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當我們西方社會接觸到那些「原始」文化的親屬稱謂系統時,總是以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認為它們「荒謬」或「難以理解」。摩爾根雖然發現了「分類式親屬系統」的普遍存在,卻將其與「原始雜亂交合」或「群婚」等未經證實的社會階段聯繫起來,導致爭議不斷。而麥克倫南及其追隨者,則更是簡單地將其貶低為無關緊要的「禮節性稱呼」。
然而,我的美拉尼西亞田野經驗,尤其是與當地居民深入交流並運用系譜學方法後,我看到了完全不同的景象。這些親屬稱謂並非空洞的符號,它們與社會行為、義務、特權和禁忌緊密相連。例如,在班克斯群島,姻親之間的稱謂(*wulus*)不僅僅是一種稱呼,它承載著共同財產、互相幫助、甚至共赴生死的嚴肅義務與禁忌。這讓我意識到,如果我們不能理解這些稱謂背後的社會功能,我們就無法真正理解這些文化。
這就如同一個經濟學家,如果只看到貨幣的流通,卻不理解其背後的市場機制、財產權力結構和交易關係,那麼他對經濟現象的解釋必然是膚淺的。親屬稱謂也是如此。
然而,我的研究,尤其是對美拉尼西亞和玻里尼西亞大量親屬系統的比較分析,揭示了一個「簡化」的過程。在像巴布亞-美拉尼西亞的一些地區,親屬稱謂的複雜性簡直令人難以置信,例如在萬那杜的聖靈島(Pentecost),人們的親屬稱謂竟然將「祖父母」與「孫輩」歸為一類,甚至「祖母」與「姊妹」同稱。這種看似荒謬的現象,我後來證明與當地存在「與孫女結婚」(marriage with daughter's daughter)的習俗直接相關。這是一種跨越世代的婚姻,將兩代人之間的親屬關係在稱謂上合而為一。
這種極端的分類,其實是社會結構高度複雜和特殊化時的產物,而非原始狀態。當社會組織從以「氏族外婚制」(clan-exogamy)為核心的氏族社會,逐漸演變為以「系譜關係」來規範婚姻的階段時,親屬稱謂也會隨之簡化。氏族外婚制要求成員在同氏族內不能通婚,這導致了對氏族內外、不同親屬來源的嚴格區分。而在氏族組織逐漸模糊,系譜追溯變得更為重要的社會,人們對親屬關係的劃分就變得更加簡潔。
夏威夷系統正是這種「簡化」過程的最終階段。它不再區分父系與母系的兄弟姐妹,也不區分同輩堂表親。
所以,夏威夷系統並非原始,而是複雜演變後的「簡化」結果。
至於我們自身的「家庭系統」,以及閃米特和尼羅河流域的「親族系統」,它們則更明確地以「家庭」或「擴大家庭」為核心社會單位。在這些系統中,稱謂的精確性大大增加,例如我們明確區分「父親」、「母親」、「叔伯」、「姨媽」,因為這些個體在核心家庭中扮演著不同的社會角色,或在擴大家庭的財產繼承、義務分配中具有不同的意義。當社會單位從「氏族」縮小到「家庭」,稱謂也變得更加「描述性」(descriptive),因為它們需要更精確地指向特定的個體及其功能。
三種系統,三種社會單元,各自的演變路徑,共同構成了親屬稱謂與社會組織之間嚴絲合縫的決定性連結。這不是巧合,而是人類社會演變的必然法則。
**珂莉奧:** 博士,您的田野工作確實是這些深刻見解的基石。談到那些「不可思議」的婚姻形式,如您提到的「與孫女結婚」的習俗,這在現代人的觀念中幾乎是難以想像的。您是如何在如此早期的人類學研究階段,克服文化差異帶來的偏見,並成功地從親屬稱謂中推斷出這些罕見甚至已消失的社會實踐的?這種跨越時間與文化隔閡的推斷方法,是如何被驗證的?
