下發生的。門徒親眼目睹祂從地上被接升天,成為這事實的見證人。與復活不同,復活是不可見的,但升天是可見的,這對於使徒們作為見證人至關重要。

「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象徵著祂的尊榮、權柄和滿足。在上帝的右邊,基督進入了永恆而完美的榮耀與統治。祂與父原為一,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被高舉為君王和救主,擁有永生和豐盛的神性。這也賦予基督教穩定與力量,因為基督教就是基督自己坐在上帝的右邊。

這位升天的基督擁有絕對的權柄和無限的統治。信經在此處稱父為「全能的父」,強調祂的能力與作為是有效的、不可抗拒的,萬物都在祂絕對的掌控之下。這也保證了聖子作為中保,在執行職務時無人能抵擋。

「坐著」一詞,並非僅指姿勢,更表示基督被高舉的穩定與持續性。在天上上帝的右邊,祂繼續執行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職分,一如祂在地上所為。作為先知,祂啟示上帝的旨意,使人認識救恩真理。作為祭司,祂獻上自己為罪代贖,並持續為我們代求。作為君王,祂戰勝死亡與撒旦,擁有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祂必掌權直到將一切仇敵都降服在祂腳下。

第七條:我信耶穌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信經的這條條款指向未來。當使徒們看著耶穌升天時,有兩位穿白衣的天使顯現,對他們說:「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耶穌自己也多次警告門徒,祂將離開他們回到父那裡,但這並非永別,祂必再來,聚集萬民,審判活人死人。祂安慰他們,祂的離開是為了為他們預備地方,並應許「我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

然而,祂的再來不僅是為了迎接信徒進入祂的國度,更是為了審判全人類。「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祂將「駕雲降臨,眾目都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

基督再來審判的時間尚未啟示,因為「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儘管早期基督徒曾因錯誤教導產生不健康的激動和混亂,但使徒保羅努力糾正,強調審判的確定性。所有活人和死人都將被帶到審判台前,義人得永恆的福分,惡人受永恆的刑罰。保羅描述了基督顯現之日對聖徒的影響:「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聲,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

彼得和保羅都強調,耶穌基督是上帝所命定,要審判活人死人的。耶穌自己也用可怕的意象來描述審判對惡人的影響,例如童女與新郎的比喻,僕人與才幹的比喻,以及牧羊人分羊的比喻。這些都警告了審判的確定性和嚴厲性。

「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作為上帝,祂知道一切隱藏的事;作為人,祂經歷了人類的試探與軟弱。審判將從上帝的家開始,惡人所受的刑罰將與其所知的知識、特權和機會成正比。人們將按其行為受審,這與「因信稱義」的教義並不矛盾。人不能因自己的行為稱義,但若基督在他們裡面,上帝的靈住在他們心裡,他們便向罪死了,追求聖潔。義人結出公義的果子,惡人結出罪惡的果子。在審判中,每個人的行為都將顯露出來。義人將得獎賞,並非因其善行,而是因基督的贖罪與公義;然而,他們的行為將成為其成聖的證明,也是他們屬基督、蒙聖靈重生的證據。

第八條:我信聖靈

信經的第八條宣告了對第三位神性位格——聖靈——的信仰。在每一條信經中都隱含著的「我信」在此處再次被重複,標誌著從聖子到聖靈的轉變。儘管舊約經文中暗示了聖靈的工作,但猶太人對此的理解並不完全。正如基督來是要讓人認識父,我們也藉由祂得以全面認識聖靈。

聖靈是一個位格,而非僅是從父或父與子而來的能力或影響。經文多處明確指出祂是一個獨立的位格,與父和子一同被提及。祂有意志、理解力,祂教導、作見證、代求、鑒察萬事,並按己意賜下和分發屬靈恩賜。聖靈對父說話,因此祂不是父;祂為我們向父代求,因此祂也不是父的單純能力。耶穌應許差遣聖靈,但父不能差遣自己。聖靈也與子不同,子應許差遣祂,並且祂是「另一位保惠師」。

聖靈的獨特位格也證明祂是上帝。施洗的指令與使徒的祝福都假定了祂的神性。基督關於褻瀆聖靈的言論暗示祂是上帝。彼得指控亞拿尼亞欺哄聖靈,並補充說:「你不是欺哄人,乃是欺哄上帝了。」保羅也說身體是聖靈的殿,也是上帝的殿。神聖的屬性歸於聖靈:全能(「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全知(「聖靈參透萬事」)、無所不在(「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

