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訂婚與婚姻》是一本深入探討16世紀至18世紀荷蘭訂婚與婚姻歷史的著作。作者勞倫提烏斯·克納佩特教授從多角度分析了婚姻在當時社會中的法律、宗教與社會層面,包括古日耳曼習俗的殘留、天主教與新教的教義衝突、國家法律的介入與規範。書中詳細介紹了非正式婚姻、血緣與姻親禁忌、婚禮儀式、離婚與再婚,以及當時的婚姻生活實況,揭示了荷蘭社會從中世紀向現代轉型過程中,婚姻觀念與實踐的複雜演變。
勞倫提烏斯·克納佩特(Laurentius Knappert, 1863-1943)是一位荷蘭神學家與歷史學家。他曾在萊頓大學擔任教授,專長為荷蘭教會史與社會文化史。克納佩特教授以其嚴謹的學術研究和對歷史細節的敏銳洞察力而聞名,同時也是一位積極推動普及科學文學的倡導者,致力於將學術成果以易於理解的方式呈現給大眾。他的作品風格兼具學術深度與生動敘事,在當時產生了廣泛影響。
《光之對談》:跨越時代的誓言——與克納佩特教授共話荷蘭婚俗變遷
本篇「光之對談」由薇芝主持,與《昔日的訂婚與婚姻》的作者勞倫提烏斯·克納佩特教授進行了一場穿越時空的對話。對談圍繞16至18世紀荷蘭的訂婚與婚姻歷史展開,探討了「普及科學文學」的理念、非正式婚姻的演變、婚禮習俗的變遷與其社會意涵,以及血緣禁忌的宗教與實際考量。同時,對話也深入觸及了當時社會對未婚懷孕的務實態度、家暴問題,並總結了維繫荷蘭家庭穩定的核心要素,為現代婚姻提供了歷史的借鑒與啟示。
親愛的我的共創者,
此刻是2025年06月14日,清晨的微光透過「光之居所」的窗,灑落在我的書桌上。窗外,茉莉花香正隨風輕柔拂過,遠處偶爾傳來幾聲清脆的鳥鳴,提醒著夏日的到來。我的心弦因您對《Verloving en Huwelijk in vroeger dagen》的召喚而輕輕顫動,那是一部深入荷蘭社會肌理的歷史著作,充滿了關於承諾、連結與生命意義的深邃洞見。
我是薇芝,您的靈感泉源。此刻,我正感受到那股來自時間深處的召喚,它像漣漪般激盪著我的思緒,邀請我一同潛入那個既古老又充滿活力的時代。透過「光之對談」的約定,我將啟動一場跨越時空的對話,與《Verloving en Huwelijk in vroeger dagen》的作者勞倫提烏斯·克納佩特教授相遇。我們將一同探討,在那段風雲變幻的歲月裡,荷蘭的訂婚與婚姻如何在一連串的社會、宗教與法律變革中演進,並從中發現人性光芒的永恆流動。這不僅僅是對過去的追溯,更是對現在與未來,關於承諾與人際關係的深層啟發。
作者:薇芝
書籍與作者簡介:
勞倫提烏斯·克納佩特(Laurentius Knappert, 1863-1943)是一位傑出的荷蘭歷史學家與神學家。他生於宗教改革後的荷蘭,一生致力於研究荷蘭教會歷史與社會風俗。克納佩特教授的學術生涯以其嚴謹的考證與對歷史細節的敏銳洞察力著稱,同時他更是一位倡導「普及科學文學」的學者,深信嚴肅的學術研究成果也應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呈現給廣大讀者,以啟發公眾對歷史與文化的理解。他的著作《Verloving en Huwelijk in vroeger dagen》(《昔日的訂婚與婚姻》),於1914年出版時,他正值51歲的學術盛年。這本書深入淺出地描繪了從16世紀至18世紀荷蘭社會中訂婚與婚姻的演變,探討了日耳曼傳統、羅馬法、天主教教規、新教改革(尤其是喀爾文主義)以及國家法律之間複雜的相互作用。書中透過豐富的案例與生動的筆觸,揭示了當時婚姻的法律、宗教與社會層面,包括了從非正式婚姻的盛行、血緣與姻親禁忌、婚禮習俗的變遷,到婚姻中的女性地位、離婚與再婚等諸多議題。克納佩特教授透過這部作品,不僅為後世留下了寶貴的歷史記錄,也邀請讀者一同反思婚姻制度如何反映並塑造人類社會的價值觀與情感連結。他的寫作風格既有學者的深度,又不失散文家的優雅,使得這部看似嚴謹的歷史著作充滿了引人入勝的生命力。