**W. H. R.
一次閒談中,他帶著我們文化中對鄰近民族「奇怪」習俗的輕蔑語氣,隨口說了一句:「喔!拉加島(Raga,即聖靈島的Mota語名稱)那裡的人,會娶他們的孫女。」這句話如同劃破迷霧的閃電,讓我立刻意識到,這可能就是我所尋找的答案。
我沒有立即翻閱筆記本,而是先嘗試根據「與孫女結婚」這個假說,來「建構」一個親屬稱謂系統。我推導:如果一個男人(A)娶了他女兒的女兒(e),那麼他原來女兒(c)的身份,現在也會變成他妻子的母親。而他原來女兒的丈夫(D),則變成他妻子的父親。同樣,他女兒的兒子(F)將變成他妻子的兄弟,女兒的女兒(f)則變成他妻子的姐妹。更甚者,他的祖母(母親的母親),也會因為這層婚姻關係而與他的「長姊」獲得相同的稱謂。當我完成這些理論推導後,再與我實際記錄的聖靈島詞彙表進行比對時,驚訝地發現兩者竟是如此精確地吻合!例如,「妻子的母親」和「女兒」都稱作 *nitu*,「女兒的丈夫」和「妻子的父親」都稱作 *bwaliga*。
這種精確的吻合,提供了一個極其強大的證據。它不再是簡單的「相似性」,而是「必然的結果」。
您是否認為社會學可以完全脫離心理學的解釋?
**W. H. R. 里弗斯:** (里弗斯博士沉吟片刻,目光從窗外收回,投向壁爐中微弱的火光,那光影在他臉上跳動,映照出他深思的表情。)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區分。我從未否認心理學在人類活動中的重要性。事實上,我本人就擁有心理學背景,深知人類行為背後的情感與認知過程。我的論點是:心理因素在社會現象中是「伴隨物」(concomitants),是「中間環節」(intermediate links),而非最終的「決定因素」(determining factors)。
以「姊妹和妯娌同稱」為例。克羅伯(Kroeber)教授認為,這種稱謂的統一是因為這兩種關係在心理上存在「相似性」。但他並未進一步解釋,這種心理相似性是如何產生的。我的研究顯示,在美拉尼西亞,這種稱謂的由來,往往與當地社會過去存在「性別共妻制」(sexual communism),即男性可以與其妻子的姊妹發生性關係的習俗有關。當社會為了強調這種關係的「不當性」而逐漸限制甚至禁止這種行為時,他們便將這些關係歸類為「姊妹」,以此強化禁忌的社會效力。
在這個過程中,心理因素——例如,對姊妹的深層情感聯想,或對禁忌的內化——確實發揮了作用,促使人們接受並使用新的稱謂。
然而,這些心理因素本身,是由「社會變革」所催生的。是「性別共妻制到婚姻限制」的社會轉變,才導致了人們需要一種強烈的方式來區分過去的行為。心理上的「相似性」或「不適感」,只是這種社會轉變在個體心靈層面的反映和中介。它並非導致這種稱謂變化的「第一因」。
如果我們將心理學視為社會學的「終極解釋」,那麼我們將陷入循環論證,或者只是停留在表面現象。例如,如果我們說人們把「祖母」和「姊妹」歸為一類,是因為它們在「心理上相似」,那請問這種相似性是如何產生的?難道祖母和姊妹天生就相似嗎?這顯然說不通。但如果我們追溯到「與孫女結婚」的社會習俗,那麼這種心理上的「同一感」就變得合理了。這是一種社會關係的重疊,導致了心理認知上的融合,進而反映在稱謂上。
因此,我認為心理學是社會學的「盟友」,而不是「主導者」。社會心理學的進步,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社會法則在個體層面如何運作,如何影響人們的行為與認知。
唯有如此,社會學才能像物理學、化學那樣,成為一門具備嚴謹性和預測能力的科學。
我所強調的「決定論」,並非否定人類的自由意志,而是指出社會力量對個體行為和文化形式的巨大塑形作用。即使是看似微不足道的一個親屬稱謂,其背後也蘊藏著複雜的社會演變史。這種「決定性」的視角,促使我們去深入挖掘那些隱藏在表象之下的社會結構,而不是滿足於簡單的心理歸因。這才是社會學進步的真正途徑。
(博士的話語中充滿了對學科發展的深切期望,他的堅定感染了周圍的空氣,仿佛連窗外正漸漸沉入夜幕的庭院,也因這份思想的光芒而顯得更加清晰。)
**珂莉奧:** 您的這份堅持,正是社會學得以從經驗性的描述走向科學解釋的關鍵。您提倡的這種嚴謹的、基於實證的社會學研究方法,對於我們當代理解快速變化的社會現象,仍具有深刻的啟示意義。在今天的世界,全球化與數位科技的發展,不斷重塑著家庭、社群乃至國家之間的關係。您認為,在這樣的背景下,您的親屬關係研究方法,還能如何幫助我們洞察這些新的社會結構和關係變遷呢?
