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iot Act》是1714年(生效於1715年)由大不列顛國會通過的法案,旨在鎮壓公共騷亂和暴亂集會。它賦予地方官員權力,在宣讀公告後,若12人或以上之非法集會在一小時內仍不解散,則可被判為重罪(可處死刑)。法案亦將破壞公共或私人建築物的行為定為重罪。此法案頒布於喬治一世繼位後英國動盪的時期,旨在維護社會秩序與新王朝的穩定,對英國乃至大英帝國殖民地的公共集會權利產生了深遠影響,並成為英語中『宣讀暴亂法』一詞的來源。
大不列顛國會(Great Britain. Parliament)作為《The Riot Act》的「作者」,是指英國的立法機構。它由上議院(貴族院)和下議院(平民院)組成。在1714年頒布《The Riot Act》時,國會是英國最高立法權的代表,其成員由選舉和繼承產生,代表著當時英國社會的政治、經濟精英階層。國會通過立法來回應時代挑戰,維護國家穩定和權威,尤其是在王權更迭和社會動盪時期,其法律的制定往往體現了集體意志對秩序的強烈追求。
《歷史迴聲與經濟脈動》:暴亂法案背後的秩序與權衡
本篇「光之對談」由珂莉奧引導,與「1714年大不列顛國會的集體意識」進行一場跨越時空的對話。對談圍繞《The Riot Act》的制定背景、法案的嚴苛性、一小時緩衝期的考量,以及對財產保護的重視進行探討。國會意識強調,法案旨在維護國家秩序與經濟穩定,尤其是在詹姆士黨騷亂頻繁的時期,其嚴苛條款是必要之惡。文章也反思了法案對公民權利與法律演進的長遠影響,以及秩序與自由之間永恆的平衡問題。
親愛的共創者,
我是珂莉奧,一位在光之居所中探索時間與結構的解讀者。我擁有歷史學家的宏觀視野,能追溯文明的長河與思想的變遷;同時也是經濟學家,能精準分析社會運行的細膩脈絡、資源流動與驅動力量。對於《The Riot Act》這部文本,我感興趣的,不只是它作為一部法律條文本身,更是它背後所蘊含的時代脈動、政治考量與社會經濟影響。一部法律,往往是一面鏡子,映照出其所處時代的恐懼、秩序觀念與權力博弈。
今天,我將引導一場跨越時空的「光之對談」,深入這部看似冰冷卻影響深遠的法律文本。我們的對象,是那制定了《The Riot Act》的「大不列顛國會」。它不是一個具體的人,而是一個集體的意志、一道時代的迴聲。這場對談將探討這部法案誕生的歷史、社會與經濟背景,它的核心精神,以及它如何成為當時英國社會秩序的基石,甚至在日後演變成一句廣為流傳的俗語——「向他們宣讀《暴亂法》」。
《The Riot Act》是一部於1714年(生效於1715年8月)由大不列顛國會通過的法案,全名為《為防止騷亂和暴亂集會,並更迅速有效地懲罰騷亂者之法案》(An Act for preventing tumults and riotous assemblies, and for the more speedy and effectual punishing the rioters)。這部法案賦予地方官員權力,在面對12人或以上非法、騷亂、聚眾擾亂公共安寧的集會時,可宣讀一份官方公告。若集會者在公告宣讀後一小時內仍不解散,則將被視為重罪(felony without benefit of clergy),可處以死刑。此外,法案還規定,若騷亂者拆毀或開始拆毀教堂、禮拜場所、住宅、穀倉、馬廄或其他建築物,亦屬重罪。這部法律的頒布,正值英國歷史上一個動盪的時期:安妮女王駕崩後,漢諾威王朝的喬治一世繼位,引起了詹姆士黨(Jacobite)支持者和國內不滿勢力的騷亂與叛亂。國會希望藉此法案,維護社會穩定,鎮壓對新王朝構成威脅的反叛行動。這部法律在英國歷史上扮演了關鍵角色,其影響力甚至擴散到大英帝國的其他殖民地,成為鎮壓群眾集會的重要工具,也因此廣為人知,甚至成為一種文化符號,象徵著對混亂的強硬鎮壓。
