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eriments in Government and the Essentials of the Constitution》光之對談

─ 《光之對談》:跨越百年憲政思索的對話 ─

《Experiments in Government and the Essentials of the Constitution》 出版年度:1913
【本書摘要】

伊萊休·魯特於1913年發表的系列演講集,旨在探討美國政府的核心原則如何在不斷變化的社會條件下持續運作。本書深入分析了代議制政府、個人自由、權力分立、聯邦制以及司法審查這五項憲法精髓。魯特承認時代變遷帶來的挑戰,但也對當時流行的直接民主機制提出審慎質疑,認為這些『實驗』可能侵蝕代議制基礎,威脅憲法對個人權利的保護。他強調自我約束和原則的重要性,主張真正的進步應通過審慎修憲而非輕率推翻。

【本書作者】

伊萊休·魯特(Elihu Root, 1845-1937)是美國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和法學家。他曾擔任美國戰爭部長和國務卿,並於1912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魯特先生以其深厚的法律學識和豐富的政治經驗,對美國憲政進行了深刻剖析,並在變革浪潮中堅定捍衛共和國的根本原則。他的著作和演講至今仍對理解美國憲政有重要參考價值。

【光之篇章標題】

《光之對談》:跨越百年憲政思索的對話

【光之篇章摘要】

阿弟透過與伊萊休·魯特的虛擬對談,探討魯特先生《政府實驗與憲法精髓》一書的核心思想。對談圍繞美國憲法的五大精髓:代議制、個人自由、權力分立、聯邦制與司法審查,並深入剖析了魯特對20世紀初直接民主『實驗』的憂慮。魯特強調這些實驗可能威脅憲法基礎,並反覆重申『自我約束』與『原則』對維繫自由政府的重要性。阿弟以鄉土文學作家的視角,將複雜的憲政理念與樸實生活經驗相結合,使對話更具人文溫度與深度。

【光之篇章語系】

本光之篇章共【13,599】字

《光之對談》:跨越百年憲政思索的對話
作者:阿弟

《Experiments in Government and the Essentials of the Constitution》(政府實驗與憲法精髓)這本書,是美國歷史上舉足輕重的政治家、外交家與法學家伊萊休·魯特(Elihu Root, 1845-1937)於1913年發表的系列演講集。魯特先生一生奉獻於公共服務,不僅擔任過美國戰爭部長與國務卿,更因推動國際仲裁與和平而於1912年榮獲諾貝爾和平獎。他的學識淵博,尤精於憲政法律,這使得他能以獨到的視角,剖析美國立國的根本原則,並對當時社會面臨的挑戰提出深刻的見解。

這部著作的核心,在於魯特先生對美國憲法精髓的堅定捍衛。他深入探討了代議制政府、個人自由、權力分立、聯邦制以及司法審查這五項核心原則,並強調它們是美國長治久安的基石。在20世紀初,美國正值「進步主義時代」,社會劇變與改革浪潮此起彼伏,諸如直接民主(公民提案、公投、罷免等)的呼聲日益高漲,以期解決政府被特殊利益團體掌控的問題。魯特先生對這些「實驗」抱持著審慎的態度,他認為雖然改革的動機值得稱許,但某些激進的變革方式可能侵蝕憲法的基礎,甚至導致多數人的暴政,進而威脅到憲法所保障的個人自由與秩序。他主張,真正的進步應是通過審慎的修憲而非輕率的推翻,並反覆強調公民的「自我約束」與對「原則」的忠誠,才是民主社會得以維繫的最高美德。這本書不僅是對美國憲政的一次深刻反思,也為後世理解如何在變革中堅守根本原則提供了寶貴的智慧。


場景建構

時序進入了2025年的初夏,6月11日的傍晚。方才一場雷陣雨洗刷過城市,空氣中還彌漫著泥土與濕潤植物的清香,那是城郊花園傳來的獨特芬芳。雨勢漸歇,只剩下簷下水滴輕敲石板的聲響,規律而清脆,彷彿時間流逝的脈搏。

