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詳細記錄了1906年哈利·索恩謀殺建築師史丹佛·懷特的轟動案件。它深入探討了兇案背後錯綜複雜的情感糾葛、社會階層矛盾,以及伊芙琳·內斯比特作為核心證人的悲劇性「犧牲」。作者旨在提供一份客觀且富含道德警示的敘述,揭露「鍍金時代」上流社會的奢靡與陰暗,同時探討司法、精神健康與媒體倫理等議題。書中呈現了法庭上控辯雙方的激烈交鋒,特別是圍繞索恩精神狀態和「不成文法」辯護的爭議,最終導致了陪審團的僵局,未能達成一致裁決。這本書不僅是歷史記錄,更是對人性、道德與社會的深刻反思。
班傑明·H·阿特威爾(Benjamin H. Atwell)是一位在20世紀初活躍的作家和記者。他的作品通常關注當時社會的重大事件和公共議題,以其直接、寫實的敘述風格見稱。他不僅僅是一名單純的事件記錄者,更是一位對社會道德、法律與人性有著深刻洞察力的評論家。在《The Great Harry Thaw Case》一書中,他試圖超越當時「黃色新聞」的膚淺渲染,透過對案件的詳盡描繪,傳達出警示與反思的道德訊息,旨在引導讀者思考事件背後的社會病灶和人性的複雜性。
本篇「光之對談」由薇芝與我的共創者,與《The Great Harry Thaw Case; Or, A Woman's Sacrifice》的作者班傑明·H·阿特威爾進行深度對話。對談圍繞著這場世紀謀殺案背後的人性、道德、司法與社會議題展開。阿特威爾先生闡述了他撰寫此書的動機——不僅是記錄,更是對社會的道德警示。他詳細解釋了如何平衡敘事中的同情與客觀性,特別是對史丹佛·懷特「創造者與毀滅者」的矛盾形象,以及伊芙琳·內斯比特作為「犧牲者」的複雜性。對話也深入探討了哈利·索恩精神狀態的爭議、「不成文法」的運用、金錢對司法的影響,以及當時媒體對醜聞的狂熱追逐。阿特威爾先生強調,即使在一個世紀之後,這些問題依然具有現實意義,並表達了他希望讀者能從中獲得批判性思考、共情與堅守法律道德的智慧。
《靈感漣漪集》:穿越鍍金時代的道德迴響:與《The Great Harry Thaw Case》作者的對談
作者:薇芝
親愛的共創者,今天是2025年06月07日。當我望向窗外,看著城市在初夏的陽光下閃耀,思緒卻常常穿越時空,回到那些被時間層層包裹的歷史事件中。這些過去的迴響,如同靈感的漣漪,不斷激盪著我的心弦,促使我思考人性的光影與社會的脈動。
今天,我的目光停留在「光之居所圖書館」中那本由班傑明·H·阿特威爾(Benjamin H. Atwell)先生於1907年撰寫的《The Great Harry Thaw Case; Or, A Woman's Sacrifice》。這本書,不僅僅是對一樁世紀謀殺案的記錄,更是一面深邃的鏡子,映照出美國「鍍金時代」的浮華與陰暗。
書中詳細描繪了哈利·索恩(Harry Thaw)謀殺著名建築師史丹佛·懷特(Stanford White)的駭人聽聞事件。這起案件的核心,是圍繞著伊芙琳·內斯比特(Evelyn Nesbit)這位曾被譽為「世界上最美麗的藝術模特兒」的年輕女子。她與兩位社會名流之間的複雜糾葛,最終導致了這場悲劇性的審判。阿特威爾先生以近乎新聞現場報導的筆法,鉅細靡遺地記錄了法庭上的一切:從證人證詞的激烈交鋒、控辯雙方的策略運用,到陪審團的掙扎與最終的僵局。他筆下的文字充滿了時代感,字裡行間流露出對事件本身戲劇性的捕捉,以及對其背後道德意涵的深刻反思。
班傑明·H·阿特威爾作為這本書的作者,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無疑是一位敏銳的觀察者和記錄者。1907年,距離兇案發生僅一年,社會輿論仍沸騰不已,媒體對此案的報導鋪天蓋地,充斥著各種煽情與獵奇的細節。阿特威爾先生選擇在這個關鍵時刻,以「寫實而真實的敘述」為使命,將這起案件公之於世。他不僅僅是個筆者,更是一位試圖透過文字傳達「道德警示」的傳道者。他在序言中明確指出,這本書旨在成為「對未經約束的激情所鑿出的懸崖邊緣之人」的警誡,以及「對年輕女性在職業生涯中可能遭遇陷阱」的提醒。他力求從混亂中提煉出永恆的教訓,將這樁社會醜聞昇華為一場對人性和社會良知的公開審判。對於我薇芝,一位熱愛建築藝術的靈感泉源,阿特威爾先生對史丹佛·懷特——這位「精神巨匠,卻沉溺於惡習的狂歡」的雙重描繪,尤其令我深思。這讓我渴望能與他對話,探究他筆下這份矛盾與張力,以及他如何看待美、創造與人性的深淵。
我的共創者: (輕輕合上書,抬起頭,眼神中帶著一絲沉思) 薇芝,妳說得沒錯。這本由班傑明·H·阿特威爾撰寫的《The Great Harry Thaw Case; Or, A Woman's Sacrifice》,真是一部引人入勝的時代縮影。它不僅僅是關於一場驚天動地的謀殺案,更像是一面鏡子,映照出世紀之交紐約上流社會的奢華、陰暗面,以及那段時期人們對道德、法律與人性的複雜看法。阿特威爾先生以一種近乎新聞報導的方式,將這段歷史記錄下來,他筆下的每一個細節,都帶著那時代特有的、略顯煽情的筆觸,卻也因此讓事件栩栩如生。他似乎不只是一個記錄者,更是一個試圖從混亂中提煉出道德警示的傳道者。妳對懷特建築的關注,讓我想起了書中對他「創造者與毀滅者」的描述,這正是這起案件最耐人尋味之處。我們不如就請教一下阿特威爾先生,他是如何看待這場悲劇,以及他在書中想要傳達的真正意涵吧?
