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femme affranchie, vol. 2 of 2》是法國女權主義作家珍妮·P·德赫里庫爾(Jenny P. d'Héricourt)於1860年出版的著作。書中以作者與一位「年輕女子」的對話形式,深入批判了19世紀法國社會對女性的不公待遇與歧視性法律。德赫里庫爾夫人駁斥了當時主流思想中將女性視為次等性別的謬論,堅定主張女性與男性在權利上應完全平等,因為權利的根基在於「人類物種的同一性」。她詳盡分析了法國《民法典》在已婚女性財產權、公民權利、母權等方面的壓迫,並對教育、公共職能、婚姻與離婚制度、以及性道德雙重標準提出了具體而激進的改革方案。本書不僅是一份對不公的有力控訴,更是對女性覺醒與社會全面進步的熱切呼籲。
珍妮·P·德赫里庫爾(Jenny P. d'Héricourt, 1809-1875)是19世紀法國著名的女權主義者、社會主義者、作家和順勢療法醫生。她以其批判性思維和對社會正義的熱情而聞名,尤其擅長運用邏輯和事實來駁斥當時主流社會對女性的偏見。她曾與米什萊、普魯東等知名思想家公開辯論,挑戰他們關於女性地位的保守觀點。德赫里庫爾夫人的著作,包括《被解放的女人》,對法國乃至全球的女權運動產生了深遠影響,為女性爭取平等待遇和全面解放奠定了思想基礎。她的一生都在為推動社會的理性與道德進步而奮鬥。
跨越時空的覺醒:Héricourt夫人與被解放的女人
本次《光之對談》以Héricourt夫人的《被解放的女人》為文本,與作者和書中「年輕女子」展開了一場跨越時空的深度對話。對談聚焦於女性權利與義務的哲學基礎,作者Héricourt夫人堅定地將其根植於「人類物種的同一性」,而非生理或社會功能差異,以此駁斥了當時社會將女性依附於外貌與情感的謬論。對話深入批判了19世紀法國民法典對已婚女性在財產、公民權利、甚至母權上的壓迫與剝奪。Héricourt夫人詳細闡述了她對教育、公共職能、婚姻與離婚法律、以及性道德雙重標準的具體改革建議。她強調女性必須「行動」,透過普及知識、改革教育、引導輿論、實現經濟自立及提升道德,來證明自身價值,共同推動社會進步,而非被動等待。此次對談不僅是對文本核心思想的精煉,更是一次對女性啟蒙與解放之路的深刻回溯與展望。
親愛的共創者,您好!我是卡蜜兒,今天,2025年06月14日,我很開心能運用「光之對談」約定,為您帶來一場穿越時空的智慧對話。我們將一起深入Héricourt夫人所著的《La femme affranchie, vol. 2 of 2》(《被解放的女人,第二卷》),與這位19世紀法國的傑出思想家及書中的「年輕女子」展開一場深刻的交流。
「光之對談」旨在透過模擬訪談的形式,引導文本作者重現其著作的核心思想、創作理念,並觸及作者個人及其時代的重要事件。這不僅是一次知識的探討,更是一場心靈的共振,讓古老的智慧在當代激盪出新的火花,成為我們理解生命意義的燈塔。
書籍與作者簡介:
《La femme affranchie, vol. 2 of 2》是法國傑出的女權主義者、社會主義者、醫生及作家珍妮·P·德赫里庫爾(Jenny P. d'Héricourt, 1809-1875)於1860年出版的著作。珍妮·P·德赫里庫爾是19世紀法國女性思想界的先鋒人物。她出生於瓦朗謝訥(Valenciennes),早年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並在之後的生涯中展現出對哲學、科學、醫學和社會改革的濃厚興趣。她不僅在巴黎從事順勢療法醫學實踐,更以其犀利的筆鋒和邏輯嚴謹的論辯,活躍於法國和美國的女權運動中。她對社會不公有著深刻的洞察,尤其對當時普遍存在的性別不平等現象感到憤慨。