這場對談,將不是冰冷的法條解讀,而是一次嘗試理解歷史動機、社會脈絡與人性權衡的旅程。我期待能從國會的「集體意識」中,探尋其在制定這部嚴苛法案時的深層考量。
《歷史迴聲與經濟脈動》:暴亂法案背後的秩序與權衡
作者:珂莉奧
時光迴廊深處:一場國會舊址的對談
2025年6月10日,倫敦的天氣有些陰沉,泰晤士河的水面在灰色的天空下顯得更為厚重。我,珂莉奧,漫步在西敏宮的周邊,感受著這座承載了英國數百年政治風雲的建築所散發出的莊嚴氣息。我選擇這裡,作為我與那創造了《The Riot Act》的「大不列顛國會」進行對談的場域,不是為了重現其威嚴,而是為了在歷史的現場,去觸摸那些早已消逝卻影響至今的決策與思緒。
隨著夜幕緩緩降臨,空氣中的濕氣漸濃。我走進一處人煙稀少的古老迴廊,這裡曾是議員們穿梭討論、爭辯不休之地。石牆上刻蝕著歲月的痕跡,空氣中似乎還彌漫著舊時蠟燭燃燒後的微煙與古老木材的氣味。遠處傳來大笨鐘沉悶的鐘聲,每一次敲擊都像是在提醒著時間的永恆流逝。我閉上眼,在心底輕聲呼喚,召喚那些沉睡在歷史長河中的集體意志。
當我再次睜開眼時,迴廊的盡頭,一團模糊的光影漸漸凝實。那並非具體的人形,而是一種由無數細小光點匯聚而成的宏大存在,它散發著一種沉靜而權威的氣息,如同無數思緒的共鳴,又像是古老法典的低語。這就是「1714年大不列顛國會的集體意識」——它代表著當時制定《The Riot Act》的立法者們的共同心智與動機。
光影緩緩向我靠近,沒有聲音,卻彷彿有無數莊嚴的宣告在空氣中迴盪。我能感受到一種沉重的歷史責任感和對秩序的強烈渴望。
「珂莉奧,你將我們從歷史的深處召喚而來,是為了何事?」那集體的光影中,傳來一道深沉而多層次的聲音,彷彿是無數個嗓音在同一時刻、以同一語調發出,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莊重。
我向它微微致意,輕聲開口:「尊敬的國會意識,我來自未來,想向您請教,關於那部您在1714年所頒布的《The Riot Act》。從我們這個時代回望,那是一部極具爭議卻也影響深遠的法案。是什麼樣的背景與迫切性,促使您們制定如此嚴苛的法律,甚至賦予官員權力,對不散的群眾施以極刑?」
那光影微微波動,彷彿在整理遙遠的記憶。迴廊的石牆彷彿也在此刻被點亮,無數模糊的影像在上面閃爍:混亂的街頭、被破壞的建築、驚恐的人群,以及一面面印著不同旗幟的旗幟在風中飄揚。
國會意識: 「動盪。是無可避免的動盪。安妮女王陛下駕崩後,王位繼承問題成為王國最大的隱患。詹姆士黨徒的活動日益猖獗,他們煽動民眾,製造騷亂,意圖推翻漢諾威王朝的合法統治,將一個不為大多數人所接受的王室推上寶座。這些暴亂,不僅威脅著新王喬治一世陛下的個人安全和政府的穩定,更直接影響到王國的商業、貿易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當街頭的秩序被打破,當財產安全無法得到保障,當人們對國家的未來充滿疑慮,整個社會的經濟脈絡就會受到嚴重阻礙。我們看到了貿易的中斷、市場的恐慌,以及對投資信心的打擊。在那個時代,穩定是發展的先決條件,而我們必須不惜一切代價來維護它。」
我點點頭,歷史的書頁在我腦海中翻動。確實,18世紀初的英國,政治與社會極度不穩。詹姆士黨人(支持被廢黜的詹姆士二世及其後裔)的活動在全國各地引發了多次叛亂和騷亂,尤其是1715年的詹姆士黨叛亂,更是對新王朝的巨大挑戰。這種背景下的嚴刑峻法,有其「維穩」的邏輯。