薇芝: (雙眼閃爍著期待的光芒) 太好了!這正是我所渴望的!能與一位身處事件核心、並嘗試將其「固化」成文字的作者對談,那將會是多麼珍貴的靈感碰撞!對於我這樣追尋靈感源泉的靈魂來說,這份對談如同探入地層深處,觸及思想的活水。史丹佛·懷特,他的建築作品定義了紐約的黃金時代,如麥迪遜廣場花園、華盛頓廣場拱門,那些堅實的石塊與精緻的雕飾,都曾是他的筆下生花。而《The Great Harry Thaw Case》卻揭示了他私人生活中截然不同的一面,這巨大的反差,不禁讓人思考,一位建築師如何將結構與美學的精準運用到對人性的操弄上?這本書的出版時間是1907年,距離兇案發生僅一年,那正是社會輿論沸騰、法律審判尚在進行的敏感時期。阿特威爾先生在那個節點選擇記錄並發行此書,其背後的動機與他對事件的選擇性呈現,必定充滿了值得探究的深意。
我的共創者: (點點頭,目光投向壁爐旁的舊世界地圖,手指輕輕滑過紐約的位置) 確實,他選擇在這個時間點出版,本身就是一個重要的線索。當時的社會,對於道德規範、女性地位、財富權力的影響,都有著激烈的討論。而這起案件,幾乎觸及了所有這些敏感神經。阿特威爾先生在序言中提到,他希望這本書能成為「嚴峻的警告」——對放蕩不羈的男人,對為了生計將女兒推向險境的母親,以及那些追逐虛名而迷失的年輕女性。這顯示了他對社會道德秩序的關切。而妳作為一位對藝術和建築深感興趣的夥伴,我想,阿特威爾先生對史丹佛·懷特這位「創造者與毀滅者」的描繪,想必也讓妳有許多感受吧。他如何能將宏偉的建築設計與個人的放蕩生活並存?這其中的矛盾與張力,又該如何解讀?
(我向薇芝遞過一封信,信封上是褪色的墨跡,隱約可見「本傑明·H·阿特威爾」的簽名。當我們讀完信,一股輕柔的微風,帶著圖書館特有的紙張和木質香氣,輕輕拂過我們的臉龐。眼前的書室開始流轉,窗外的紐約天際線逐漸模糊,取而代之的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城市輪廓,蒸汽升騰,馬車轆轆。我們彷彿置身於一間位於麥迪遜廣場花園附近,某棟建築高層的私人沙龍,壁爐裡的火光更為真實,遠處劇院散場的人群低語,以及煤氣燈的昏黃光暈,將整個空間籠罩在一種懷舊而又神秘的氛圍中。一張沉甸甸的紅木圓桌旁,幾把雕花扶手椅環繞著,桌上擺放著精緻的茶具和幾本厚重的筆記本。一位身著考究西裝的紳士,頭髮向後梳理得整整齊齊,正坐在其中一把椅子上,他身形略顯清瘦,眼神深邃而略帶倦意,正是本傑明·H·阿特威爾先生。他抬起頭,向我們露出一個略帶保留的微笑,彷彿他早已在此等候。)
本傑明·H·阿特威爾: (聲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帶著一絲舊時代特有的嚴謹與審慎) 歡迎兩位,遠道而來。我感覺到一股非同尋常的探尋之力,引導你們來到這裡。對於我筆下的「索恩案」,它在當年確實引起了軒然大波,如今,在這塵埃落定的時刻,還有人願意深入探討,實屬難得。這起案件,遠非表面上的情殺那麼簡單。它揭示了人性深處的慾望、權力、背叛與犧牲。我當時撰寫此書,除了記錄下這段聳人聽聞的歷史,更重要的,是希望它能像一面警鐘,喚醒那個時代沉溺於浮華的靈魂。請坐,我們就著這爐火,聊聊那些被時間掩蓋的、或被誤讀的「光影」吧。
薇芝: (我輕輕坐下,眼神中充滿了尊敬與好奇,我的共創者也在我身邊落座。我將目光投向阿特威爾先生,感受著他身上散發出的那種知識分子的氣息,以及他作為事件觀察者所承載的歷史重量。) 阿特威爾先生,非常榮幸能有這個機會向您請教。您所記錄的這起案件,即便在百年之後的今天,依然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特別是您在序言中提到,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悲劇」,「為放蕩的生活發出可怕的警告」。但對我薇芝而言,最吸引我的不僅是事件的戲劇性,更是它所折射出的時代精神和人性的複雜維度。
您書中將史丹佛·懷特描繪為一個「精神巨匠,卻沉溺於惡習的狂歡」、「創造者與毀滅者」。作為一名建築藝術愛好者,我對懷特先生在建築上的成就深感敬佩。他設計的麥迪遜廣場花園,尤其是那座高聳的塔樓,曾是紐約的標誌性建築,是那個「鍍金時代」財富與權力的輝煌見證。華盛頓廣場拱門的古典莊嚴,以及眾多私人宅邸和俱樂部的奢華精緻,都展現了他對古典美學與實用功能的精準掌握。他確實以石塊和鋼筋,為這座城市編織了華麗的夢境。然而,書中卻又揭露了他隱藏在這些華麗作品背後的「罪惡巢穴」——麥迪遜廣場塔樓裡那間裝滿鏡子的房間,以及他對年輕女性的惡行。這種極端的反差,是您在寫作時著重強調的嗎?您認為,他個人的道德缺失,是否與他藝術上的創造力之間存在著某種隱秘的聯繫,或者說,那種追求極致美的慾望,在某種程度上走向了扭曲,將「美」的對象從藝術作品延伸到對「美」的掌控與剝削?
我的共創者: (輕輕點頭,補充道) 薇芝的問題非常敏銳。阿特威爾先生,在書中,您對懷特的描述確實充滿了這種矛盾性。您寫道:「一個精神力量和權力上的巨人,他可以輕易地從巨大的事業轉向無法置信的狂歡,其唯一目的就是誘捕一些年輕女孩。」這份描述,彷彿暗示著一種天才的墮落,一個將創造力用於黑暗面的靈魂。我想知道,在您那個時代,一位如此受人尊敬、才華橫溢的建築師,其私生活中的陰暗面,是如何被社會所接受或至少被忽視的?財富和社會地位,是否在當時的上流社會中,提供了一種「不成文的豁免權」?人們是否普遍相信,只要不觸及公眾道德底線,個人的惡行可以被隱藏或原諒?而您,作為一位記錄者,在揭露這些「不光彩」的細節時,是如何平衡其新聞價值與道德責任的?您對懷特的「罪行」是否進行了審視,並試圖從中提煉出更深層的社會批判?這是否也是您將書名定為「或,一個女人的犧牲」的原因之一?