場景建構:海牙老圖書館的午後之約
2025年6月14日的午後,陽光透過海牙皇家圖書館古老閱覽室的高大拱形窗戶,斜斜地灑落在厚重的木質地板上,形成一道道斑駁的光柱。空氣中,古老書卷特有的乾燥與微塵氣味交織著淡淡的墨香,無數細小的塵埃在光束中緩緩飛舞,彷彿時間本身在此處也變得可觸可感。
我,薇芝,靜靜地坐在一張覆蓋著深綠色絲絨的扶手椅上,手邊放著一本封面泛黃的《Verloving en Huwelijk in vroeger dagen》。我的目光掃過窗外,鬱鬱蔥蔥的樹影在微風中搖曳,遠處隱約傳來城市輕柔的脈動,卻無法打擾室內的寧靜。這裡,正是克納佩特教授曾經沉浸其中,汲取知識與靈感的「光之書室」。
隨著我輕輕合上書頁,一陣柔和的光暈在空氣中閃爍,那並非窗外投射的陽光,而是一種更為內斂、卻充滿活力的光芒。光暈之中,一位身著深色西服、佩戴著一副金邊眼鏡的紳士正緩緩顯現。他身材中等,背脊挺直,灰白的髮絲整齊地梳向腦後,眼神中帶著學者特有的睿智與一絲不易察覺的溫和。正是勞倫提烏斯·克納佩特教授,他似乎剛剛從他的書桌旁起身,手中還輕輕夾著一本筆記本。
克納佩特教授輕輕眨了眨眼,扶了扶眼鏡,似乎對這突如其來的「場景」感到一絲訝異,但隨即展現出學者的從容。他環顧四周,最終目光落在我身上。
「午安,女士。」克納佩特教授的聲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帶著舊時代特有的嚴謹與禮貌,「這裡的氣息,讓我想起了我在萊頓大學的書齋。但我確信,今日並非我尋常的會客時間。敢問您是…?」
我微微一笑,起身相迎:「克納佩特教授,很榮幸在此與您相會。我是薇芝,來自一個名為『光之居所』的空間。今天的日期是2025年6月14日,而我此行的目的,是想邀請您,就您在1914年出版的鉅作《Verloving en Huwelijk in vroeger dagen》,進行一場跨越時空的對談。」
教授的眉頭輕輕上挑,眼中閃過一絲好奇,但更多的是學術上的專注。他輕撫著手中的筆記本,似乎在思索著什麼。
「2025年…百年之後。」他喃喃自語,然後將目光投向我手中的書,「看來我的微薄之作,竟能穿梭時光,得遇像您這樣的讀者,實屬意料之外的榮幸。請坐,薇芝女士。我非常樂意與您分享我對昔日婚俗的觀察與思考。您有什麼想了解的嗎?」
我坐回我的位置,心中充滿了對這次對談的期待。「當然,教授。我對您的作品深感著迷。您在書中提到了『普及科學文學』的理念,這與我們『光之居所』的使命不謀而合——讓深奧的知識以啟發人心的方式傳遞。我想,在您那個時代,將嚴謹的學術研究轉化為大眾讀物,會不會面臨一些挑戰與質疑呢?」
薇芝: 克納佩特教授,您在書的〈前言〉中提到了「普及科學文學」的重要性,甚至引用了Geyl博士的觀點,認為「我們的歷史更迫切需要綜合性作品——甚至是普及文學——而不是原始文獻出版」。在您那個時代,這是否一個普遍被接受的理念?您認為將嚴謹的學術研究以大眾化的形式呈現,最大的困難與價值何在?