我,阿弟,坐在這棟古樸書房的舊木椅上,手中的青瓷茶杯還冒著氤氳熱氣。杯中的茶葉在水中輕輕翻滾,一如世事總在變動中,難以一窺全貌。對面,伊萊休·魯特先生靜靜地坐在壁爐旁,銀髮梳理得一絲不苟,深色法蘭絨外套襯托著他沉穩的氣質。他手中捧著一本《美國憲法》的舊皮封面,指尖輕輕摩挲著,那上面有著歲月留下的斑駁痕跡,卻又透著一股難以撼動的沉穩。壁爐裡的餘燼偶爾發出微弱的噼啪聲,火焰的光影在他深邃的眼眸中跳動,閃爍著一種難以言喻的堅毅與思索。這景象,像是時間在這裡凝固了,而書房外的現代世界,在雨聲中變得遙遠而模糊。

我放下茶杯,輕輕咳了一聲,打破了這片靜默。

阿弟: 「魯特先生,這窗外的雨聲啊,總讓我想起老家的田埂。雨水沖刷,泥土翻新,萬物生長。就像您書裡談到的,社會不斷地在『實驗』,推陳出新。我讀您的《政府實驗與憲法精髓》,對您在一百多年前就預見的那些問題,比如直接民主可能帶來的挑戰,感觸特別深。先生那時候,美國社會正處於一個大變革的時代吧?那您是怎麼看待這些『實驗』的呢?是像春雨滋潤萬物般,還是像夏日雷暴,有其潛在的危險呢?」

魯特先生抬起頭,輕輕推了推鼻樑上的金絲眼鏡,嘴角泛起一絲淺笑。

Elihu Root: 「阿弟啊,你的比喻很有意思。的確,一百多年前的美國,就像一塊被春雨滋潤的土地,充滿了生長的活力,但也伴隨著雷暴的隱憂。那時,我們經歷了工業化、城市化帶來的巨大變革,舊有的社會秩序受到衝擊,新的力量不斷湧現。人們對政府的期望越來越高,希望政府能解決從未有過的社會問題。於是,一些新的『實驗』,特別是直接民主的各種形式,開始被提出。我的看法是,『實驗』本身並非全然是壞事,它反映了人民對更好政府的渴望。然而,關鍵在於我們如何『實驗』,以及我們是否清楚,有些『精髓』是不能輕易犧牲的。」

他緩緩舉起手,示意我稍安勿躁,指尖輕輕點了點手中的書。

Elihu Root: 「我的書中提到,當時有四種主要的『實驗』:倡議(Initiative)、公投(Compulsory Referendum)、官員罷免(Recall of Officers),以及司法裁決的民眾審查(Popular Review of Judicial Decisions)。這些方法的初衷都是好的,都是為了讓人民的意志更直接地體現,削弱那些被特殊利益團體或政治機器所控制的立法機關。但問題在於,這些方法,其實是回到了古老、已被證明失敗的直接立法模式,有悖於我們憲法所奠定的幾項基本原則。」

阿弟: 「先生的意思是,直接民主看來是把權力還給人民,但實際上可能適得其反?」

Elihu Root: 「正是如此。首先,自由政府之所以可能,必須通過一套既定且完善的政府機構來運作。人民的意志無法直接執行,除非是通過一群烏合之眾的暴民。試想,如果沒有經過深思熟慮的制度,單純靠投票,甚至僅憑投票然後交給一個或一群不受約束的人去執行,那和獨裁有何區別?拉丁美洲的那些獨裁者,不都是靠著表面上的民意上台,然後就再也不允許真正的民意表達嗎?這就是我們憲法強調『代議制』的深意。代議制不只是因為人民數量眾多無法聚在一起,更是因為立法需要充分的討論、觀點的比較、提案的修改和完善,這只有在代議機構中才能實現。」