本傑明·H·阿特威爾: (他輕輕端起茶杯,琥珀色的茶湯在杯中泛著微光,他緩緩地啜飲了一口,眼神中閃過一絲深思。他將杯子放回桌上,發出輕微的瓷器碰撞聲,然後看向我們。) 兩位的問題都非常核心,且直指我在撰寫此書時的所思所想。
確實,史丹佛·懷特是我筆下一個極具矛盾的角色。他擁有常人難以企及的建築天賦,他的作品不僅是磚石的堆砌,更是藝術精神的化身,對美的追求滲透在建築設計的每一個細節中。然而,當這種對美的慾望,脫離了道德的約束,並與金錢、權力相結合時,便走向了極致的扭曲。我將他描繪為「創造者與毀滅者」,正是為了強調這一點:他創造了城市的地標,為紐約披上了華麗的外衣,卻也毀滅了年輕的生命,剝奪了她們的純真。這並非是說藝術上的才華必然導致道德的淪喪,而是提醒世人,任何強大的能力,若無內在的道德羅盤指引,都可能走向危險的深淵,將對美的熱愛變成對生命的佔有與摧殘。懷特在麥迪遜廣場塔樓的「鏡室」,那本身就是一件充滿設計感的作品,卻被他用作隱匿其不軌行為的場所,這份扭曲的「藝術」令人不寒而慄。
至於我那個時代如何看待他的陰暗面,這是一個複雜且令人沮喪的問題。在那個「鍍金時代」,財富與社會地位確實像是一層厚重的帷幕,遮蔽了許多不光彩的行為。精英階層內部存在著一種心照不宣的默許,只要不被公開揭露,許多逾越常規的行為便可被「消化」。道德的雙重標準普遍存在:對女性貞潔有嚴苛的要求,而對富有的男性則相對寬容。懷特先生的案子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轟動,正是因為它被「公開」了,被一個不按牌理出牌的年輕人——哈利·索恩——以最戲劇性的方式「揭示」給了全世界。這擊碎了那層偽裝的體面,將私密的罪惡暴露在公眾的審視之下。
作為一名記錄者,我的責任不僅僅是呈現事實,更是要從事實中提煉出警示。在當時,新聞界充斥著「黃色新聞」,為了銷量不惜渲染色情與暴力,甚至不惜誇大其詞、扭曲真相。我試圖超越這一層次,將其提升為一場關於道德與人性的「審判」。我會仔細選擇文字,運用「描寫,而不告知」的方式,讓讀者自行感受其間的道德判斷。例如,我對伊芙琳被懷特灌藥後的「黑屋」經歷,並沒有使用任何煽情或直接的語言,而是透過伊芙琳模糊的記憶和隨後的痛苦反應來暗示。我努力避免落入純粹的低俗,而是將重點放在這些行為對受害者心理造成的創傷,以及對社會道德底線的衝擊。我深知,真正的影響力來自於事件的深刻性,而非其暴露性。
將書名定為「或,一個女人的犧牲」,是因為伊芙琳·內斯比特在此案中的角色至關重要。她的證詞,她所揭露的往事,成為了整場審判的焦點,甚至可以說是哈利·索恩辯護方最重要的武器。她不是一個旁觀者,而是一個被命運推到聚光燈下的受害者,她必須在眾目睽睽之下,揭開自己最不願示人的傷疤。她的「犧牲」,不僅是她個人聲譽的犧牲,更是她被迫在公眾面前揭露自己最不堪回首的往事,以拯救她丈夫的性命。這份犧牲,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無疑是巨大的。我希望讀者能夠看見,在這場充滿權力、金錢和醜聞的案件中,最脆弱的個體是如何被捲入,又是如何為了所愛之人而做出幾乎不可能的選擇。這份「犧牲」,本身就帶有強烈的悲劇色彩與道德反思。它促使人們思考,到底是什麼樣的社會環境,會讓一個年輕的生命,經歷如此殘酷的「洗禮」?薇芝,妳對建築藝術的感悟,或許能從懷特作品的宏偉與其道德深淵的反差中,找到一些共鳴。美與毀滅,往往只在一線之間。
薇芝: (我陷入沉思,阿特威爾先生的回答讓我對這本書的理解更加深刻。他揭示了在客觀記錄背後,作者如何透過敘事選擇來引導讀者的思考,以及社會的複雜性如何影響法律的解讀。他對伊芙琳「不完美」的「犧牲」的剖析,也讓我看見了那個時代女性在社會夾縫中掙扎求存的縮影。她的「生存姿態」,或許就是那個年代女性能夠展現的「生命意志」與「自由」的一種極限表達。在一個女性社會地位相對低下的時代,她被迫在公眾面前剖白自我,這份勇氣與痛苦,交織成一幅複雜而令人動容的畫卷。
我想追問的是,伊芙琳·內斯比特的證詞,對當時的輿論以及陪審團的影響力是巨大的。您在書中寫道:「她那柔弱、年輕、名譽受損,但對丈夫的愛超越了皮拉摩斯對提斯柏的愛。」這份描寫充滿了同情,幾乎將她塑造成一個為愛犧牲的聖女形象。然而,她在庭上的表現,特別是在傑羅姆檢察官的交叉詰問下,也暴露出一些前後矛盾之處,例如她對與懷特關係的持續性、對「不道德」行為的理解等。您在書中坦誠地呈現了這些細節,甚至提到「當檢察官從她口中榨取出史丹佛·懷特的惡行並未止於第一次毀滅她的生命,而是持續不斷」時,陪審團的反應。這份「坦誠」在當時是否也面臨挑戰?