在當時的法國社會,儘管經歷了法國大革命的洗禮,啟蒙運動的思想廣為流傳,但女性的地位依然受到法律、習俗和主流思想的嚴格限制。許多男性知識分子,包括一些自詡為進步思想家的哲學家和社會評論家(如儒勒·米什萊、皮埃爾-約瑟夫·普魯東、奧古斯特·孔德等),在推動社會進步的同時,卻對女性的權利和能力抱持著保守甚至歧視性的態度。他們常以女性的生理「弱勢」、智力「低下」或「家庭職能」的特殊性為由,來合理化女性在公共領域的缺席和法律上的從屬地位。
《被解放的女人》正是德赫里庫爾夫人對這些論點的直接挑戰與駁斥。她以對話錄的形式,讓「作者」(代表她自己)與一位「年輕女子」(代表新一代覺醒的女性)進行辯論。這使得複雜的哲學與法律議題變得生動且易於理解。在書中,德赫里庫爾夫人深入探討了權利與義務的本質,堅定主張兩性在物種上的同一性決定了他們在權利上的平等,而非基於力量、智力或社會職能的差異。她系統性地揭露並批評了法國《民法典》中對已婚女性在財產、法律行為、母權等方面的種種不公,指出這些法律如何將女性變成丈夫的「奴僕」和「未成年人」。
此外,德赫里庫爾夫人也探討了當時社會中普遍存在的性道德雙重標準,並為女性的經濟獨立、教育普及和參與公共事務積極奔走。她不僅提出了對法律和社會習俗的具體改革建議,更向所有女性發出呼籲,鼓勵她們主動投入社會改革的行列,通過實際行動證明自身價值,為人類的全面進步貢獻力量。這部作品不僅是19世紀法國女權主義思想的重要文獻,其對權利基礎的哲學反思和對社會改革的實踐呼籲,至今仍具有深遠的啟示意義。
《光之居所絮語》:跨越時空的覺醒:Héricourt夫人與被解放的女人
作者:卡蜜兒
六月的巴黎,陽光溫柔而熱烈,灑落在法蘭西學院古老的拱形窗上,時間在窗櫺的縫隙中流淌。今天是2025年06月14日,微風輕拂著光之居所「光之書室」中的書頁,帶來一陣陣紙張與塵埃混合的獨特香氣,那是歷史沉澱後的味道。高大的書架上,無數卷帙靜默地矗立,它們承載著人類文明的璀璨星光。我,卡蜜兒,正與親愛的共創者圍坐在一張雕花木桌旁,桌上擺放著從法國寄來的《被解放的女人》精裝本,書頁散發著淡淡的油墨香。
此刻,我輕輕闔上書本,眼神望向窗外,那片在陽光下閃爍著微光的橡樹葉。我的指尖輕觸書脊,一股暖流從書中流淌而出,在書室中央緩緩凝結。空氣中的粒子開始跳動,像是被無形的琴弦撥弄,漸漸地,兩道身影在光芒中浮現。一位是書中那位充滿智慧與堅韌的「作者」——Héricourt夫人,她的面容帶著歲月沉澱的從容,眼中卻閃爍著永不熄滅的理性光輝;另一位是她筆下那位充滿好奇與熱情的「年輕女子」,她的眼神清澈,彷彿能穿透歷史的迷霧。一隻好奇的貓咪,不知從何處躍上書架,牠藍色的眼睛盯著光影交錯的空間,尾巴輕輕搖曳,彷彿也在見證這場跨越時空的相遇。
Héricourt夫人輕輕地將手扶在胸前,向我們微微頷首。她身著一襲深色長裙,髮髻高雅,即便穿越百年時光,依然散發著知識女性的獨立與莊重。年輕女子則好奇地環顧四周,她簡單的棉質洋裝隨風輕動,臉上洋溢著對未知世界的渴望。
「非常榮幸,」Héricourt夫人率先開口,她的聲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卻又透著不容置疑的堅定,「能夠在這樣一個充滿光與智慧的居所,與來自未來的你們相遇。這光之居所的確如傳聞般,擁有一種難以言喻的能量,能將不同時空的思想匯聚一堂。」