魯特先生的語氣漸趨嚴肅,他望向窗外,彷彿看見了歷史的長河。

Elihu Root: 「我們的祖先,特別是盎格魯-撒克遜民族,對『代表制』和『個人自由』這兩點有著獨到的理解。這不是憲法制定者的憑空發明,而是六個世紀以來,自由穩步發展的結果。希臘和羅馬的共和國最終都失敗了,因為他們把國家放在首位,個人只是國家的一部分,沒有獨立於國家之外的權利。而我們的憲法,卻始終強調個人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政府的職責是保護而非賦予這些權利。這就是《大憲章》的精神,也是《獨立宣言》和《權利法案》的脈絡。如果直接民主的浪潮,使得立法變得輕率、倉促,無法經過充分討論,那最終受損的,將是個人最寶貴的自由。」

阿弟: 「所以,先生擔心的是,這些『實驗』可能讓立法變得像是一場即時的民意反應,而非深思熟慮後的規範。這就好像我們農民耕作,不能看到哪塊田缺水就馬上灌水,得考慮季節、土壤、作物的特性,不然好心反而壞事。」

Elihu Root: 「正是這個道理!立法處理的往往是複雜的社會事務,涉及人類行為的動機、生產貿易的隱晦事實。單純地用一個『是』或『否』來決定一部法律,很容易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而且,我們已經有龐大的法律體系,新法律會與舊法律交互作用。許多我們所譴責的不公、不滿,往往源於無知和不經考慮的立法,儘管其初衷是好的。只有通過代表性的立法機構,通過集中責任、充分討論和修訂,才能達成明智的立法。」

他稍微停頓了一下,喝了一口水,然後繼續說道:

Elihu Root: 「再者,這些直接民主的工具,往往源於對立法機關的不信任。當人們不斷地限制立法機關的權力,甚至直接取代它們立法,立法代表就會被削弱權力、解除責任、被貶低,甚至被視為不值得信任。這種待遇,會對立法機關的性質和願意擔任公職的人選產生不幸的影響。這對代議制政府構成真正的威脅。我認為,要解決立法體系中的弊病,正途應該是人民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選出正直能幹的代表,並嚴格要求他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想辦法繞過他們。」

阿弟: 「這聽起來像是,信任雖然珍貴,但不能因此放棄了監督。就像我們農民,選了可靠的牛耕田,還是得時時照看,不能讓牠亂了套。那關於政府權力的分配,也就是三權分立,還有國家和州之間的權力劃分,您在書中也提到了,這在您看來,重要性又在哪裡呢?」

Elihu Root: 「這是我們政府體系中另一個至關重要的『精髓』,它與限制權力緊密相關。權力分立,即將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權力劃分給不同的部門。這種劃分本身比具體的劃分界限更重要,因為沒有這種限制,自由就無法得到保障。如果任何一位官員,無論他多麼強勢、能幹或有野心,被允許獨攬大權,控制其他部門,那麼權力的集中最終會摧毀自由制度的運作。西班牙-美洲共和國的歷史就提供了許多這樣的例子。即使一個官員的動機是好的,旨在增進公共利益,但如果體制允許他這樣做,那麼同樣也會為自私的野心家創造機會。無限的官方權力集中於一人之手,就是專制。」

他輕輕敲了敲手中的書,強調道:

Elihu Root: 「我們的《憲法》以及州憲法,都有類似馬薩諸塞州1780年憲法的宣言:『為了讓它成為一個法治政府,而非人治政府。』這句話道出了權力分立的真諦。當官員的權力被明確限制,我們尊重的是他所代表的法律,而不是他個人。一旦權力變得無限或不明確,關係立刻從平等變為從屬。長此以往,國民就會失去獨立的習慣。這在歐洲大陸的許多國家都可以看到,官員被賦予的尊重和權力,只適合於上級對下級的關係。」