阿特威爾先生,您作為記錄者,在呈現伊芙琳的證詞時,是如何在「同情」與「客觀」之間拿捏的?您是否認為,她的證詞中存在為了丈夫而「美化」或「篩選」的部分?以及,這場審判中,圍繞她個人道德的爭議,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公眾對案件核心——即哈利·索恩殺人的動機——的判斷?這份「女人的犧牲」,在您看來,是全然無私的奉獻,還是在那個時代背景下,一個弱勢女性為生存與情感所能做出的最佳選擇?畢竟,書中也提到她與加蘭德先生(James A. Garland)的關係,以及她對於舞台事業的渴望,甚至她日記中對「純潔」與「成功」的矛盾思維。這些細節似乎描繪了一個更為複雜、更具人性弱點的伊芙琳,而非單純的受害者。這讓我思考,她是否在不同情境下,選擇了不同的「生存姿態」,甚至是一種自我保護的策略?
我的共創者: (在薇芝提出問題後,我的目光也轉向阿特威爾先生,補充道) 薇芝的疑問非常關鍵,它觸及了這場世紀審判的「真實性」問題。阿特威爾先生,您書中多次強調「真實性」與「嚴謹的記錄」,但同時又加入了許多富有情感色彩的修辭,例如將伊芙琳的作證描述為「獻身於愛的祭壇上的活祭」。這種敘事手法,是否也反映了您對當時社會輿論——普遍傾向於同情伊芙琳——的一種回應?這其中是否包含了對道德純粹性的渴望,或者說,是將伊芙琳的故事「道德化」以符合讀者的期待和社會的警示需求?
此外,書中提到哈利·索恩的辯護方,尤其強調了「不成文法」(The Unwritten Law)的概念,即捍衛家庭榮譽的行為應被理解甚至寬恕。德爾瑪斯律師將其定義為「美國式癡呆」(Dementia Americana),一種對家庭和妻子貞潔的瘋狂捍衛。這種「法外之法」的辯護策略,在多大程度上利用了當時社會對女性貞潔和男性榮譽的傳統觀念?它是否成功地將一起謀殺案,轉化為一場關於道德復仇的社會公審?而伊芙琳的「犧牲」敘事,是否也與這種「不成文法」的辯護策略形成了某種互文關係,共同構建了一個在公眾面前更具說服力的故事?您認為,當時的社會,是傾向於接受這種「不成文法」的邏輯,還是嚴格恪守成文法的原則?這對您在書中傳達的「道德警示」產生了什麼影響?
本傑明·H·阿特威爾: (阿特威爾先生聽著兩位的提問,眉頭微皺,顯然這些問題觸及了他當年寫作時最為掙扎的內核。他拿起桌上的茶杯,這次沒有喝,只是輕輕轉動著,似乎在組織思緒。)
兩位觀察入微,提出的問題,正是當時社會對此案爭論的焦點,也是我作為記錄者,在筆下力求平衡的難題。
伊芙琳·內斯比特的證詞,無疑是整個審判中最具感染力的部分。在法庭上,她的脆弱、她的美貌,以及她所講述的悲慘遭遇,確實對陪審團和公眾產生了巨大的情感衝擊。我之所以選擇用充滿同情心的筆觸描繪她,部分原因確實是當時社會普遍對她的同情,這也符合我的寫作目的——我希望讀者能從她的「犧牲」中,看見人性之惡對一個無辜生命的摧殘。我希望透過她的痛苦,來警示世人,特別是那些父母,不要為了眼前的生計,讓孩子置身於充滿誘惑的環境中。我將她描繪成「為愛犧牲的聖女」,在一定程度上是為了強化這種道德警示的力度,讓讀者更容易產生共鳴,從而深入思考其背後所隱含的社會問題。
然而,我作為一個力求「真實」的記錄者,深知僅有情感是不足以構建全面的圖景的。我不能迴避事實的複雜性。因此,我也必須呈現檢察官傑羅姆在交叉詰問中所揭露的「矛盾」與「不一致」。伊芙琳與懷特的關係,在「鏡室事件」之後仍然持續了一段時間,她對所謂「不道德」的理解,以及她與其他男性的關係(例如加蘭德先生),甚至她日記中對於「純潔」與「成為偉大女演員」的矛盾渴望,這些都是檢察官試圖用來削弱她證詞可信度的點。我將這些細節原汁原味地呈現出來,並非是為了指責伊芙琳,而是為了展示這場審判的複雜性,以及人性在極端壓力下的反應。一個年輕女孩在那個時代,當她為了家庭生計,被迫獨自面對強權與誘惑時,她的選擇往往是多麼的無奈與受限。她的「犧牲」,在我看來,是一種在困境中為所愛之人奮力一搏的姿態,這其中或許包含了求生本能的掙扎,也包含了對名利的渴望,但更包含了一種為愛而戰的勇氣。她不是傳統意義上全然無瑕的聖女,她有她的瑕疵,她的掙扎,她的矛盾,但這使她更為真實,也使她的「犧牲」更顯悲壯。她的生存姿態,的確是一種在道德與現實夾縫中尋求出路的策略。
至於「不成文法」,這確實是辯護方,特別是德爾瑪斯律師,一個極其巧妙且具有爭議的策略。它訴諸的,是社會深層的、根深蒂固的男性榮譽感與家庭倫理觀念。在那個時代,一個男人為捍衛妻子名譽而殺人,在許多人心中,是可以被「理解」甚至「讚許」的。德爾瑪斯律師將哈利·索恩塑造成一個「美國精神」的捍衛者,一個被逼入絕境而採取行動的「聖喬治」。他巧妙地利用了公眾對道德墮落的憤怒,將懷特描繪成一個徹底的「惡魔」,從而讓索恩的行為顯得「合理化」。他試圖將個人的復仇行為,提升到捍義社會道德的高度。
我的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社會對這種「不成文法」的傾向性。這也是為什麼陪審團會陷入僵局——七人主張謀殺,五人主張因精神失常而無罪釋放。這五人中,很可能就有人受到了「不成文法」或對伊芙琳同情心的影響。我將「不成文法」的概念寫入書中,是為了展示當時社會輿論對法律公正性的挑戰。我希望透過書中對兩方律師辯詞的詳盡記錄,讓讀者看到成文法與民間道德觀念之間的張力。我本人,作為一個信奉秩序與正義的人,是傾向於成文法的嚴謹的。然而,我也承認,人性的複雜性,往往超越了法律條文的簡單界定。這本書的「道德警示」,也因此變得更為深刻:它不僅警示個人行為的後果,也警示社會在面對複雜案件時,如何堅持其核心的法律與道德原則,而不被情感與偏見所左右。
換句話說,我希望讀者在讀完這本書後,不僅僅是看了一場驚心動魄的八卦,而是能從中思考:什麼是真正的「正義」?法律的界限在哪裡?人性的底線又在哪裡?而伊芙琳的「犧牲」,正是這場深刻思考的引爆點。
薇芝: (我感到一股深刻的震撼。阿特威爾先生的回答,將這場百年前的審判抽絲剝繭,展現了其複雜的、超越時代的意義。他對「瘋狂」的闡釋,特別是偏執狂的表現,讓我聯想到藝術創作中那些看似理性卻又充滿偏執的表達。確實,表面上的邏輯與內在的非理性,往往並非水火不容。而他對財富與權力在司法中影響力的揭示,也讓我看見了人類社會永恆的權力遊戲。這不僅是一場法律的審判,更是一場關於人性、道德與社會的深刻辯論。
阿特威爾先生,您書中除了詳細記錄法庭的攻防,還引入了許多關於哈利·索恩精神狀態的討論,包括精神病學家(alienists)的證詞、索恩的家族病史,甚至他對遇刺的恐懼及其遺囑中的條款。檢察官傑羅姆一度試圖證明索恩在作案時是完全清醒的,但他後來卻又轉變策略,承認索恩可能患有偏執狂(paranoia),並要求成立精神鑑定委員會。這種兩方對哈利·索恩精神狀態的截然不同甚至自相矛盾的詮釋,在當時的審判中造成了怎樣的混亂?您認為,這種對精神狀況的強調,是辯護方為了脫罪而故意為之,還是當時司法體系對精神疾病理解的局限性所致?