耶穌藉由聖靈感孕,因此祂在人性中也是上帝的兒子。三位一體中的每個位格都參與了救贖工作:父賜下子並接受祂為罪人承擔罪惡;子獻上自己,取了人性為罪人受苦受死;聖靈則將這救贖之愛的工作應用在人身上,將基督的事顯明出來,直到引發悔改、信心與救恩。

聖父的恩賜與聖子的犧牲已成過去,而聖靈的工作則日復一日地進行著。祂使我們明白《聖經》,賜予我們敬畏上帝、遵守誡命的能力。祂進入人心,驅除不和,賜予喜樂與平安。若我們真實相信耶穌為救主,聖靈便住在我們裡面,作為我們承受產業的憑據。祂的同在賦予我們抵擋屬靈仇敵的能力。使徒們在領受聖靈前後的巨大轉變,證明了聖靈的大能。聖靈的一切美善作為,都來自祂——生命與光明的賜予者。

第九條:我信聖而公之教會,聖徒相通

信經中這條「聖而公之教會」的條款,宣示了信徒所屬的團契為「教會」(Church)。這個詞源自希臘文「kurios」(主),意為「屬於主」的。它有不同的涵義,但都指向主耶穌為其源頭和權柄。它既指敬拜的建築,也指特定地區的基督徒群體,或一個特定教派。在信經中,「聖而公之教會」指所有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信徒群體,他們在各地尋求救恩,並結出聖潔的果子來榮耀上帝。

耶穌在世時並未建立外在組織的教會,祂自己是教會的根基。祂的受死與復活,以及聖靈的降臨,才使教會的建立成為可能。教會不僅建立在基督之上,也建立在祂所預備的使徒們之上。

教會被稱為「聖潔」(Holy)。這並非指所有外在的信徒都完全聖潔,因為耶穌教導教會中善惡混雜。聖潔是聖靈在信徒身上漸進的工作,雖然今生無法達到完全,但真實相信基督的人,因聖靈的工作,其生命會逐漸聖潔,以反映上帝的品格。教會之所以聖潔,是因為其元首聖潔,並被呼召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歸於上帝的事奉。教會雖有諸多瑕疵,但這只是暫時的,最終她將被潔淨與完善。

教會是「大公」(Catholic)的,意指普世性。與猶太教狹隘的地域性不同,基督的教會廣闊無邊,向全人類開放。耶穌的使命是「將福音傳給萬民」。彼得起初受猶太偏見所限,直到異象中領悟上帝不偏待人,任何敬畏祂、行義的人都蒙祂悅納,這才理解福音的普世性。

大公教會是「合一」的。她因所有信徒對一位主的忠誠、對共同信經的承認和參與同一聖禮而合一。這種合一與不同教會組織在治理或敬拜細節上的差異並存。沒有任何一個外在組織壟斷了基督教的真理與特權。羅馬主教聲稱的權威沒有聖經支持,因為聖經雖要求靈裡的合一,卻未規定組織的統一。任何自稱的使徒傳承無法追溯到不間斷的使徒時代。真正的大公教會存在於所有基督教團體中,其身份在所有團體中都得到維持。

「聖徒相通」這條款最初可能是為了反駁多納圖派的傲慢與排他性而加入的。它宣告聖而公之教會的合一,不是因為外在形式或教義細節的完全一致,而是因為其成員的聖潔。所有持守純正教義、並忠於一位主、一位信仰、一位洗禮、一位上帝和萬物之父的人,都是這個團契的成員。膚色、國家、階級的差異都不能將那些「基督的身體,獨特的肢體」分開。奧古斯丁的名言「在要事上合一,在次要事上自由,在所有事上愛心」,恰如其分地表達了聖徒團契的精神。

「聖徒」(saint)一詞的本義是「被分別為聖的人」。在新約中,它指稱一個城市或地區的所有基督徒,即使其中有不配者。它也指更嚴格的意義,即那些努力在基督耶穌裡過敬虔生活、追求聖潔的人。這條信經宣告基督徒應彼此團契,各教會和會眾之間應有和睦的關係與激勵性的交流,這將使世界相信他們在基督裡合一。