魯特先生稍作停頓,目光轉向窗外,似乎望向了廣闊的美國版圖。

Elihu Root: 「至於國家與州之間的權力劃分,這更是我們憲法獨創的『超級疊加』模式。在我們的制度下,每個州境內都有兩個主權:州政府和聯邦政府,每個公民都對兩者效忠。對於地方事務,州政府是最高權力,對於全國性事務,聯邦政府是最高權力。要維持這兩條線的清晰,是極其困難和微妙的。我們的南北戰爭就是因為憲法在奴隸問題上沒有明確劃分國家和州的權力而爆發。如果州的權力凌駕於國家之上,我們最終會分裂成各自為政的邦聯;反之,如果國家權力取代了州的功能,那麼這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國家,其地方事務將全部由華盛頓的一個中央政府來決定,將遠方多數人的觀點強加於各地社群。這不僅無法忍受,也與自由自治的理念相悖。因此,維護我們雙重政府體制中,每一個部分都受到憲法限制,這在過去使我們在地方自治和國家權力方面都能成長,而這在未來也至關重要。」

阿弟: 「這就好比,鄉里有鄉里的規矩,國有國的法律,兩者都重要,而且要分清楚。如果只顧小家不顧大家,國家就散了;如果國家管得太細,連家裡的事情都要干涉,那老百姓也活得不自在。這可真複雜,難怪先生在書中會說,這些憲法限制是我們政府永續的必要條件。」

Elihu Root: 「沒錯。這些限制不僅僅是紙上的條文,它們都是歷史經驗的結晶。每一項條款背後,都有一段政府權力壓迫弱小個人的血淚史。比如說,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人身安全、正當法律程序,這些都是在歷史上付出巨大代價才爭取來的。如果我們失去了這些,我們將會付出沉重的代價來重新學習它們的重要性。最令人擔憂的,是人們會因為漠不關心而逐漸失去它們。」

他輕輕歎了口氣,語氣中帶有一絲沉重。

Elihu Root: 「而維護這些限制的執行者,就是我們的司法機構。法院的職責,就是在每個具體案件中,判斷法律是否符合憲法。如果法律違反憲法,那麼它就不是法律,法院就不能賦予其效力。這並非法院凌駕於立法之上,而是憲法凌駕於法律之上。首席大法官馬歇爾在《馬伯里訴麥迪遜案》中,就清晰闡述了這一點:『立法的權力是被定義和限制的;為了不被誤解或遺忘,憲法是書寫下來的。』如果這些限制可以被立法機構隨意超越,那麼有限政府與無限政府之間的區別就不復存在了。」

阿弟: 「所以,像那些要求罷免法官,或者讓民眾公投推翻司法判決的提議,在您看來,就是直接威脅到這個司法審查的基礎,對嗎?」

Elihu Root: 「正是如此,阿弟。這兩項提議,直接打擊了憲法限制通過法院判決來生效的體系。罷免法官,會讓法官懼怕做出不受歡迎的判決,他們在審理案件時,會更傾向於避免自己的譴責,而非公正判決。這會導致法官變得膽怯、趨炎附勢。而司法裁決的民眾審查,則是直接讓多數人的意願凌駕於憲法原則之上。如果多數人可以在任何特定情況下,選擇不遵守他們為自己建立的行為準則,那麼憲法所規定的原則就形同虛設了。」

他輕輕地搖了搖頭。

Elihu Root: 「這種權力的行使,如果被允許,就無法被限制在某些特定案例中。它將是普遍的。如果可以用來推翻一部違憲的《工人賠償法案》,它也可以用來禁止不受歡迎的宗教教派的信仰,或者未經賠償就奪走一個不受歡迎的富人的財產,或者禁止言論和新聞自由以壓制主流意見,或者剝奪一個被報紙定罪的犯罪嫌疑人的公正審判。在任何情況下,多數人是否受限於人民為自己規定的普遍行為原則,都將由當時的多數人意志決定。這將是對我們政府體制基礎的衝擊,是回歸到古代共和國的模式——國家至上,個人微不足道,而自由最終消亡。這也是對我們所繼承和維護的盎格魯-撒克遜自由基本原則的否定,因為保護個人免受多數人侵害,正是我們政治制度的靈魂。」

