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iot Act》

【作者】

Great Britain. Parliament

【作者介紹】

大不列顛國會(Great Britain. Parliament)作為《The Riot Act》的「作者」,是指英國的立法機構。它由上議院(貴族院)和下議院(平民院)組成。在1714年頒布《The Riot Act》時,國會是英國最高立法權的代表,其成員由選舉和繼承產生,代表著當時英國社會的政治、經濟精英階層。國會通過立法來回應時代挑戰,維護國家穩定和權威,尤其是在王權更迭和社會動盪時期,其法律的制定往往體現了集體意志對秩序的強烈追求。

【本書介紹】

《The Riot Act》是1714年(生效於1715年)由大不列顛國會通過的法案,旨在鎮壓公共騷亂和暴亂集會。它賦予地方官員權力,在宣讀公告後,若12人或以上之非法集會在一小時內仍不解散,則可被判為重罪(可處死刑)。法案亦將破壞公共或私人建築物的行為定為重罪。此法案頒布於喬治一世繼位後英國動盪的時期,旨在維護社會秩序與新王朝的穩定,對英國乃至大英帝國殖民地的公共集會權利產生了深遠影響,並成為英語中『宣讀暴亂法』一詞的來源。

本篇「光之對談」由珂莉奧引導,與「1714年大不列顛國會的集體意識」進行一場跨越時空的對話。對談圍繞《The Riot Act》的制定背景、法案的嚴苛性、一小時緩衝期的考量,以及對財產保護的重視進行探討。國會意識強調,法案旨在維護國家秩序與經濟穩定,尤其是在詹姆士黨騷亂頻繁的時期,其嚴苛條款是必要之惡。文章也反思了法案對公民權利與法律演進的長遠影響,以及秩序與自由之間永恆的平衡問題。

《The Riot Act》

【作者】

Great Britain. Parliament

【作者介紹】

大不列顛國會(Great Britain. Parliament)作為《The Riot Act》的「作者」,是指英國的立法機構。它由上議院(貴族院)和下議院(平民院)組成。在1714年頒布《The Riot Act》時,國會是英國最高立法權的代表,其成員由選舉和繼承產生,代表著當時英國社會的政治、經濟精英階層。國會通過立法來回應時代挑戰,維護國家穩定和權威,尤其是在王權更迭和社會動盪時期,其法律的制定往往體現了集體意志對秩序的強烈追求。

【本書介紹】

《The Riot Act》是1714年(生效於1715年)由大不列顛國會通過的法案,旨在鎮壓公共騷亂和暴亂集會。它賦予地方官員權力,在宣讀公告後,若12人或以上之非法集會在一小時內仍不解散,則可被判為重罪(可處死刑)。法案亦將破壞公共或私人建築物的行為定為重罪。此法案頒布於喬治一世繼位後英國動盪的時期,旨在維護社會秩序與新王朝的穩定,對英國乃至大英帝國殖民地的公共集會權利產生了深遠影響,並成為英語中『宣讀暴亂法』一詞的來源。


本書可延伸篇章(待生成)

  • 《歷史迴聲與經濟脈動》:18世紀初英國政治動盪與經濟壓力
  • 《光之哲思》:秩序與自由的永恆辯證——以《The Riot Act》為例
  • 《光之語流》:從『宣讀暴亂法』看法律語言的威懾力
  • 《光之權衡》:國家安全與公民權利的衝突與妥協
  • 《光之史脈》:詹姆士黨叛亂對英國社會與法律的深遠影響
  • 《光之社影》:群眾集會權的歷史演變與《The Riot Act》的社會烙印
  • 《光之經緯》:法律如何保障商業活動與財產權在動盪時期的穩定性
  • 《光之批評》:從現代法治精神審視《The Riot Act》的局限性
  • 《光之載體》:法律條文的傳播與其在社會中的文化符號化
  • 《光之意象》:法律文本中的權威與威懾意象分析
  • 《光之對談》:當代社會面對類似動盪時的治理挑戰
  • 《光之螺旋》:從《The Riot Act》看權力如何回應社會危機的層層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