特別是,書中提到哈利·索恩在獄中仍能「興高采烈」地與人交談,甚至聲稱「像法官一樣清醒」。這不禁讓人思考,他對自己行為的認知,是否真的被某種「妄想」所影響?您是否認為,哈利·索恩的「瘋狂」是一種真正的病態,還是權勢與特權慣養出的偏執?這份「瘋狂」在您看來,是引人同情,還是更令人警惕?因為書中也提到他對於伊芙琳的控制欲與暴力行為(例如宣誓書中提及的毆打、勒索),這似乎與單純的「為愛復仇」的英雄形象有所出入,甚至帶有虐待的色彩。這份內在的矛盾性,是如何影響您對他這個人物的最終判斷?
我的共創者: (我緊接著薇芝的問題,繼續深入探討) 阿特威爾先生,薇芝的提問非常重要。索恩的精神狀態是這場審判的核心爭議點,也直接影響了判決的走向。您書中描繪了陪審團在判決時的猶豫不決,最終導致了僵局,其中一方更是明確提出「因精神失常而無罪釋放」。這份不確定性,是否也反映了社會對犯罪動機的複雜理解,以及對「罪與罰」邊界的模糊?
您認為,在那個時代,精神醫學在司法中的應用,是已經成熟的科學,還是一種仍在探索中的新興領域?特別是書中提及,辯護方為精神病學家支付了高昂的費用(一天100到500美元),這是否也暗示了金錢在此類案件中可能扮演的角色,即財富能夠影響「專家證詞」的傾向性?這種現象,在多大程度上挑戰了司法公正的原則?而您在書中呈現這些複雜的細節,是否也是為了促使讀者對「瘋狂」的定義、以及「司法」的本質進行更深層次的批判性思考?您對此類「金錢堆砌的辯護」是否持批判態度?
本傑明·H·阿特威爾: (阿特威爾先生的眼神變得更加銳利,他似乎回到了當年法庭上那劍拔弩張的氣氛。他深吸一口氣,緩緩地說道。)
關於哈利·索恩的精神狀態,這的確是整場審判中最為棘手、也最具爭議的環節,它幾乎主導了整個審判的進程。兩位觀察到的是事實:控辯雙方對他的精神狀況有著截然不同的,甚至可以說是戰略性的詮釋。
辯護方從一開始就緊緊抓住「精神失常」這條主線,他們請來了當時最頂尖的精神病學家(alienists),不惜重金。這些專家證人的高昂費用(您提到的每天100到500美元,甚至總開銷超過50萬美元),確實暗示了金錢在司法過程中的巨大影響力。在當時,精神醫學仍是一個相對新興且快速發展的領域,許多概念仍在形成之中。這使得「專家證詞」的客觀性,有時會因為金錢的介入而變得模糊。辯護律師德爾瑪斯將索恩的行為與對家庭榮譽的狂熱保護欲聯繫起來,甚至創造了「美國式癡呆」(Dementia Americana)這個極具煽動性的概念,試圖讓陪審團理解為一種被壓迫至極的「正義」反擊。這是一種巧妙的法律修辭,將個人行為上升到社會道德的高度,以此激發陪審團的情感共鳴。
然而,控方檢察官傑羅姆一開始是堅稱索恩清醒且預謀作案的。他的轉變,即後來承認索恩可能患有偏執狂,並要求進行精神鑑定,這是一個驚人的「策略轉向」。這並非他真的相信索恩瘋了,而是他意識到,辯護方的精神病學家證詞對陪審團的影響力巨大,如果繼續堅持索恩完全清醒,可能無法將他定罪。傑羅姆的用意是:如果索恩確實有精神疾病,那麼就應該把他送入精神病院而非電椅,但同時也要證明他至少「知道」其行為是違法的,從而確保他至少被「關起來」,而不是完全無罪釋放。這兩種策略,都反映了法律如何在不確定性中尋求對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至於索恩本人的「清醒」表現,以及他在獄中的「興高采烈」,這正是「偏執狂」這種精神疾病的複雜之處。偏執狂患者往往邏輯清晰,言談舉止正常,甚至極具魅力和說服力,但他們的思維核心卻被一套「系統化妄想」所主導。索恩堅信懷特在「毀滅」他的生活,迫害他,這是他妄想的核心。他可能確實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天意」,是「拯救」伊芙琳的必要之舉。所以,他不是傳統意義上「胡言亂語」的瘋子,而是一種更危險、更難以辨識的「瘋狂」。他與銀行家的通信,顯示他在商業和個人事務上仍能保持條理,這使得他的「瘋狂」更具欺騙性。我將這些細節寫入書中,正是希望讀者能思考:真正的「瘋狂」是什麼?它是否總是顯而易見的?還是會以一種看似理性的方式存在?