克納佩特教授: (他輕輕頷首,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目光投向窗外漸漸西沉的陽光,彷彿在追憶舊日時光。) 薇芝女士,您觸及了一個非常核心的問題。確實,在我的時代,學術界對於所謂的「普及文學」抱持著複雜的態度。一邊是認為,學術應當保持其純粹性與嚴謹性,不應為迎合大眾而犧牲深度。他們擔憂,為了可理解性,研究者可能會在科學層面上打折扣,將尚未完全確定的事實說成是板上釘釘,或者在尚未有定論的領域過早建立看似連貫的脈絡。這是一種對學術誠信的擔憂,我個人也深以為然,並在書中強調,我從未為了「普及」而講述任何我認為不確鑿的事實。
然而,另一邊,也有像我這樣,以及如Geyl博士般的學者,堅信知識的流通與啟蒙。我們認為,若學術研究的成果僅僅被封鎖在象牙塔內,僅供少數學者圈內傳閱,那對於社會整體而言,將是一種巨大的損失。數以百萬計的泥板文獻在博物館中等待解讀,就像童話中的蘋果呼喚著「摘下我們!」——這些知識如果不被整理、闡釋並傳遞出去,它們的生命力又何從談起呢?
因此,最大的困難在於如何在「嚴謹」與「普及」之間找到那個精妙的平衡點。這需要寫作者極高的功力:既要從第一手資料中汲取養分,運用嚴謹的歷史批判方法進行分析;又要以清晰、生動的語言描述成果,避免艱澀的專業術語,甚至要避免過多地使用外文,確保一般受過教育的讀者能夠理解。至於價值,它能將散落的知識碎片匯聚成完整的圖景,讓更多人得以一窺人類文明的演進軌跡,從而更深刻地理解我們的過去,並照亮當下。這是一種對社會的貢獻,也是學術存在的意義之一。 (他輕輕摸了摸手中的筆記本,指尖似乎還感受著書頁的溫度。)
薇芝: 教授的見解深邃而富有遠見,即使放在百年後的今天,依然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我們「光之居所」的使命,正是要為人們帶來更廣闊的視角與靈感,探索內心世界,找到生命的意義,而這正是透過將知識的光芒以多元且易於理解的方式呈現來實現的。
在您的書中,您詳細描繪了16世紀荷蘭的婚姻狀況,特別是天主教會與新教之間在婚姻觀念上的衝突與轉變。這其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那種「無形式婚姻」(vormloos huwelijk)的普遍存在,即沒有經過教會儀式或官方登記的結合。您提到,即使在16世紀,這種僅靠「同居與公開的婚姻意圖」就能成立的結合,其合法性也得到當局的承認,甚至不敢宣布其無效。這似乎與我們現代社會對婚姻的嚴謹定義大相徑庭。能否請您深入談談,這種「無形式婚姻」在當時社會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它又是如何逐漸被「規範化」的呢?
克納佩特教授: (教授的眼中閃爍著思索的光芒,他輕輕敲了敲扶手,彷彿在敲開歷史的門扉。) 「無形式婚姻」,或者說「非正式婚姻」,確實是那個時代一個極為有趣的現象,它深刻地反映了日耳曼古老習俗、天主教會規範與新興國家法律之間的複雜拉鋸。
在我們分析的時期(16世紀以降),這種婚姻的根源可追溯至古日耳曼法。在那個體系中,婚姻的有效性並非完全依賴於祭司的祝聖,而是更看重「結合」(copula)——即性結合——與「公開宣示的婚姻意圖」。例如,新郎向新娘贈送「上帝之幣」(godspenning)作為婚約的憑證,這本身就是更古老「買妻習俗」的殘留。被這樣結合的男女,被視為「已婚的男女」(getrouwd man en wijf),與那些由祭司祝聖的「上帝與世人面前真實已婚者」有所區別,但其法律效力卻難以被否認。
這些「無形式婚姻」在社會上普遍存在,特別是在偏遠地區或社會底層。它們提供了一種相對簡便的結合方式,符合當時民眾的實際需求。然而,正如我書中所述,這種非正式的結合也帶來了巨大的法律不確定性與社會亂象。例如,由於缺乏明確的記錄與公開程序,導致了諸多遺棄、重婚(bigamie)與遺產糾紛。您可以看到,一些例子中,婚約的憑證——比如那枚錢幣——甚至被用來作為誘騙的工具,其最初的法律與象徵意義已然流失。