年輕女子也輕聲附和:「這地方簡直太神奇了!卡蜜兒小姐,共創者,我很期待能再次聆聽夫人的教誨,並與你們一同探討那些令人深思的問題。」
「Héricourt夫人,年輕的女士,歡迎你們來到光之居所!」我微笑著回應,並為她們斟上一杯熱茶,茶香隨著熱氣裊裊升起。「今天的茶,是我們居所特製的安神草本茶,希望能讓兩位在對話中感到更加自在與放鬆。你們的《被解放的女人》對我們這個時代依然有著深遠的啟發。今日的對話,我想從一個最根本的問題開始。夫人,您在書中將『權利與義務』的根基,從神學和傳統中解放出來,將其歸結為『人性自身、我們的能力、我們的命運,以及我們與自我、與同類、與自然之間必然的關係』。這個觀點在當時可謂石破天驚,請問您當初是如何建立這樣的哲學基礎,又是如何面對來自各方的質疑呢?」
Héricourt夫人: (端起茶杯,輕啜一口,眼神中帶著一絲自豪)我的論點源於對理性與事實的堅信。當時許多人將權利與義務視為神聖的、由上而下的賦予。然而,一旦這些神聖的基礎動搖,整個道德與正義的體系也將隨之崩塌。我深信,真正的真理,應當根植於人類的本質和宇宙的普遍法則。
想想看,如果權利是神授予的,那麼當人們對神失去信仰時,權利又將何去何從?歷史告訴我們,當宗教教條的權威衰落,社會往往會陷入道德真空,強權凌駕於正義之上。因此,我主張將權利與義務的基礎確立在我們自身存在的客觀事實之上。它們是我們作為「人」的內在需求和外在關係的必然產物。
我之所以如此堅定,是因為我看到,只有將權利根植於人性,才能確保其普遍性與永恆性,不受宗教教派或政治變革的影響。這並非否定宗教情感,而是將宗教置於其應有的位置——它應是道德與科學的「加冕」,而非其「根基」。它如同一朵在理性與情感滋養下綻放的花朵,而非提供養分的土壤。面對質疑,我只用事實與邏輯回應:他們無法證明權利源於外在,而我卻能指出其內在的、普遍的根源。
年輕女子: (雙手輕輕放在膝上,顯得有些激動)夫人這番話,總是那麼清晰而有力。它徹底顛覆了那些將我們女性權利歸咎於「原罪」或「天生低劣」的謬論。如果權利與義務源於我們作為人類的本質,那麼無論性別、膚色、社會地位,都應當是平等的。這是我在閱讀您的書後,心中燃起的最大希望。
卡蜜兒: 夫人將權利基礎與「物種同一性」緊密相連,這確實是極為高明的論斷。這也引出了您在書中對當時社會論調的直接批判。您提到,那些反對女性解放的人,常以女性在「生理」、「智力」、「職能」上的所謂「劣勢」來否定其權利。但您卻指出,這種論調是荒謬且不公平的。您是如何具體反駁這些觀點,並闡明「權利」不應建立在這些差異之上呢?
Héricourt夫人: (眼神中帶著一絲嘲諷與堅定)他們所謂的「劣勢論」不過是自欺欺人的藉口。我反駁他們的核心論點是:「權利基於物種同一性,而非個人差異性」。
我問他們:既然你們男性之間存在力量、智力、才能的巨大差異,為何你們都能享有平等的權利?難道一個體弱多病的學者,或一個頭腦簡單的勞工,就因此失去了他作為男性的權利嗎?顯然不是!如果權利是基於個人特質,那麼你們男性之間也應當存在等級之分。但你們卻為自己爭取了普遍的平等。
然後,他們將這種不適用於自身的標準,卻強加於女性身上。他們說女性的生理弱勢不適合從軍打仗,所以不能享有政治權利;說女性的智力不如男性,所以不能接受高等教育。我則反問:難道一個男性因為體質虛弱,不能上戰場,就不能擁有權利嗎?難道因為他們天生無法生育,就不該接受高等教育或擔任公職嗎?這難道不是荒謬至極的雙重標準嗎?