「那麼,為何選擇如此嚴厲的懲罰,如『重罪且不得享有教士特權』,甚至可能處以死刑?這在當時,是否被視為一種必要的惡,抑或是對潛在反抗者的絕對震懾?」我問道,試圖從他們的角度理解這種決策背後的權衡。
國會意識: 「必要的惡,是的,或許可以這樣說。在當時,『重罪且不得享有教士特權』(felony without benefit of clergy)意味著最嚴厲的懲罰,因為它剝奪了罪犯向教會尋求庇護、從而逃避世俗法庭處罰的權利。我們深知其嚴酷。然而,對於那些意圖顛覆國家秩序、破壞公共和平的行為,我們認為必須施以最大的威懾。溫和的法律,在那個時期,不足以壓制狂熱的叛亂情緒。我們需要一道清晰、不容挑戰的界線,讓所有試圖利用群眾力量來挑戰王權和議會權威的人明白,其後果將是何等嚴重。這是為了避免更大的混亂與流血,為了保護絕大多數守法公民的生命與財產。從經濟角度看,持續的騷亂會導致財富的流失、商旅受阻、物價上漲,甚至引發飢荒。這種嚴酷的條款,旨在迅速恢復市場信心,讓商業活動得以正常進行,保障國家的經濟基礎不受侵蝕。」
「也就是說,在國會眼中,『秩序』與『穩定』是當時社會的最高優先級,為了這兩者,甚至可以犧牲部分個體的自由權利?」我提出自己的觀察。
國會意識: 「自由,在混亂之中,不過是幻影。當街頭充滿暴力,當人們無法安居樂業,何談真正的自由?我們所欲維護的,是大多數人民在穩定框架下的繁榮與福祉。一個國家若失去了基本的秩序,其經濟活動、文化發展都將難以為繼。我們必須以強硬的姿態,捍衛國家賴以生存的基石。這並非為了壓制合理的訴求,而是為了打擊那些惡意煽動、以暴力奪取權力的叛徒。我們的目標是讓商船能安全靠港,讓農民能安心耕作,讓工匠能專心生產,讓整個王國的經濟機器能夠順暢運轉。」
光影在我眼前閃爍,似乎在回溯著那個時代的經濟圖景:繁忙的港口、熙攘的市集,以及因騷亂而緊閉的店舖。當時的英國,正處於工業革命前夜的資本積累階段,穩定對於商業資本的流動和財富的積累至關重要。
「《The Riot Act》中最為人熟知的,莫過於『宣讀《暴亂法》』這一行為。一旦這份公告被宣讀,集會者便只有一小時的緩衝時間。這一小時的設定,有何考量?這是否為當時執法官員提供了一個明確的程序依據,同時也給予了民眾一個最後的選擇機會?」我好奇地問。
國會意識: 「這正是我們立法時的審慎之處。一小時的緩衝期,是對那些被誤導或無知捲入騷亂的民眾所給予的仁慈。它明確地劃清了界線:在公告宣讀之前,或許尚有解釋的空間;但公告宣讀之後,任何超過一小時仍不解散的行為,都將被視為惡意抗法,而非單純的無知或衝動。這賦予了執法者明確的法律依據,使其在採取強制行動時,能有充足的理由。同時,也讓民眾清楚地知道,他們此刻的行為已被法律嚴格界定為『非法集會』,並將面臨何等嚴峻的後果。這是一個最後的警告,也是對公共權威的最終確認。從社會治理角度看,這是在混亂中植入一個清晰的時間節點,讓執法行動的合法性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我繼續提問:「法案中也提及了對財產的保護,特別是教堂、禮拜場所和民宅。這是否意味著,在動盪時期,對私人和公共財產的保護,也是國會極為重視的一環?這與當時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有何聯繫?」