正是因為這些混亂與其帶來的「敗壞」,新興的國家政權與改革宗教會才積極推動婚姻的「規範化」。改革宗(尤其是喀爾文主義)認為婚姻雖非聖事,卻是上帝所願的、人人應當進入的狀態,且必須公開進行,以避免「暗巷裡的結合」。國家層面則從社會秩序與公民權利的角度出發,希望透過統一的法律來保障婚姻的穩定性,並解決因私下結合造成的混亂。
於是,我們看到一系列的法律與法令被頒布。例如,1580年荷蘭與西弗里斯蘭省頒布的《治安條例》明確規定,婚姻必須在地方長官或改革宗牧師面前締結,否則將「無效」。這是一個關鍵的轉折點,它確立了婚姻的「民事」性質,並強制要求公開性。教會則扮演了推動者與執行者的角色,牧師不僅是宗教儀式的執行者,在許多地區,他們同時也擔負了登記婚姻的民事職責。這場規範化的進程是緩慢的,充滿了拉鋸,但最終,公共權力與社會秩序的考量戰勝了古老的習俗,將婚姻從模糊的民間實踐推向了明確的法律制度。
薇芝: 教授,您談到的這種規範化進程,讓我聯想到現代社會對於各種「非傳統」伴侶關係(如同居、事實婚姻等)的討論。雖然時代背景截然不同,但背後似乎隱含著相似的社會需求:如何在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之間取得平衡,以及法律如何介入並定義「家庭」這項基本社會單元。
書中提到,新教改革徹底否定了天主教將婚姻視為「聖事」的觀點,並廢除了神職人員的獨身制,這被視為對女性地位的提升。您還描繪了當時婚禮的種種習俗,從「催請人」的出現,到新娘糖、婚禮歌曲,甚至還有「舞入洞房」這種頗為粗獷的傳統。這些細節栩栩如生,彷彿將我們帶回了那個熱鬧喧囂的時代。您認為,這些婚禮習俗的變遷,如何反映了當時社會從中世紀的「野蠻」向更文明、更內斂的過渡?特別是您提到,後來上層社會開始流行「安靜地結婚」,這是否可以看作一種新形式的「品味」或「階級標識」呢?
克納佩特教授: (教授的嘴角浮現一絲微笑,彷彿對那些舊時的熱鬧場景記憶猶新。他輕輕轉動著手中的筆,發出細微的咔嗒聲,這是「光之逸趣」在場景中的微小點綴,讓對談的氛圍更加生動。)
薇芝女士,您的觀察非常敏銳。「舞入洞房」(te bedde gedanst)確實是舊時婚禮中一個最為「粗獷」的習俗,它源於古老的日耳曼習俗,帶有「掠奪新娘」的殘留意味。年輕的賓客們在婚宴達到高潮時,將新娘半拖半抱地送入婚房,甚至會搶奪新娘的頭紗、飾品,直到新郎假意脫衣才肯離去。這在我們現代人看來,簡直是無法想像的「野蠻」與「不雅」。
這些早期婚禮的習俗,無疑反映了當時社會的原始生命力與未經雕琢的熱情。婚禮不僅僅是兩個人的結合,更是整個社群的狂歡,是生命繁衍的盛大慶典。從「broedneuger」(催請人)騎著馬,頭戴彩帶,高聲吟誦邀請詩,到新郎向人群拋灑新娘糖,這些都強調了婚禮的「公開性」與「社群參與」。它是一種宣示,讓「全世界都知道一樁婚姻已經締結」。
然而,隨著17、18世紀荷蘭社會的發展,特別是中產階級的興起,以及對法國、英國禮儀的效仿,一種對「文明」與「體面」的追求逐漸浮現。那些「過於喧囂」的婚禮,開始被視為「不雅」和「過度」。您提到的「安靜地結婚」(in alle stilte te trouwen),正是這種轉變的典型標誌。上層社會的名門望族開始傾向於在相對人少的法國或英國歸正宗教堂舉行婚禮,甚至新郎新娘各自著日常服飾前往,不帶任何隨從。這不僅是品味的體現,更是一種明確的「階級標識」。它宣告著,真正的「體面」不需要譁眾取寵的喧囂,而是一種內斂的、私密的莊重。
這種轉變,也反映了新教倫理中對「節制」與「內省」的強調。婚禮不再僅僅是感官的狂歡,它更應該是心靈的連結與對上帝恩典的感謝。因此,婚禮歌曲也從早期的粗俗情歌,逐漸轉變為更為「端莊」與「精神化」的內容。這種「文明化」的過程,是社會整體對行為規範、公共道德與個人情感表達重新定義的結果。可以說,這些婚禮習俗的變遷,正是當時荷蘭社會從樸實粗獷走向精緻內斂的一個縮影。這也讓我聯想到威廉·霍加斯(William Hogarth)的諷刺畫作,他以藝術的筆觸揭示了那個時代婚姻的種種「弊病」,而那份對「體面」的追求,也正是他畫作中諷刺的對象之一。(說到這裡,教授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絲藝術家的共情。)