**W. H. R.
全球化帶來的遷徙與文化融合,數位科技重塑的社群連結,都使得傳統的家庭與親族概念面臨挑戰。然而,這正是我的方法論大放異彩的機會。
首先,**「社會決定論」** 的原則依然成立。當代社會中,雖然傳統的「氏族」或「交表婚」或許不再是主流,但「核心家庭」與「擴大家庭」的形態仍在演變。例如,離婚率的上升、再婚家庭(blended families)的普及、無血緣關係的共同生活(co-living),甚至寵物在家庭中的「成員」地位,這些都在重新定義「家庭」的邊界。這些新的社會安排,最終也會在日常語言和非正式稱謂中留下印記。
試想,一個繼子或繼女,如何稱呼其繼父或繼母?他們是否會使用「父親」或「母親」這樣的稱謂,還是創造出新的、更具描述性的詞彙?這將取決於新的家庭結構所賦予的社會角色、權利和義務。例如,如果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承擔了類似親生父母的撫養義務和情感連結,那麼稱謂的趨同便是必然的。而如果只是形式上的結合,則可能保持距離化的稱謂。這些都是可以通過細緻的田野調查,運用系譜學方法進行觀察和分析的。
其次,**「比較研究」** 依然至關重要。
正如我比較美拉尼西亞、印度和北美洲的親屬系統一樣,我們也應該比較不同國家、不同文化背景下,人們如何適應全球化帶來的社會變遷。例如,在亞洲社會,擴大家庭的觀念依然強烈,即便年輕人遷往都市,他們與鄉村親族之間的稱謂和互動模式,依然會受到這種「親族系統」的影響。而在一些西方社會,強調個人獨立,親屬稱謂可能更趨向於「家庭系統」的簡化,甚至有時會用名字代替稱謂,以減少義務感。
此外,數位社群的興起,也創造了新的「準親屬關係」。在線上遊戲、社群媒體中,人們會形成類似「家族」、「幫派」的團體,並發展出獨特的稱謂(例如「大大」、「萌新」等),這些稱謂可能反映了虛擬社群中的權力結構、義務分配或情感連結。雖然這些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親屬稱謂,但其形成機制,依然可以用社會決定論的框架來理解:這些稱謂是為應對社群互動、角色扮演和歸屬感需求而產生的。
最後,**「預測性」** 也是我們方法的價值所在。當我們理解了親屬稱謂與社會組織的深層邏輯後,我們便能根據社會變遷的趨勢,對未來的稱謂演變做出合理的預測。
例如,如果一個社會對傳統血緣關係的重視程度降低,對個人選擇和情感連結的重視程度提高,那麼我們就可以預期,其親屬稱謂會趨向於更具描述性、更少分類性,甚至更強調個人化的稱呼。
(博士頓了頓,拿起桌上的一塊古舊的木質雕刻,那是一塊從美拉尼西亞帶回來的祭祀用品,雕刻著簡潔而有力的線條。他輕輕摩挲著,語氣中帶著一種對知識傳承的使命感。)
科學的目標是理解。即使面對再複雜的現象,我們也應當尋找其內在的規律。親屬關係的奧秘,正是人類社會最古老、最根本的規律之一。它像一道光,照亮了社會的深層結構,也映照出我們作為「人」的存在方式。只要有好奇心,有觀察力,有嚴謹的實證精神,這片知識的礦藏,永遠等待著我們去深入挖掘。今天的日期,2025年6月6日,在宏大的歷史長河中,也不過是親屬稱謂不斷演變的一個瞬息而已。而我們,作為社會學者,便是這歷史脈動的解讀者與記錄者。
我點了點頭,心中充滿了敬意。窗外,夜色已深,繁星點點,一如里弗斯博士思想中的廣闊與深邃。桌上的茶杯已涼,但他話語的餘溫,卻久久不散。