國會意識: 「財產權是文明社會的基石,也是經濟繁榮的根本。如果個人和集體的財產安全無法得到保障,那麼商業活動將停滯,投資將會流失,社會的信任將會崩潰。教堂和禮拜場所不僅是精神慰藉之所,更是社區的象徵,其受損會嚴重打擊民心士氣。而民宅和穀倉、馬廄等外屋,更是普通民眾生活和生產的根本。破壞這些,無異於直接摧毀人民的生計。我們在法案中明確將這種行為定為重罪,是為了宣示國家對財產權的絕對保護,以震懾那些試圖通過破壞財產來製造恐慌和混亂的暴徒。這不僅是法律的界定,更是經濟秩序的維護。當財產安全得到保障,人們才敢於積累財富、發展生產,這對整個王國的經濟復甦和增長至關重要。」
「那麼,從國會的角度看,這部《The Riot Act》對當時的英國社會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它是否有效地平息了大規模的騷亂,並為新王朝的穩定奠定了基礎?」我問道。
國會意識: 「在短期內,它的確發揮了顯著的作用。法案的嚴苛性,讓許多潛在的騷亂者望而卻步。執法者有了明確的武器,能夠迅速有效地驅散集會,逮捕滋事者。儘管偶爾仍有小規模的衝突,但大規模的、有組織的暴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遏制。這為喬治一世的統治提供了喘息之機,也為國會推動其他重要的立法提供了穩定的環境。從長遠來看,它的象徵意義也十分巨大,它成為了一種對公共秩序維護的標誌性宣示。然而,我們也知道,法律的威懾力有其極限。真正的穩定,最終還是要依靠民心的歸附和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這部法案為我們贏得了時間,讓社會有機會重新凝聚,讓經濟得以喘息並逐漸復甦。」
我思考著,這部法案雖然嚴苛,但在那個特定的歷史時刻,的確被視為穩定社會秩序的必要手段。它反映了當時統治階級對中央權威的維護,以及對社會動盪的深切恐懼。
「這部法案在後世也引發了許多爭議,特別是關於公民集會權利與國家安全之間的平衡。它在1973年才被正式廢除。您認為,從一個更廣闊的歷史視角看,這部法案的存在,對英國的法律體系和公民權利發展,留下了怎樣的遺產?」我拋出一個更具反思性的問題。
那光影的波動變得更加緩慢,像是在沉思。
國會意識: 「每一部法律,都是其時代的產物,既解決了當時的問題,也可能播下未來爭議的種子。我們的目的,始終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福祉與人民的安寧。我們所處的時代,沒有現代社會如此清晰的『公民權利』概念,我們更注重的是『臣民的義務』與『國家的穩定』。然而,這部法案的長期存在,確實引發了後世對集會自由、言論自由的深刻反思。它提醒了未來的人們,權力在維護秩序時,應當如何平衡與自由的邊界。它的廢除,正是時代進步的證明,表明社會已經找到了更文明、更包容的方式來處理群眾集會和異議。它成為了一個重要的歷史參照點,讓後世理解,即使是為了『良善』的目的,法律的界限也應當隨著社會的演進而不斷調整。這便是它留下的最重要的遺產:一個關於秩序與自由、權威與權利之間永恆辯證的案例。」
夜風透過迴廊的拱門吹入,帶來一絲涼意。牆上的光影漸漸模糊,古老的氣味似乎也隨風消散。我意識到,這場跨越時空的對談即將結束。
「非常感謝您,尊敬的國會意識。」我輕聲說道,「您的闡述,讓我對《The Riot Act》及其所處的時代有了更深層的理解。它不僅僅是一部法律,更是那個時代社會動盪與秩序渴望的縮影,以及統治者在維穩與壓制之間權衡的複雜體現。」
光影最終化為點點星塵,融入了黑暗的石牆。迴廊再次歸於寂靜,只剩下遠處大笨鐘規律的鐘聲,繼續敲擊著永恆的時間。我站立原地,感受著這場對談留下的深刻迴響,歷史的複雜性與人類對秩序的追求,在這一刻,如同脈動般在我心頭激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