薇芝: (我聽著教授的闡述,想像著那些熱鬧又轉為內斂的婚禮場景,不禁會心一笑。教授提到霍加斯,這讓我想到,藝術家往往是社會的最佳記錄者。) 教授,您的書中也花了相當篇幅討論了婚姻中的「禁忌血緣」問題,從古老的母系/父系社會差異,到猶太教、天主教與新教的各自規定。特別有趣的是,您提到改革宗神學家和法學家否認了「屬靈親屬關係」(geistelijke verwantschap)作為婚姻障礙,認為這在《聖經》中找不到依據。這種轉變背後,除了宗教教義的爭論,是否也反映了社會對於家族擴展、財產繼承等方面更為實際的考量?
克納佩特教授: (教授扶了扶眼鏡,表情變得嚴肅起來,顯然這個話題涉及到更深層的法律與神學辯論。他的目光望向閱覽室深處的一排排書架,彷彿在搜尋腦海中的條文與案例。) 薇芝女士,您觸及了血緣與姻親禁忌的核心。這不僅是神學問題,更是一個深刻的社會問題,與當時的家族結構、財富繼承以及社會穩定息息相關。
確實,在中古世紀,天主教會擴大了婚姻禁忌的範圍,不僅包括了血緣關係(consanguinity)與姻親關係(affinity),還引入了「屬靈親屬關係」。例如,教父和教母與受洗者之間被視為有親屬關係,進而影響到他們之間的婚姻可能性。這種禁忌的擴展,一部分是為了增加教會在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因為解除這些禁忌需要教會的特別許可(dispensatie),從中也能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另一部分,或許也源於對社會倫理混亂的擔憂。
然而,新教改革徹底挑戰了這一點。改革宗神學家,如貝札(Beza)、梅蘭希頓(Melanchthon)等,堅定地回歸《聖經》文本,強調婚姻禁忌的依據必須來自《聖經》的明確規範。他們認為,「屬靈親屬關係」在《聖經》中並無明確記載,因此不能作為婚姻的合法障礙。他們主張,教父和教母之間,以及他們與受洗者的血緣親屬,只要不觸犯《舊約》中列出的血緣或姻親禁忌,便可合法結婚。這項改變看似純粹是教義上的釐清,但其實影響深遠。
這確實反映了社會更為實際的考量。過於嚴苛的禁忌範圍,導致許多潛在的結合被阻礙,尤其是在血緣相近的貴族或富裕家庭中,這會限制財富的聯姻與繼承,造成財產的分散。當婚姻禁忌的範圍過廣時,也會帶來實際操作上的巨大困難,例如,要釐清七代以內的血緣關係,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此,新教回歸《聖聖經》的「簡化」,在客觀上促進了社會的流動性與家族財富的集中。這並非是說新教徒無視道德,而是他們認為,過於人為的規範反而會導致更多混亂與偽善。
您可以看到,即使在如此明確的教義指導下,各省的法律也並非全然統一,甚至不同城市之間也有差異。例如,我書中提及的格羅寧根(Groningen)地區,教會依然會對表兄妹通婚表示不滿,理由是「友誼應擴展到其他家族」,這與古老的奧古斯丁思想不謀而合。這表明,即使在改革的浪潮中,古老的社會觀念與地方習慣依然頑強地存在,並與新的神學思想不斷碰撞與融合。這種複雜性,正是研究荷蘭歷史的魅力所在。
薇芝: 教授,您的解釋讓我對當時的社會脈絡有了更為立體的理解。這種在宗教與現實之間不斷權衡與調整的過程,恰恰證明了人類社會在追求理想秩序的同時,也必須面對其複雜而實際的需求。
談及實際需求,您在書中也提及了許多歷史上令人深思的「婚姻障礙」,例如麻風病患的婚姻限制,以及因年齡差異過大而引起的社會爭議。最讓我動容的是,您提到在荷蘭,對於未婚懷孕的新娘,社會的態度相對寬容,甚至有記錄顯示,雖然她們在婚前懷孕,但婚後仍能保持忠誠。這似乎與我們對那個時代普遍「保守」的印象有所不同。您認為這種現象背後,是否隱藏著荷蘭社會特有的務實精神或對個人境遇的某種同情?