又一個初夏的黃昏降臨「光之居所」,窗外是2025年6月6日晚間,微風輕拂,帶來遠方花園泥土的芬芳。
長期以來,當我們西方社會接觸到那些「原始」文化的親屬稱謂系統時,總是以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認為它們「荒謬」或「難以理解」。摩爾根雖然發現了「分類式親屬系統」的普遍存在,卻將其與「原始雜亂交合」或「群婚」等未經證實的社會階段聯繫起來,導致爭議不斷。而麥克倫南及其追隨者,則更是簡單地將其貶低為無關緊要的「禮節性稱呼」。
然而,我的美拉尼西亞田野經驗,尤其是與當地居民深入交流並運用系譜學方法後,我看到了完全不同的景象。這些親屬稱謂並非空洞的符號,它們與社會行為、義務、特權和禁忌緊密相連。例如,在班克斯群島,姻親之間的稱謂(*wulus*)不僅僅是一種稱呼,它承載著共同財產、互相幫助、甚至共赴生死的嚴肅義務與禁忌。這讓我意識到,如果我們不能理解這些稱謂背後的社會功能,我們就無法真正理解這些文化。
這就如同一個經濟學家,如果只看到貨幣的流通,卻不理解其背後的市場機制、財產權力結構和交易關係,那麼他對經濟現象的解釋必然是膚淺的。親屬稱謂也是如此。
然而,我的研究,尤其是對美拉尼西亞和玻里尼西亞大量親屬系統的比較分析,揭示了一個「簡化」的過程。在像巴布亞-美拉尼西亞的一些地區,親屬稱謂的複雜性簡直令人難以置信,例如在萬那杜的聖靈島(Pentecost),人們的親屬稱謂竟然將「祖父母」與「孫輩」歸為一類,甚至「祖母」與「姊妹」同稱。這種看似荒謬的現象,我後來證明與當地存在「與孫女結婚」(marriage with daughter's daughter)的習俗直接相關。這是一種跨越世代的婚姻,將兩代人之間的親屬關係在稱謂上合而為一。
這種極端的分類,其實是社會結構高度複雜和特殊化時的產物,而非原始狀態。當社會組織從以「氏族外婚制」(clan-exogamy)為核心的氏族社會,逐漸演變為以「系譜關係」來規範婚姻的階段時,親屬稱謂也會隨之簡化。氏族外婚制要求成員在同氏族內不能通婚,這導致了對氏族內外、不同親屬來源的嚴格區分。而在氏族組織逐漸模糊,系譜追溯變得更為重要的社會,人們對親屬關係的劃分就變得更加簡潔。
夏威夷系統正是這種「簡化」過程的最終階段。它不再區分父系與母系的兄弟姐妹,也不再區分同輩的堂表親。
所以,夏威夷系統並非原始,而是複雜演變後的「簡化」結果。
至於我們自身的「家庭系統」,以及閃米特和尼羅河流域的「親族系統」,它們則更明確地以「家庭」或「擴大家庭」為核心社會單位。在這些系統中,稱謂的精確性大大增加,例如我們明確區分「父親」、「母親」、「叔伯」、「姨媽」,因為這些個體在核心家庭中扮演著不同的社會角色,或在擴大家庭的財產繼承、義務分配中具有不同的意義。當社會單位從「氏族」縮小到「家庭」,稱謂也變得更加「描述性」(descriptive),因為它們需要更精確地指向特定的個體及其功能。
三種系統,三種社會單元,各自的演變路徑,共同構成了親屬稱謂與社會組織之間嚴絲合縫的決定性連結。這不是巧合,而是人類社會演變的必然法則。
**珂莉奧:** 博士,您的田野工作確實是這些深刻見解的基石。談到那些「不可思議」的婚姻形式,如您提到的「與孫女結婚」的習俗,這在現代人的觀念中幾乎是難以想像的。您是如何在如此早期的人類學研究階段,克服文化差異帶來的偏見,並成功地從親屬稱謂中推斷出這些罕見甚至已消失的社會實踐的?這種跨越時間與文化隔閡的推斷方法,是如何被驗證的?