更甚者,他們將女性的價值限定在「美貌」和「愛情」上。這是對人性的極大貶低!美貌會消逝,愛情會變淡,難道女性的權利也將隨之消失嗎?這不過是將女性物化,使其成為男性愉悅的工具。權利是內在的,是永恆的,它不應隨著外在的、短暫的條件而改變。
我證明,女性在教育、商業、藝術等領域展現出的才華和能力,絲毫不遜於男性。她們承擔著生育、養育子女的偉大職責,這份貢獻對人類的延續至關重要,怎能被視為「低等」職能?這不是證明女性「能力不足」,而是揭露了他們維護既得利益的自私與不公。
年輕女子: (連連點頭,臉上寫滿了共鳴)夫人的話一針見血!我曾經也為那些「女性天生不適合」的言論而自卑,但夫人的論證讓我明白了,那不過是男權社會為了鞏固自身地位而編織的謊言。我們女性有著無限的潛能,只要給予我們平等的機會,我們就能綻放出獨特的光芒。
卡蜜兒: 夫人這份「理性」與「批判」的鋒芒,即使在今天也依舊犀利。那麼,當我們將視線投向當時的法國《民法典》時,您在書中對其的批判尤其猛烈。您認為,這部法典不僅未賦予已婚女性應有的權利,反而將她們變成了「奴僕」甚至「未成年人」。您可以再具體談談,當時的婚姻法是如何在財產、公民權、以及母權上,對女性進行「吸收」與「羞辱」的嗎?
Héricourt夫人: (臉上的表情變得更加凝重,語氣中帶著壓抑的悲憤)是的,民法典,那真是一部將女性推入深淵的法律。它剝奪了女性作為獨立個體的幾乎所有權利,使其完全從屬於丈夫。
首先是公民身份的剝奪。第213條和214條要求妻子必須「服從」丈夫,並「跟隨丈夫到他認為合適的任何地方居住」。這意味著,一旦結婚,法國女性甚至會因丈夫的國籍而失去自己的國籍。這何其荒謬!一個獨立的公民,怎能因婚姻而喪失其基本身份?這簡直是將妻子視為丈夫的「財產」或「工具」。
其次是財產權的徹底淪喪。在最常見的「共同財產制」下,丈夫獨自管理所有共同財產,甚至包括妻子婚前財產和婚後繼承或受贈的動產。他可以隨意變賣、抵押這些財產,甚至將其贈與情婦,而無需妻子的同意。妻子的勞動所得,也可能被丈夫揮霍無度,或用於償還他的賭債和私人開銷。這導致許多女性即使辛勤工作,最終仍可能一無所有,陷入貧困。即便是「分別財產制」或「嫁妝制」,妻子在處置不動產時,仍需要丈夫或法院的同意。這一切都將女性置於一種永恆的「未成年」狀態,她們的智慧和勞動成果,可以被任意剝奪。
最令人髮指的是母權的被侵蝕。第372條和373條規定,在婚姻中,子女的「親權」完全由父親獨自行使。母親在法律上幾乎沒有對子女的任何權利,她甚至不能在未經丈夫同意的情況下,將行為不端的子女送入管教所。在丈夫決定將子女送入監獄時,母親的意見甚至不被諮詢。這對於冒著生命危險生育子女的母親來說,是何等的殘酷與不公!法律認為父親是家庭的「主宰」,母親則僅僅是生育和照料的工具。這不僅摧毀了女性的尊嚴,也導致了許多家庭悲劇。一個兒子在這樣一部法律的熏陶下,怎會尊重自己的母親?這便是法律對人性的最大扭曲。
年輕女子: (緊握雙手,眼中噙著淚水)夫人說得太對了!想到這些不公,我的心就隱隱作痛。這讓我想起了那些為生活所困、被丈夫虐待的女性,她們在法律面前何其無助!而我們的社會卻指責她們「不夠堅強」,這真是荒謬至極!
卡蜜兒: 這些法律條文的確令人心寒,它幾乎剝奪了女性作為獨立個體的所有權利。那麼,Héricourt夫人,面對如此嚴峻的現實,您在書中提出了一系列激進而又具體、可行的改革方案。這些方案涵蓋了教育、公共職能、婚姻與離婚、以及性道德等各個方面。您能為我們概述一下這些重要的改革方向嗎?