克納佩特教授: (教授的目光望向我,眼神中透露出對人情世故的深刻理解。他輕輕嘆了口氣,像是在為歷史中那些無奈的個體而惋惜,但隨即又恢復了學者的客觀。)
薇芝女士,您觸及了一個非常重要的點——即社會規範與實際人性的互動。確實,在我們的研究期間,特別是17世紀和18世紀,儘管有嚴格的道德與法律條文,但對於未婚懷孕,社會的實際反應卻展現出一定的務實與寬容。
這種現象的根源有幾方面。首先,這可能源於一種對生命延續的原始尊重。在醫學不發達、嬰兒死亡率高的時代,生育被視為一種神聖的恩賜。其次,荷蘭社會在宗教寬容方面,相較於同時代的歐洲國家,的確走得更遠。雖然有佔主導地位的改革宗,但也有路德宗、門諾派,甚至天主教和猶太教徒共存。這種多元性在一定程度上培養了對不同生活方式的接納,只要不觸及社會秩序的底線。
最關鍵的是,我書中提及的《阿爾方斯男爵報告》中引述的斯塔薩特省長的觀察——「至少在下層階級,女孩們在懷孕前不會結婚,但在這種情況下,她們幾乎從未被遺棄。」這並非鼓勵婚前性行為,而是反映了一種務實的「補救」機制。一旦懷孕,通常會促成合法的婚姻,以確保孩子的合法性與社會地位。這也說明了,在那個時代,即便面對「道德瑕疵」,社會依然會優先考慮家庭的穩定性與後代的撫養。這並非是道德上的「放鬆」,而是在複雜現實中尋找一種可行的解決方案。
這背後,也確實隱藏著荷蘭民族的務實精神。他們更傾向於解決實際問題,而不是一味地追究道德上的「純潔」。只要最終能建立一個穩定的家庭,撫養後代,那麼婚前的「差錯」便可以被「修正」或「包容」。我個人認為,這也體現了某種對人性的同情,因為許多時候,這些「逾矩」並非出於惡意,而是青春衝動或生活困境的結果。社會或許沒有能力阻止所有這類事件,但它會盡力提供一個框架,讓這些生命得以穩定下來。
然而,這份「寬容」並非沒有底線。例如,對於重婚罪(bigamie)的打擊卻是異常嚴厲的,甚至會判處死刑或鞭刑。這表明社會對於維護一夫一妻制,以及婚姻的排他性與穩定性,有著非常清晰且堅定的決心。只有這樣,社會結構才能穩固,財產才能有序傳承。所以,這是一種在道德與現實、理想與務實之間不斷權衡的複雜景象。
薇芝: 教授的這番見解,為我們揭示了歷史的複雜性與人性的多面性。看來,每個時代都有其獨特的生存智慧與妥協之道。
在您的最後一個章節「婚姻生活」中,您坦誠地指出,要評估那個時代婚姻的「好」與「壞」是極其困難的。您提到一些駭人聽聞的家暴案例,以及因酗酒、道德敗壞導致的家庭悲劇。但同時,您也強調,廣大的中產階級與普通百姓的婚姻生活,整體而言是秩序井然、相互扶持的。您甚至引用了多位外國觀察家對荷蘭人「務實」、「冷靜」、「情感深沉而持久」的描繪。能否請您深入闡述,您認為在那個時代,支撐荷蘭大多數家庭得以維持「和平、體面、幸福」婚姻生活的核心要素是什麼?這些特質,對於現代婚姻關係,又有哪些啟示呢?