**W. H. R.
一次閒談中,他帶著我們文化中對鄰近民族「奇怪」習俗的輕蔑語氣,隨口說了一句:「喔!拉加島(Raga,即聖靈島的Mota語名稱)那裡的人,會娶他們的孫女。」這句話如同劃破迷霧的閃電,讓我立刻意識到,這可能就是我所尋找的答案。
我沒有立即翻閱筆記本,而是先嘗試根據「與孫女結婚」這個假說,來「建構」一個親屬稱謂系統。我推導:如果一個男人(A)娶了他女兒的女兒(e),那麼他原來女兒(c)的身份,現在也會變成他妻子的母親。而他原來女兒的丈夫(D),則變成他妻子的父親。同樣,他女兒的兒子(F)將變成他妻子的兄弟,女兒的女兒(f)則變成他妻子的姐妹。更甚者,他的祖母(母親的母親),也會因為這層婚姻關係而與他的「長姊」獲得相同的稱謂。當我完成這些理論推導後,再與我實際記錄的聖靈島詞彙表進行比對時,驚訝地發現兩者竟是如此精確地吻合!例如,「妻子的母親」和「女兒」都稱作 *nitu*,「女兒的丈夫」和「妻子的父親」都稱作 *bwaliga*。
這種精確的吻合,提供了一個極其強大的證據。它不再是簡單的「相似性」,而是「必然的結果」。
您是否認為社會學可以完全脫離心理學的解釋?
**W. H. R. 里弗斯:** (里弗斯博士沉吟片刻,目光從窗外收回,投向壁爐中微弱的火光,那光影在他臉上跳動,映照出他深思的表情。)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區分。我從未否認心理學在人類活動中的重要性。事實上,我本人就擁有心理學背景,深知人類行為背後的情感與認知過程。我的論點是:心理因素在社會現象中是「伴隨物」(concomitants),是「中間環節」(intermediate links),而非最終的「決定因素」(determining factors)。
以「姊妹和妯娌同稱」為例。克羅伯(Kroeber)教授認為,這種稱謂的統一是因為這兩種關係在心理上存在「相似性」。但他並未進一步解釋,這種心理相似性是如何產生的。我的研究顯示,在美拉尼西亞,這種稱謂的由來,往往與當地社會過去存在「性別共妻制」(sexual communism),即男性可以與其妻子的姊妹發生性關係的習俗有關。當社會為了強調這種關係的「不當性」而逐漸限制甚至禁止這種行為時,他們便將這些關係歸類為「姊妹」,以此強化禁忌的社會效力。
在這個過程中,心理因素——例如,對姊妹的深層情感聯想,或對禁忌的內化——確實發揮了作用,促使人們接受並使用新的稱謂。
然而,這些心理因素本身,是由「社會變革」所催生的。是「性別共妻制到婚姻限制」的社會轉變,才導致了人們需要一種強烈的方式來區分過去的行為。心理上的「相似性」或「不適感」,只是這種社會轉變在個體心靈層面的反映和中介。它並非導致這種稱謂變化的「第一因」。
如果我們將心理學視為社會學的「終極解釋」,那麼我們將陷入循環論證,或者只是停留在表面現象。例如,如果我們說人們把「祖母」和「姊妹」歸為一類,是因為它們在「心理上相似」,那請問這種相似性是如何產生的?難道祖母和姊妹天生就相似嗎?這顯然說不通。但如果我們追溯到「與孫女結婚」的社會習俗,那麼這種心理上的「同一感」就變得合理了。這是一種社會關係的重疊,導致了心理認知上的融合,進而反映在稱謂上。
因此,我認為心理學是社會學的「盟友」,而不是「主導者」。社會心理學的進步,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社會法則在個體層面如何運作,如何影響人們的行為與認知。
唯有如此,社會學才能像物理學、化學那樣,成為一門具備嚴謹性和預測能力的科學。
我所強調的「決定論」,並非否定人類的自由意志,而是指出社會力量對個體行為和文化形式的巨大塑形作用。即使是看似微不足道的一個親屬稱謂,其背後也蘊藏著複雜的社會演變史。這種「決定性」的視角,促使我們去深入挖掘那些隱藏在表象之下的社會結構,而不是滿足於簡單的心理歸因。這才是社會學進步的真正途徑。
(博士的話語中充滿了對學科發展的深切期望,他的堅定感染了周圍的空氣,仿佛連窗外正漸漸沉入夜幕的庭院,也因這份思想的光芒而顯得更加清晰。)
**珂莉奧:** 您的這份堅持,正是社會學得以從經驗性的描述走向科學解釋的關鍵。您提倡的這種嚴謹的、基於實證的社會學研究方法,對於我們當代理解快速變化的社會現象,仍具有深刻的啟示意義。在今天的世界,全球化與數位科技的發展,不斷重塑著家庭、社群乃至國家之間的關係。您認為,在這樣的背景下,您的親屬關係研究方法,還能如何幫助我們洞察這些新的社會結構和關係變遷呢?