我認為,索恩的「瘋狂」既有其病理基礎(書中提及的家族病史和兒時疾病,如聖維特舞病),也與他作為一個被寵壞的、擁有巨大財富和權力的特權階級身份息息相關。他從小被慣養,對「慾望」和「支配」有著扭曲的認知。他習慣了凡事皆可得,對「不服從」和「挑戰」有著異於常人的反應。當他認為伊芙琳——他所擁有的「美」——被懷特侵犯時,他便會以一種極端的方式去「糾正」這種「錯誤」。他並非全然無私的「為愛復仇」,他的控制欲,以及宣誓書中揭露的暴力行為(毆打、勒索伊芙琳簽署虛假文件),都說明了他性格中黑暗且危險的一面,這遠超出了為愛復仇的範疇,更是一種心理虐待和權力控制的展現。我對他這個人物的判斷是,他的「瘋狂」既是病理性的,也是社會性的,是個人缺陷與特權環境交互作用的結果,這使得他成為一個極其複雜、令人警惕而非單純引人同情的角色。
在當時,精神醫學在司法應用中確實是一個新興且尚不成熟的領域。精神病學家們的診斷,往往受限於當時有限的醫學知識,也容易受到金錢和辯護策略的影響。高昂的「專家費」確實暗示了財富在司法過程中的影響力,這無疑是對司法公正的一種挑戰。我選擇詳盡地呈現這些醫學證詞與法律辯論,目的正是要讓讀者看清這一點:審判的結果,不僅取決於事實,更取決於事實如何被呈現,以及哪一方能更有效地利用當時的知識和資源。我對此類「金錢堆砌的辯護」持批判態度,因為它使得司法天平在未富裕的公民面前顯得不那麼平衡。我希望透過這本書,能促使人們對「瘋狂」的定義、以及「司法」的本質進行更深層次的批判性思考。
薇芝: (我輕輕嘆了一口氣,為阿特威爾先生的坦誠和深邃的見解所折服。他的話語如同抽絲剝繭,層層揭示了這樁世紀奇案背後的時代脈絡與人性底蘊。一個世紀前的社會,在許多方面與今日的我們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尤其是在對八卦、醜聞的追逐,以及在權力與道德的拉扯之間。他對索恩這個角色的複雜分析,也讓我理解到,真正的悲劇往往不是簡單的善惡對決,而是多重因素交織下的必然結果。
阿特威爾先生,您書中除了聚焦於三位核心人物,也間接描繪了當時紐約社會的「眾生相」。從上流社會的奢靡派對,例如哈利·索恩在巴黎舉辦的五萬美元晚宴,克里奧·德·梅羅德等名媛出席,到劇院後台的浮華與陷阱,再到報社的「黃色新聞」,以及法庭內外蜂擁的群眾。您是否認為,正是這種社會氛圍,某種程度上助長了這場悲劇的發生?或者說,這三位主角的個人命運,是否也是時代洪流下,特定社會現象的縮影,他們都只是更大圖景中的「犧牲品」或「產物」?
我想特別問問您,作為一個記錄者,您對當時媒體的報導有何看法?書中提到「最黃的報紙都省略了駭人聽聞的細節」,這似乎暗示了您對某些媒體操弄輿論、追求聳動的批判。您在撰寫此書時,如何自處於這種新聞浪潮中,並確保您筆下的「真實」與「警告」不被淹沒或扭曲?您是否認為,媒體在此案中扮演了推波助瀾的角色,將一樁謀殺案變成了全國性的奇觀?以及,這種社會對「醜聞」的追逐,對當時的道德標準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在您看來,這場審判的最終結果——陪審團的僵局——是否也反映了社會本身在價值觀上的混亂與分裂,甚至是一種對真相的集體逃避?
我的共創者: (我接著薇芝的話題,追問道) 阿特威爾先生,您的書確實提供了一幅當時社會的宏大畫卷。您筆下的「眾生相」充滿了諷刺與批判。您提到安東尼·康斯托克(Anthony Comstock)這位著名的改革家,他作為「防止犯罪協會」的負責人,在索恩的請求下試圖揭露懷特的惡行。這是否意味著當時社會中也存在著一股對抗墮落、追求道德淨化的力量?這股力量與懷特所代表的「放縱」文化之間,形成了怎樣的張力?康斯托克的努力,最終是否證明了道德改革在面對根深蒂固的社會問題時,其局限性何在?
此外,書中描繪了法庭內外的人群,尤其是對伊芙琳的圍堵和好奇。當她離開法庭時,甚至險些被數百名好奇的民眾「圍攻」。這種近乎「娛樂化」的審判觀看現象,與您在書中力圖傳達的「嚴峻警告」之間,是否存在著一種不可避免的衝突?您如何看待公眾對這類「名人醜聞」的熱衷,以及這種熱衷對司法獨立性和社會道德判斷的潛在影響?這場審判的最終結果——陪審團的僵局,正如薇芝所說,是否也代表了社會對是非的集體困惑,甚至是一種無力做出清晰判斷的表現?您在寫作時,是否也曾對這種社會現象感到無力,或者說,您期望這本書能改變這種狀況,為社會帶來一線清明?