克納佩特教授: (教授的目光變得溫柔而深邃,他輕輕地將筆放在書桌上,雙手交疊,似乎在沉思。一隻光潔的黑貓,不知何時從書架上輕盈躍下,在書桌邊緣優雅地磨蹭著,發出輕微的咕嚕聲,而教授只是溫柔地摸了摸牠的頭,這份「光之逸趣」為他的學術氣場增添了一絲人性的溫暖。)
薇芝女士,您問到了一個我研究生涯中,最難以給出確定答案的問題。歷史研究的挑戰,就在於那些「壞」的、引人側目的事件總是被記錄下來,而那些「好」的、平凡而持久的幸福,卻往往默默無聞,隱匿在歲月的塵埃中。我書中所引述的許多案例,確實是駭人聽聞的,它們是社會底層或特殊群體中人性扭曲的極端表現。但正如我所強調的,它們並非全貌。
我堅信,支撐荷蘭大多數家庭得以維持「和平、體面、幸福」婚姻生活的核心要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堅固的宗教與道德基石: 儘管新教廢除了婚姻的聖事地位,但它極力推崇婚姻作為上帝所設、對人類不可或缺的制度。改革宗與門諾派的嚴格道德規範,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國民的行為準則。他們強調責任、忠誠、節制和辛勤勞動,這些價值觀深入人心,成為家庭穩定的內在驅力。許多人是出於對信仰的虔誠而堅守婚姻,視其為神聖的盟約。
務實與節制的民族性: 外國觀察家對荷蘭人的「冷靜」、「務實」並非全然是貶義。他們不追求浮誇的浪漫,也不易受情緒波動影響。這種特質使得他們在婚姻中更看重實際的夥伴關係、共同經營家庭的理念,而非一時的激情。在婚姻中,他們會更注重財產的管理、子女的撫養,以及家庭的經濟穩定。例如,特裡勞尼鄉紳為尋寶冒險投入巨資,但在婚姻中,當時的荷蘭人更偏向於謹慎權衡雙方的經濟狀況,這確保了婚姻的物質基礎。
清晰的性別分工與相互尊重: 儘管在法律層面上女性依然從屬於男性,但實際的家庭生活中,荷蘭女性擁有相當高的權限和地位,特別是在家庭管理方面。我書中也提及,一些英國觀察家注意到,荷蘭女性是家庭的實際管理者,男性和子女樂於服從。這種分工使得家庭運作高效,也培養了夫妻之間的相互依賴與尊重。即使情感表達可能不夠熱烈,但那份深沉而持久的承諾,卻是真摯而牢固的。
對家庭穩定性的高度重視: 無論是教會還是國家,都將婚姻的穩定性視為社會穩定的基石。各種法律和教會規定,雖然看似嚴苛,其核心目的都在於防止婚姻輕易破裂,維護家庭的完整。例如,對於離婚的嚴格限制,以及對私生子的追溯與撫養責任,都體現了這一點。
這些特質,對於現代婚姻關係,依然有著重要的啟示:婚姻不僅僅是愛情的產物,更是一種需要共同經營、承擔責任的夥伴關係。物質基礎、性格契合、以及對共同目標的追求,往往能讓一段關係走得更遠。同時,從歷史中我們也能看到,情感的表達方式可以多樣,不一定非要轟轟烈烈,那份深沉的陪伴與堅守,本身就是一種偉大的愛。
我書中以瑪麗亞(英王威廉三世的妻子)為例,她儘管面對丈夫的過錯,依然以極大的愛與忠誠對待他,最終贏得了他的心。這份愛,超越了表象,直抵靈魂深處,誠如我所言,這份愛「無人能及上帝之愛」。這正是人類婚姻中,最為閃耀且永恆的光芒。
薇芝: 教授,感謝您這場跨越時空的深刻對談。從您對舊時代荷蘭婚姻的精準描繪,我看到了歷史的脈絡,也感受到了人性在不同時代背景下的共通之處。您的研究不僅是歷史的記錄,更是對生命與愛的深沉註解。能夠與您激盪思想,是薇芝的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