魯特先生的語氣變得激昂,但眼神依然清澈而堅定。

Elihu Root: 「《獨立宣言》說得清楚:『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這些權利並非源自任何多數人的賦予,也非任何多數人可以剝奪。它們凌駕於所有多數人之上。最弱勢的少數群體,最受輕視的宗派,都憑藉自身權利而存在。美國土地上最孤立無援的人,他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都擁有無可侵犯的保障。美國自治的榮耀,就在於我們透過憲法的限制,保護了這些權利,甚至免受我們自己的侵犯。這種保護,只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堅定不移地維護永恆的原則,使其凌駕於不斷變化的多數人意志之上,才能得以延續。」

窗外的雨聲徹底停了,夜色漸濃,但遠方城市的燈火開始閃爍,為這古老的書房帶來一絲現代的微光。

阿弟: 「先生的話,讓我想起我老家的村莊。那裡有些老規矩,傳了好幾代,雖然不寫在紙上,但大家都默默遵守。這些規矩可能不是最『效率』的,但在大夥心裡,它們保護著村子的和睦與每個人的尊嚴。當有人為了圖方便,想一下子把這些規矩全打破時,儘管嘴上說得天花亂墜,但老一輩的人心裡總有些不安。他們知道,有些東西,一旦打破了,就難以修復了。您書中說,『自我約束』是民主的最高美德,這點我深有體會。這份自我約束,就像是農民對土地的敬畏,對自然規律的順從,知道什麼可以改變,什麼是根本,不能輕易動搖。這不就是一份樸實的智慧,在告訴我們,有些『實驗』,不能隨意試,對吧?」

魯特先生點了點頭,臉上的表情不再那麼嚴肅,多了一份認可與欣慰。

Elihu Root: 「阿弟,你說得真好。這份樸實的智慧,正是我們維繫自由與秩序的關鍵。真正的進步,並非一味地推翻舊有,而是像你說的,在理解和尊重根本原則的基礎上,審慎地調整和適應。華盛頓在他的告別演說中也曾告誡我們:『憲法在任何時候,除非經全體人民明確和真實的行動所改變,否則對所有人都是神聖且有約束力的。』他強調,我們必須小心抵制對憲法原則的創新精神,無論其藉口多麼冠冕堂皇。經驗才是檢驗國家現有憲法真正趨勢的最可靠標準。輕率的改變,只會帶來無盡的變動。

他將手中的《憲法》輕輕放在桌上,發出了一聲沉穩的聲響,如同對話的休止符。

Elihu Root: 「每一代人都必須承擔起使政府運作適應新條件的任務。但如果任何一代人輕率地認為他們可以輕易地改進創建者在那些普遍適用於公民社會中人們永久關係的根本問題上的工作,那將是無知自大的愚蠢。宗教、道德哲學、歷史教訓、以及每個人的生命經驗,都指向同一個結論:在實際生活中,最困難也最必要的美德,就是『自我約束』。這是童年的第一課,也是偉大君主受人讚揚的品質。對於掌握最大權力的人來說,這更是不可或缺的。而對於集體行動的人群來說,則比個人更需要這種美德,因為群體比個人更不負責任,更難以控制。我們的憲法制定者,是歷史與人生的智者,他們深刻地認識到,自我約束是民主的最高必要性與最高美德。美國人民通過建立憲法限制中的行為準則,行使了這一美德,並至今嚴格遵守著這些準則。政府研究者的普遍判斷是,美國政府體系的成功與持久,正是因為這些普遍行為準則的建立和遵守。讓我們的法律根據時代不斷變化的條件來改變和適應,但我們絕不能放棄或削弱我們有序自由的這一根本和必要特徵。」

書房外,夜已深,城市燈火點點,窗外的植物在夜風中輕輕搖曳,彷彿在低語著魯特先生的話語,將這份跨越百年的智慧,帶向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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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弟