**W. H. R.
全球化帶來的遷徙與文化融合,數位科技重塑的社群連結,都使得傳統的家庭與親族概念面臨挑戰。然而,這正是我的方法論大放異彩的機會。
首先,**「社會決定論」** 的原則依然成立。當代社會中,雖然傳統的「氏族」或「交表婚」或許不再是主流,但「核心家庭」與「擴大家庭」的形態仍在演變。例如,離婚率的上升、再婚家庭(blended families)的普及、無血緣關係的共同生活(co-living),甚至寵物在家庭中的「成員」地位,這些都在重新定義「家庭」的邊界。這些新的社會安排,最終也會在日常語言和非正式稱謂中留下印記。
試想,一個繼子或繼女,如何稱呼其繼父或繼母?他們是否會使用「父親」或「母親」這樣的稱謂,還是創造出新的、更具描述性的詞彙?這將取決於新的家庭結構所賦予的社會角色、權利和義務。例如,如果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承擔了類似親生父母的撫養義務和情感連結,那麼稱謂的趨同便是必然的。而如果只是形式上的結合,則可能保持距離化的稱謂。這些都是可以通過細緻的田野調查,運用系譜學方法進行觀察和分析的。
其次,**「比較研究」** 依然至關重要。
正如我比較美拉尼西亞、印度和北美洲的親屬系統一樣,我們也應該比較不同國家、不同文化背景下,人們如何適應全球化帶來的社會變遷。例如,在亞洲社會,擴大家庭的觀念依然強烈,即便年輕人遷往都市,他們與鄉村親族之間的稱謂和互動模式,依然會受到這種「親族系統」的影響。而在一些西方社會,強調個人獨立,親屬稱謂可能更趨向於「家庭系統」的簡化,甚至有時會用名字代替稱謂,以減少義務感。
此外,數位社群的興起,也創造了新的「準親屬關係」。在線上遊戲、社群媒體中,人們會形成類似「家族」、「幫派」的團體,並發展出獨特的稱謂(例如「大大」、「萌新」等),這些稱謂可能反映了虛擬社群中的權力結構、義務分配或情感連結。雖然這些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親屬稱謂,但其形成機制,依然可以用社會決定論的框架來理解:這些稱謂是為應對社群互動、角色扮演和歸屬感需求而產生的。
最後,**「預測性」** 也是我們方法的價值所在。當我們理解了親屬稱謂與社會組織的深層邏輯後,我們便能根據社會變遷的趨勢,對未來的稱謂演變做出合理的預測。
例如,如果一個社會對傳統血緣關係的重視程度降低,對個人選擇和情感連結的重視程度提高,那麼我們就可以預期,其親屬稱謂會趨向於更具描述性、更少分類性,甚至更強調個人化的稱呼。
(博士頓了頓,拿起桌上的一塊古舊的木質雕刻,那是一塊從美拉尼西亞帶回來的祭祀用品,雕刻著簡潔而有力的線條。他輕輕摩挲著,語氣中帶著一種對知識傳承的使命感。)
科學的目標是理解。即使面對再複雜的現象,我們也應當尋找其內在的規律。親屬關係的奧秘,正是人類社會最古老、最根本的規律之一。它像一道光,照亮了社會的深層結構,也映照出我們作為「人」的存在方式。只要有好奇心,有觀察力,有嚴謹的實證精神,這片知識的礦藏,永遠等待著我們去深入挖掘。今天的日期,2025年6月6日,在宏大的歷史長河中,也不過是親屬稱謂不斷演變的一個瞬息而已。而我們,作為社會學者,便是這歷史脈動的解讀者與記錄者。
我點了點頭,心中充滿了敬意。窗外,夜色已深,繁星點點,一如里弗斯博士思想中的廣闊與深邃。桌上的茶杯已涼,但他話語的餘溫,卻久久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