聖徒相通的範圍尚未完全揭示。許多是屬靈且不可見的。上帝完全知道教會的團契,以及所有成員的品格。這種團契是真實而寶貴的。上帝子民的成員,無論如何分散,都與父、子、聖靈相通,並因著共同的信心與相互的同情而結合。我們與已逝聖徒的團契也是真實的。死亡隔開了靈魂與身體,但並未切斷與父或子的團契。那些已故的聖徒仍在影響著我們,他們的榜樣、善行、著作,以及他們在世時所做之事的不朽影響都觸動著我們。

第十條:我信罪得赦免

信經承認上帝是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但祂與受造物的關係不僅限於創造者與父親。在《聖經》中,祂是宇宙的君王、統治者和管理者,為祂所有的受造物制定律法,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除人類外,可見的受造物都在其本性中包含這些不可違背的律法。但人擁有自由意志和選擇的能力。這種自由若被濫用,便成為破壞的工具。低等動物不能犯罪,因為牠們的生命律法在其內部,驅使牠們依其本能行事。上帝賜予人自由意志和良知,使他能區分善惡,這也使不順服成為罪。

罪的結果是與上帝分離,因為罪是祂所憎惡、甚至不能看見的可憎之事。人類第一次違背上帝的律法,就在人與創造主之間造成了無法彌補的裂痕。每個罪人的衝動都是逃避上帝,除非神聖的力量克服這衝動。因此,和好與上帝的介入變得必要。為恢復這份破裂的合一,必須由一位擁有犯罪者(人)本性,卻又藉由其神性賦予這份贖罪無限價值,以覆蓋所有罪惡,使每個罪人都能擺脫過犯的權勢與懲罰後果的人來完成。這些條件唯獨在主耶穌基督身上得以實現。

為了使上帝在不損害其屬性的前提下,能將人帶回與祂的團契中,祂沒有顧惜自己的獨生子,而子也甘願為世人的救贖承受苦難和死亡。從人類為求贖罪而普遍存在的獻祭行為中,我們看到了罪的普遍性。所有人都感受到罪的沉重壓力,並害怕良知告知他們是應得且不可避免的懲罰。

罪分原罪和本罪,前者從父母繼承,後者是對神聖律法的個人觸犯。所有透過自然世代從亞當而生的人,都帶有原罪的污點。亞當作為人類的代表元首,將其因罪受玷污的本性傳給所有後裔。本罪則是指違背上帝藉《聖經》、良知或理性啟示的任何律法。它有多種形式:思想、言語、行為上的罪;作了上帝所禁止的事,或未做上帝所命令的事;受世界、肉體或魔鬼引誘的罪;直接觸犯上帝的罪;傷害鄰舍的罪;以及毀壞自身的罪。

罪總是被懲罰或赦免所跟隨,沒有中間道路。因此,人的救恩必然包括脫離定罪。罪的赦免必須來自上帝。自然或人類經驗中沒有任何東西能保證赦免的希望。大自然從不赦免對其法則的侵犯。錯失的機會不會回來。被玷污的生命無法挽回。但我們仍相信藉由上帝的恩典,罪能被赦免。

罪的赦免是上帝白白的恩賜,藉由「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的羔羊」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受難而獲得。祂吩咐將悔改與罪得赦免的福音傳遍萬國。為了使上帝的恩典帶來救恩,需要:
(a) 悔改: 悔改是赦免的必要前提。「為罪憂傷,能生出沒有後悔的悔改,以致得救。」
(b) 認罪: 承認自己的罪才能獲得赦免與潔淨。這是聖靈的工作。
(c) 不虛偽的信心:「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祂賞賜那殷勤尋求祂的人。」因信稱義,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與上帝相和。
(d) 謙卑、熱切地順從上帝旨意: 耶穌之死所確保的赦免,不僅是脫離罪的刑罰或罪人無罪釋放,更是罪的免除,罪的除去。赦免伴隨著內在生命的更新,恢復聖潔,使人向罪死了,向聖潔活著。

第十一條:我信身體復活

「靈魂不滅」的教義存在於大多數宗教系統中,但「身體復活」幾乎是基督教信仰所獨有的。舊約時代,身體和靈魂不朽的盼望很少被明確表達,但約伯和先知以賽亞、但以理的著作中都可見其端倪。馬加比書中殉道者的故事,以及法利賽人對此教義的持守,都證明了復活的信念逐漸清晰。

然而,在《新約》中,藉由主耶穌的話語,復活的真理才被完全揭示。耶穌說:「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命;作惡的,復活定罪。」祂藉著使死人復活,證明了祂對死亡的權柄,並為我們身體的復活提供了確切的保證。