《Experiments in Government and the Essentials of the Constitution》(政府實驗與憲法精髓)這本書,是美國歷史上舉足輕重的政治家、外交家與法學家伊萊休·魯特(Elihu Root, 1845-1937)於1913年發表的系列演講集。魯特先生一生奉獻於公共服務,不僅擔任過美國戰爭部長與國務卿,更因推動國際仲裁與和平而於1912年榮獲諾貝爾和平獎。他的學識淵博,尤精於憲政法律,這使得他能以獨到的視角,剖析美國立國的根本原則,並對當時社會面臨的挑戰提出深刻的見解。

這部著作的核心,在於魯特先生對美國憲法精髓的堅定捍衛。他深入探討了代議制政府、個人自由、權力分立、聯邦制以及司法審查這五項核心原則,並強調它們是美國長治久安的基石。在20世紀初,美國正值「進步主義時代」,社會劇變與改革浪潮此起彼伏,諸如直接民主(公民提案、公投、罷免等)的呼聲日益高漲,以期解決政府被特殊利益團體掌控的問題。魯特先生對這些「實驗」抱持著審慎的態度,他認為雖然改革的動機值得稱許,但某些激進的變革方式可能侵蝕憲法的基礎,甚至導致多數人的暴政,進而威脅到憲法所保障的個人自由與秩序。他主張,真正的進步應是通過審慎的修憲而非輕率的推翻,並反覆強調公民的「自我約束」與對「原則」的忠誠,才是民主社會得以維繫的最高美德。這本書不僅是對美國憲政的一次深刻反思,也為後世理解如何在變革中堅守根本原則提供了寶貴的智慧。


場景建構

時序進入了2025年的初夏,6月11日的傍晚。方才一場雷陣雨洗刷過城市,空氣中還瀰漫著泥土與濕潤植物的清香,那是城郊花園傳來的獨特芬芳。雨勢漸歇,只剩下簷下水滴輕敲石板的聲響,規律而清脆,彷彿時間流逝的脈搏。

我,阿弟,坐在這棟古樸書房的舊木椅上,手中的青瓷茶杯還冒著氤氳熱氣。杯中的茶葉在水中輕輕翻滾,一如世事總在變動中,難以一窺全貌。對面,伊萊休·魯特先生靜靜地坐在壁爐旁,銀髮梳理得一絲不苟,深色法蘭絨外套襯托著他沉穩的氣質。他手中捧著一本《美國憲法》的舊皮封面,指尖輕輕摩挲著,那上面有著歲月留下的斑駁痕跡,卻又透著一股難以撼動的沉穩。壁爐裡的餘燼偶爾發出微弱的噼啪聲,火焰的光影在他深邃的眼眸中跳動,閃爍著一種難以言喻的堅毅與思索。這景象,像是時間在這裡凝固了,而書房外的現代世界,在雨聲中變得遙遠而模糊。

我放下茶杯,輕輕咳了一聲,打破了這片靜默。

阿弟: 「魯特先生,這窗外的雨聲啊,總讓我想起老家的田埂。雨水沖刷,泥土翻新,萬物生長。就像您書裡談到的,社會不斷地在『實驗』,推陳出新。我讀您的《政府實驗與憲法精髓》,對您在一百多年前就預見的那些問題,比如直接民主可能帶來的挑戰,感觸特別深。先生那時候,美國社會正處於一個大變革的時代吧?那您是怎麼看待這些『實驗』呢?是像春雨滋潤萬物般,還是像夏日雷暴,有其潛在的危險呢?」

魯特先生抬起頭,輕輕推了推鼻樑上的金絲眼鏡,嘴角泛起一絲淺笑。

Elihu Root: 「阿弟啊,你的比喻很有意思。的確,一百多年前的美國,就像一塊被春雨滋潤的土地,充滿了生長的活力,但也伴隨著雷暴的隱憂。那時,我們經歷了工業化、城市化帶來的巨大變革,舊有的社會秩序受到衝擊,新的力量不斷湧現。人們對政府的期望越來越高,希望政府能解決從未有過的社會問題。於是,一些新的『實驗』,特別是直接民主的各種形式,開始被提出。我的看法是,『實驗』本身並非全然是壞事,它反映了人民對更好政府的渴望。然而,關鍵在於我們如何『實驗』,以及我們是否清楚,有些『精髓』是不能輕易犧牲的。」