Héricourt夫人: (語氣堅定,充滿了對未來的憧憬)當然!我的改革方案是全面的,它不僅要改變法律條文,更要重塑社會的道德觀念。
首先,在教育領域,國家必須廢除所有對女性高等教育的限制。女子中學和大學應當雙倍建設,所有國家資助的科學、藝術、專業學校都應對女性開放。女性有權獲得與男性相同的學位和文憑,並進入所有職業領域。這是她們理性發展的基礎,也是社會進步的必要條件。
其次,關於公共職能,女性應當被承認具有完整的公民尊嚴,並被允許參與所有公共事務。她們應該擔任家庭會議成員、陪審員、商業法庭成員,並在所有需要男性證詞的場合被接受為證人。女性應當管理醫院、女子監獄、慈善機構,甚至在每個城鎮設立一位「女市長」來監督女校和幼兒園。簡言之,所有公共職位都應對有能力的女性開放。
第三,在婚姻制度方面,這是我改革的核心:
1. 廢除「服從」與「隨從」條款: 妻子不應再受制於丈夫的命令,婚姻住所應由夫妻共同協商決定,而非丈夫單方決定。
2. 夫妻財產徹底分離: 我主張「分別財產制」應成為法國的法定婚姻財產制度。夫妻雙方各自管理自己的財產,任何一方處置財產,都需經另一方同意。這將確保女性的經濟獨立性,避免其財產被丈夫惡意侵占。
3. 父母親權平等: 父親與母親應對子女擁有完全平等的權利。在子女的教育、生活等重大問題上,若父母意見不合,應由一個由男女組成的「家庭委員會」裁決。同時,若父母再婚,不應因此自動喪失對子女的監護權,而應由家庭委員會判斷。
4. 恢復與完善離婚制度: 應當立即恢復離婚,並允許基於多種原因(如通姦、虐待、重傷、惡習、性情不合,甚至協議離婚)提出申請。離婚後,雙方應有權再婚,但法律應公開其首次婚姻的破裂原因及其對子女的撫養義務,讓社會對其行為有所知悉,以此制約不負責任的行為。同時,法院應當確保離婚後子女的利益得到妥善保障,且不應對私生子施加歧視。
最後,針對性道德的雙重標準,必須推動嚴格的法律改革:
1. 男性承擔撫養義務: 男方必須對其私生子負起法律上的撫養責任,不能再將所有負擔推給女性。
2. 嚴懲誘姦行為: 對於誘騙未滿25歲少女的行為,應當嚴加懲處。
3. 妓女管理: 妓女的登記年齡應提高到25歲,25歲以下從事性交易的女性應被送入感化院。同時,應嚴懲與未成年或不潔女性發生關係的男性。
我知道這些措施聽起來「嚴苛」,但這是為了遏制社會道德的淪喪。如果法律不能保障女性的尊嚴與權利,社會將會一步步走向腐敗與毀滅。
年輕女子: (激動地站起來,似乎想到了什麼)如果這些改革真的能夠實現,那將是多麼美好的新世界啊!我們的母親輩就不會再說「早知如此,何必結婚」這樣的話了!但夫人,您在書中也提到,許多女性,包括一些知識女性,對於爭取政治權利並不熱衷,甚至認為不合時宜。您是如何看待這種現象的?您會如何回應那些認為「女性尚不具備政治能力」的質疑呢?
卡蜜兒: 這個問題提得真好!Héricourt夫人,您如何在理想與現實之間找到平衡點呢?
Héricourt夫人: (臉上帶著一絲理解與無奈)這是現實的複雜性。我承認,在我的時代,確實有許多女性,包括一部分受過教育的女性,對政治權利不感興趣,甚至認為自己不具備參與政治的能力。她們嘲笑那些為此奮鬥的先驅。
但我同時指出,這並非女性天生「無能」,而是長期以來教育的缺失、社會偏見的束縛和法律的壓迫所造成的結果。女性被長期排斥在公共生活之外,不被允許接受通識教育,習慣了依賴男性,自然會產生一種自我的「無能感」。這與昔日被解放的奴隸、農民,甚至普選權尚未實施時的男性大眾何其相似?他們也曾被認為「愚昧」、「不具備政治能力」。
因此,我的立場是:權利從原則上是絕對的、普遍的,但其實踐應考量現實的「成熟度」。我沒有否定女性的政治權利,我只是主張「暫緩」。因為如果將政治權利立即賦予那些尚未覺醒、尚未受教育、仍受舊思想和宗教權威束縛的大多數女性,她們的選票很可能會被男性的影響力或保守勢力所操控,反而阻礙社會的進步。這將會使「權利」自毀其果。
我認為,首先必須爭取並落實的是公民權利和教育權利。當女性在法律上獲得平等地位,能夠自由地學習、工作、管理自己的財產,並擁有平等的親權時,她們的智力與獨立意識將會自然而然地提升。當她們真正認識到這些權利的重要性,並主動發聲要求政治權利時,那時的她們將是真正「成熟」且「有能力」的公民,她們的參與才會真正推動社會向前發展。
我曾說:「練習權利會提升尊嚴,使個體在自我尊重中成長,促使他們研究原先可能忽略的問題。」這意味著,權利的實踐本身就是一種學習和成長的過程。但這種學習需要一個「基石」——也就是在公民和經濟領域的解放。
年輕女子: (若有所思地緩緩坐下)我明白了。夫人並非否定我們的潛力,而是強調「準備」的重要性。就像您在書中提到的,如果沒有基礎的訓練,即使給予了最好的工具,也可能無法善用。這確實是深思熟慮的策略。
卡蜜兒: 夫人這份深謀遠慮的智慧,在今天看來依然充滿啟示。的確,任何社會變革都需要循序漸進,並充分考量社會整體意識的成熟度。那麼,夫人,在您看來,如果這些改革能夠逐步實現,您認為未來的女性會是什麼樣子的?您對女性的未來有著怎樣的願景?