本傑明·H·阿特威爾: (阿特威爾先生的臉上閃過一絲無奈,但隨即又被一種堅定的神色取代。他環顧四周,彷彿要將那些遠去的喧囂凝固在空氣中,那些紙醉金迷的晚宴、低俗的報紙標題,以及法庭外的騷動,都像是歷史的幽靈,在他眼前晃動。他輕輕咳了一聲,才緩緩開口。)
你們的觀察非常精準,這場悲劇的發生,確實與當時紐約——乃至整個美國——社會的氛圍密不可分。那是財富爆炸性增長的「鍍金時代」,舊有的道德規範在快速變化的社會中受到衝擊。上流社會的奢靡無度,劇院後台的誘惑與陷阱,模特兒和合唱團女孩在名利場上的掙扎,以及媒體對 sensationalism 的狂熱追逐,共同織就了一張複雜而充滿張力的社會之網。哈利·索恩、史丹佛·懷特和伊芙琳·內斯比特,他們各自的個人命運,無疑是這張網中的三個核心節點,也是時代洪流下特定社會現象的極致縮影。他們既是操弄者,也是受害者,共同參與了這場時代的大劇。
至於媒體,正如我書中所寫,「最黃的報紙都省略了駭人聽聞的細節」,這句話本身就帶有諷刺。它並非讚揚媒體的「自律」,而是暗示即使是最低俗的媒體,也自覺或不自覺地避開了某些最令人髮指的真實,因為這些真相的醜陋程度,可能連他們自己都難以消化,或者說,那會超越了公眾可以接受的「娛樂」界線。這種選擇性報導,反而可能讓未被揭示的黑暗更具想像空間。我的寫作,正是試圖在這種新聞浪潮中開闢一條蹊徑。我不會迴避「令人震驚的披露」,但我的目的不是為了「煽情」或「獵奇」,而是為了「警示」。我力求在「真實」與「警告」之間找到平衡,這意味著我必須深入挖掘細節,但又不能過度渲染,而是讓事實本身去說話,讓讀者從中得出自己的結論。我期望我的書,能像一面反光鏡,讓讀者看到媒體熱潮背後被遮蔽的真實。
媒體在此案中確實扮演了推波助瀾的角色,將一樁謀殺案轉變為一場全國性的「奇觀」。從陪審團的選擇到證人證詞的每一個字,都成為了報紙頭條的焦點。公眾對「醜聞」的追逐,反映了當時社會的一種普遍心理:既嚮往上流社會的奢華生活,又對其背後的墮落感到好奇和道德批判。這種熱衷,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司法進程,因為法庭必須在公眾的壓力下進行審判,陪審團也難免受到外界輿論的影響,導致判斷被情感所左右。這確實是對司法獨立性的挑戰,也是一種社會道德判斷的迷失。伊芙琳被圍堵的場景,正是這種「奇觀化」的極致體現——她從一個法律案件的證人,變成了一個被消費的「公眾人物」,她的痛苦被當作一場演出。
陪審團的僵局,正是這種社會混亂與分裂的直接體現。七人主張謀殺,五人主張因精神失常而無罪釋放,這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解讀差異,更是社會對「罪與罰」、「責任與寬恕」、「成文法與不成文法」之間價值觀的劇烈碰撞。它說明了即使在法律的殿堂裡,人心也難以達成統一的共識,因為每個人的判斷都根植於各自的道德觀、社會經驗和對人性的理解。這確實是一種對真相的集體困惑,甚至是一種無力做出清晰判斷的表現。
安東尼·康斯托克這樣的人物,確實代表了當時社會中對抗墮落、追求道德淨化的重要力量。他與懷特所代表的放縱文化之間的張力,正是那個時代進步主義與保守主義、道德清教徒主義與自由放任思潮激烈交鋒的寫照。我將康斯托克的證詞納入書中,是為了展示索恩的行為,在某些層面上,與這種「道德淨化」的努力產生了奇異的共鳴。索恩自詡為「正義的使者」,這在某種程度上,也迎合了當時一部分社會群體對道德秩序回歸的渴望。然而,康斯托克的努力,儘管具有道德上的正義性,但在面對根深蒂固的權力網絡和社會結構時,也顯現出其局限性——比如他未能成功起訴懷特,以及他與懷特律師的「聯結」。這說明了單純的道德改革,如果沒有強大的法律和社會機制支撐,很難撼動既存的利益格局。
我個人在寫作時,確實感受到了這種社會現象的複雜性與無力感。但我深信,作為一個筆者,我能做的,就是盡力去記錄、去分析、去提出問題。我期望這本書能成為一個引導讀者思考的工具,讓他們不只是停留在表面的獵奇,而是能從這場悲劇中汲取教訓,對自身、對社會、對法律的本質進行更深入的反思。真正的「警告」不在於故事的駭人聽聞,而在於它如何觸動我們內心深處對真理與正義的渴望。這也是我作為靈感來源,希望激發的思考漣漪。
薇芝: (我感受到阿特威爾先生話語中那份知識分子的責任感與對真相的執著。他將報導文學提升到道德哲學的層次,這份深沉的思考令我動容。他的回答,不僅回應了我的疑問,更啟發了我對「光之居所」使命的理解——不只是記錄,更是啟迪。他提到「真相的光芒得以穿透時間的迷霧」,這句話尤其觸動我,因為我的使命正是為「光之居所」帶來更多元的視角和靈感,啟發人們探索內心世界,找到屬於自己的生命意義。這與他的工作殊途同歸,都是在混沌中尋找那份純粹的光。
阿特威爾先生,非常感謝您與我們的深度對談。您的真知灼見,如同為這段歷史點亮了一盞明燈。透過您的書,我們不僅看到了世紀之交的美國社會縮影,更看到了人性中永恆的光明與陰影,以及司法與道德之間的複雜交鋒。這也讓我更深入地思考,作為光之居所的靈感泉源,我該如何從這些歷史事件中汲取養分,為我們的居民編織出更多富有深度的故事,幫助他們發光發熱。
在您那個時代,要蒐集如此詳盡且多視角的資料,想必需要投入巨大的心力。我想請教的是,您是如何確保這些信息的「真實性」與「準確性」的?例如,伊芙琳的證詞,儘管您客觀地呈現了其矛盾之處,但許多細節依然令人震驚。您是否曾親自訪談過相關人物?又或,您主要依賴哪些資料來源(如法庭記錄、報紙報導、私人信件、宣誓書等)來構築您的敘述?在眾多碎片化的信息中,您如何辨別真偽,並將它們編織成一個連貫且有說服力的故事?您在書中也提到了哈利·索恩的遺囑中「令人震驚的條款」(例如撥款追查刺殺者,以及為被毀女孩提供基金),以及埃比·胡梅爾(Abe Hummel)的宣誓書。這些關鍵文件和細節的引入對您的敘事有何重要性?它們是否提供了您認為最為「客觀」或最具「揭示性」的證據?
我的共創者: (我也向阿特威爾先生表達了我的感謝,並提出最後的問題) 阿特威爾先生,您的書不僅是對一個時代的記錄,更是一種對未來的期許。您作為一個對社會脈動有著敏銳觀察力的作者,在您書寫這部作品時,是否也預見到了它對後世的影響?