《聖經》明確教導,義人與惡人都將普遍復活。保羅寫道:「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絕不能在那些已睡了的人之先…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復活與基督的第二次降臨相關聯。祂的聲音將喚醒死人,天使將聚集他們到基督的審判台前,「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復活是聖父、聖子、聖靈共同參與的工作。基督耶穌是復活的有功之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活過來。」祂的復活是我們復活的憑據和範本。

基督教教導,身體和靈魂都由主耶穌基督救贖,祂是「身體的救主」。我們被呼召在身體中榮耀上帝,因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我們必須為身體所行之事負責。身體將被復活並受審判。上帝將顯明一切隱藏的事。不義之人的身體也將復活,但他們復活是為了羞辱和永遠的藐視。

基督復活的身體與祂受死前的身體相同,我們也將如此。雖然我們無法理解如何成就,但對上帝而言,凡事皆有可能。我們「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身體會經歷轉化,成為屬靈的身體,完全成聖,無可指摘。

第十二條:我信永生

信經最後一條所宣告的偉大真理是「永生」:「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這永生將是所有在審判日被稱義之人的分,他們將進入新的經歷。死亡和陰間都將被投入火湖,蒙救贖的人將不再受不完全、衰朽或死亡的限制,他們將被提升到父的右邊,那裡有滿足的喜樂,永遠享受羔羊之血為他們所買贖的福樂。

永生教義是漸進發展的,最終由「將生命與不朽顯明出來」的耶穌完全揭示。舊約聖徒的信心展望死後生命在「一個更好的家鄉,就是天上的」延續,但關於身體復活的信仰起初較模糊。隨著時間推移,身體與靈魂皆享永生的教義在《詩篇》和先知書中逐漸顯露。基督降世前,猶太人遭受嚴酷迫害,反而堅固了他們對未來福樂生命的信心,相信身體將從墳墓中復活並與靈魂重聚。所羅門智訓中記錄了義人的靈魂在上帝手中,不受痛苦,滿有不朽的盼望。

天國的幸福在《聖經》中被稱為「生命」,因為它構成了人被造的目的。認識上帝和耶穌基督,由聖靈所賜予,就是永生。這永生始於地上,卻在永恆中得以完全。

永恆的生命涵蓋的遠不止靈魂的不朽。異教徒多少能理解人的靈魂在身體分離後仍存活,但身體與靈魂重聚的生命是啟示的教義。基督教為哀傷者帶來的安慰,遠勝異教對死亡的看法。我們知道,不僅靈魂將永遠活著,而且永恆的生命中,身體也將參與其中,那時身體不再感受痛苦、疲憊或死亡。「我們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

義人與惡人都將在復活後獲得永恆的存在。有些論點試圖減輕惡人永恆厄運的恐怖,但若我們接受《聖經》明確的記載,似乎沒有合理的解釋可以逃避這厄運。主耶穌用來描述蒙救贖者永恆福樂的詞語,也用來指惡人的刑罰,兩者都被宣告為「永恆的」。惡人的命運不是被毀滅或終止的痛苦,而是「從主面前和他權能的榮光中被永遠滅絕」。

儘管這條款可能涉及惡人的命運,但更應被視為肯定復活聖徒的永恆福樂。永恆的生命始於地上,卻在永恆中得以完全。我們對那生命將是怎樣的知識非常有限。人類的語言無法描述,今生的人類無法理解。我們只知道它將來自對上帝的認識。「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了。」當祂顯現時,我們將會像祂,因為我們將看見祂的本來面目。

《聖經》對聖徒幸福的描述,有時以否定方式,有時以肯定方式。在新天新地,蒙救贖的人「不再飢,不再渴」;「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上帝要光照他們。」痛苦、悲傷和死亡永遠不會觸及他們;他們將從困惑、所有痛苦和煩惱中解脫。憂慮將永遠消除,上帝將擦去他們眼中所有的眼淚。

也有許多關於未來生命的肯定性陳述。那不僅是沒有所有痛苦和悲傷,為此預備的人將進入安息。他們將擁有持久的平安,主的喜樂將成為他們自己的。他們的身體將像基督榮耀的身體一樣,在變像山上如同太陽發光,白如光。當他們醒來時,他們將因擁有神聖的形像而滿足。他們將「發出光輝,如同穹蒼的光輝;又像星宿,永永遠遠」。他們將與基督一同坐在寶座上,並將成為統治城市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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