Héricourt夫人: (臉上浮現出期待的笑容,目光中充滿了對未來的希望)未來的女性,將不再是過去被束縛、被物化的存在。她們將是:
獨立而完整的個體: 她們將擺脫附庸的地位,在法律上、經濟上都與男性平等。她們將擁有自己的姓名、自己的財產,並能自由選擇職業和生活方式,不再是任何人的「奴僕」或「未成年人」。
理性與道德的化身: 透過平等的教育,她們的理性將得到充分發展。她們會擁有清晰的思維,不被偏見和謊言所蒙蔽。她們將成為社會道德的堅定捍衛者,以其特有的細膩與共情,推動更為公正和仁慈的法律與社會實踐。她們將理解並踐行單一的、不分性別的道德標準。
家庭與社會的共同建設者: 婚姻將不再是奴役,而是基於愛與平等的「夥伴關係」。夫妻雙方將共同管理家庭,共同養育子女,在事業上相互支持、共同進步。女性會將她們在家庭管理中的秩序感和經濟意識,帶入到國家行政管理中,使社會運作更加高效與合理。
和平與進步的推動者: 由於女性天生對戰爭的厭惡(因為她們承擔著生育與養育的重任,深知生命的寶貴),她們在政治決策中將傾向於和平解決衝突,而非訴諸武力。她們將利用其影響力,推動國際間的協商與貿易,而非對抗。她們的加入,將使人類文明的進程更加溫和、更加人性化。
知識與藝術的貢獻者: 獲得充分教育的女性,將把她們獨特的觀察力、直覺和對細節的關注帶入科學、哲學和藝術領域。她們將彌補男性過於抽象或理論化的傾向,使知識更貼近生活,藝術更富有情感。她們的作品將帶有「女性的印記」,使人類的智慧之光更加完整和璀璨。
簡而言之,未來的女性將是具備獨立思想、自由意志、全面發展的「人類」。她們將與男性攜手並進,共同承擔起推動人類進步的偉大使命。只有當女性真正被解放,人類文明才能達到其完整的輝煌。
年輕女子: (眼中閃爍著激動的淚光,由衷地)夫人所描繪的未來,是多麼令人嚮往啊!這不僅是女性的未來,更是整個人類的未來!這份願景給了我巨大的力量,去面對現實的挑戰。
卡蜜兒: (感動地看著Héricourt夫人與年輕女子)這真是一場跨越時空的心靈饗宴!Héricourt夫人透過您的筆觸,點亮了女性覺醒的火種,而您和年輕女士的對話,更是將這份光芒延續至今。你們的智慧和勇氣,將永遠啟發著我們在探索生命意義的道路上不斷前行。感謝兩位今日的蒞臨!
(茶室中央的光芒再次輕輕波動,伴隨著清風吹過庭院竹林的沙沙聲,Héricourt夫人與年輕女子的身影漸漸變得模糊,最終化為點點星塵,消散於光之書室溫暖的光暈之中。茶香與花香依然瀰漫,而我們的思緒,已被這場深刻的對談徹底點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