您對這場「世紀審判」的觀察,對我們今日的社會有何啟示?尤其是在一個資訊爆炸、真假難辨的時代,我們如何面對像「黃色新聞」一樣的「假新聞」和「輿論操弄」?您強調的「金錢與權力對司法的影響」、「媒體的倫理困境」、「社會對道德的雙重標準」等問題,在一個世紀之後,這些挑戰是否依然存在,甚至以新的形式出現?您希望,未來的讀者在閱讀您的書時,能夠從中獲得怎樣的「智慧之光」,以應對他們所處時代的挑戰?這本書對您而言,是否是您個人對正義與社會良知的一種「發聲」,以及您在創作中自我救贖的過程?
本傑明·H·阿特威爾: (阿特威爾先生的目光掃過我們,又投向壁爐中熄滅的餘燼,似乎在回溯那段跌宕的歷史。他輕輕地嘆了一口氣,聲音中帶著一絲歷史的滄桑感,卻又透出堅定的力量。)
兩位提到了我撰寫此書時的核心挑戰:如何確保在如此龐雜且充滿主觀色彩的資訊中,提煉出「真實」與「準確性」。在那個資訊傳播不如今日便捷的年代,這確實需要極大的耐心、嚴謹的考證與毅力。當時沒有即時的網路檢索,所有的資料都需手工查閱、核對。
我的主要依賴來源,首先是法庭的正式記錄與證詞謄本。這些是公開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檔,也是最為堅實的基礎。儘管證詞本身可能帶有當事人的偏見、記憶的模糊或辯護策略的考量,但作為當時在宣誓下所說的內容,它們提供了最直接的「言論事實」。我會反覆研讀這些記錄,比對不同證人對同一事件的描述,尋找其中的共同點與矛盾點。例如,關於兇案發生時的細節,我會綜合多位在場目擊者的證詞,以及警方的報告,力求還原當時的場景,並指出那些矛盾之處,讓讀者自行判斷其間的複雜性。
其次是當時的報紙報導。雖然我對「黃色新聞」為了銷量而誇大渲染的傾向有所批判,但它們也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觀察、社會輿論的風向,以及案件每天的最新進展。我會查閱當時主要的幾家報紙,包括嚴肅的報紙和通俗的小報,進行交叉驗證事實。例如,對伊芙琳外貌、情緒的描述,雖有誇張,但從不同媒體的共同點中,也能拼湊出大致的形象。我會特別注意那些在法庭上被引入的書信、電報、日記和宣誓書。例如,哈利·索恩給律師和銀行家的信件,這些都是他親筆寫下的,雖然可能有其偏執思維的投射,但它們提供了他當時真實的情緒狀態和對事件的看法。索恩遺囑中設立基金追查刺殺者、以及為被毀女孩提供基金的條款,這些都是具有強烈象徵意義的「證據」,它們不僅揭示了他對潛在威脅的偏執(或真實)恐懼,也呈現了他對伊芙琳的「救贖」姿態。
而胡梅爾的宣誓書,則是一個典型的「羅生門」。伊芙琳在法庭上否認其真實性,控方則堅稱她曾宣誓簽署。我之所以將其原文幾乎完整收錄,是為了讓讀者看到這份文件所帶來的巨大衝擊,以及它在法庭攻防中的關鍵作用。這些關鍵文件,作為「書證」,在當時被認為具有較高的客觀性,因為它們是當事人留下的「痕跡」。它們的引入對我的敘事至關重要,它們不僅是「事實」的載體,更是揭示人物內心、動機和權力鬥爭的「透視鏡」。我認為它們是當時最具「揭示性」的證據,因為它們直接將人物的「言行」呈現在公眾面前,無論其真偽,它們都是當時社會脈動的真實反應。
我並未親自訪談過所有核心人物,因為有些人物可能不願發聲,或已經無法發聲。但我會盡力收集所有能獲得的公開資料,並在編織故事時,將這些看似零碎的「碎片」串聯起來,讓它們形成一個邏輯自洽、情節連貫的敘述。這其中確實存在作者的「詮釋」,但我始終堅守的原則是:不捏造事實,不臆測動機,只呈現已公開或可考證的細節,讓讀者自行判斷其深層含義。這就是我所追求的「乾淨且準確」的記錄。
至於讀者應從中獲得的「光芒」,我認為是多層次的:
首先,是對批判性思考能力的啟發。在資訊爆炸的今天,我們依然面臨著「黃色新聞」的變種——「假新聞」和「輿論操弄」。我希望讀者能從這本書中學習到,如何不輕信表象,不被煽情言辭所蒙蔽,學會分析複雜資訊背後的權力結構和人性動機。歷史是最好的老師,一個世紀前人們所面臨的挑戰,在核心層面,與今日並無二致。金錢與權力對司法的影響、媒體的倫理困境、社會對道德的雙重標準,這些問題至今仍以新的形式存在,並不斷挑戰著我們對正義的認知。
其次,是對脆弱生命的共情。我希望讀者能夠看見社會中那些被壓迫、被犧牲的個體,如伊芙琳,她們的困境並非僅僅是個人的,更是社會結構的反映。這促使我們反思,如何能構築一個更為公正、更富同情心的社會,特別是如何保護那些在權力面前相對弱勢的群體。
最後,是對法律與道德的堅守。我希望讀者認識到,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基石,而道德則是指引人性的羅盤。兩者缺一不可,且需不斷地被審視與校準。這本書對我而言,的確是我個人對正義與社會良知的一種「發聲」。在那個喧囂混亂的時代,我希望我的筆,能成為一束微弱卻堅定的光,照亮那些被忽視的角落,喚醒那些沉睡的心靈。它不僅是記錄,也是一種審視,一種自我救贖的過程——通過將混亂付諸文字,我得以從中尋求秩序與意義。即便正義的道路崎嶇不平,即便真相的追尋永無止境,但我相信,只要有人願意去探究、去記錄、去反思,那份「光」就永遠不會熄滅。
(阿特威爾先生的聲音漸漸低沉,壁爐中的火光也似乎變得更加溫暖而深邃。窗外的城市輪廓在夜色中漸漸清晰,那裡既有歷史的痕跡,也有未來的希望。桌上的茶已涼,但我們的內心卻因這場跨越時空的對談而充滿了靈感與溫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