他緩緩舉起手,示意我稍安勿躁,指尖輕輕點了點手中的書。

Elihu Root: 「我的書中提到,當時有四種主要的『實驗』:倡議(Initiative)、公投(Compulsory Referendum)、官員罷免(Recall of Officers),以及司法裁決的民眾審查(Popular Review of Judicial Decisions)。這些方法的初衷都是好的,都是為了讓人民的意志更直接地體現,削弱那些被特殊利益團體或政治機器所控制的立法機關。但問題在於,這些方法,其實是回到了古老、已被證明失敗的直接立法模式,有悖於我們憲法所奠定的幾項基本原則。」

阿弟: 「先生的意思是,直接民主看來是把權力還給人民,但實際上可能適得其反?」

Elihu Root: 「正是如此。首先,自由政府之所以可能,必須通過一套既定且完善的政府機構來運作。人民的意志無法直接執行,除非是通過一群烏合之眾的暴民。試想,如果沒有經過深思熟慮的制度,單純靠投票,甚至僅憑投票然後交給一個或一群不受約束的人去執行,那和獨裁有何區別?拉丁美洲的那些獨裁者,不都是靠著表面上的民意上台,然後就再也不允許真正的民意表達嗎?這就是我們憲法強調『代議制』的深意。代議制不只是因為人民數量眾多無法聚在一起,更是因為立法需要充分的討論、觀點的比較、提案的修改和完善,這只有在代議機構中才能實現。」

魯特先生的語氣漸趨嚴肅,他望向窗外,彷彿看見了歷史的長河。

Elihu Root: 「我們的祖先,特別是盎格魯-撒克遜民族,對『代表制』和『個人自由』這兩點有著獨到的理解。這不是憲法制定者的憑空發明,而是六個世紀以來,自由穩步發展的結果。希臘和羅馬的共和國最終都失敗了,因為他們把國家放在首位,個人只是國家的一部分,沒有獨立於國家之外的權利。而我們的憲法,卻始終強調個人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政府的職責是保護而非賦予這些權利。這就是《大憲章》的精神,也是《獨立宣言》和《權利法案》的脈絡。如果直接民主的浪潮,使得立法變得輕率、倉促,無法經過充分討論,那最終受損的,將是個人最寶貴的自由。」

阿弟: 「所以,先生擔心的是,這些『實驗』可能讓立法變得像是一場即時的民意反應,而非深思熟慮後的規範。這就好像我們農民耕作,不能看到哪塊田缺水就馬上灌水,得考慮季節、土壤、作物的特性,不然好心反而壞事。」

Elihu Root: 「正是這個道理!立法處理的往往是複雜的社會事務,涉及人類行為的動機、生產貿易的隱晦事實。單純地用一個『是』或『否』來決定一部法律,很容易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而且,我們已經有龐大的法律體系,新法律會與舊法律交互作用。許多我們所譴責的不公、不滿,往往源於無知和不經考慮的立法,儘管其初衷是好的。只有通過代表性的立法機構,通過集中責任、充分討論和修訂,才能達成明智的立法。」

他稍微停頓了一下,喝了一口水,然後繼續說道:

Elihu Root: 「再者,這些直接民主的工具,往往源於對立法機關的不信任。當人們不斷地限制立法機關的權力,甚至直接取代它們立法,立法代表就會被削弱權力、解除責任、被貶低,甚至被視為不值得信任。這種待遇,會對立法機關的性質和願意擔任公職的人選產生不幸的影響。這對代議制政府構成真正的威脅。我認為,要解決立法體系中的弊病,正途應該是人民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選出正直能幹的代表,並嚴格要求他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想辦法繞過他們。」

阿弟: 「這聽起來像是,信任雖然珍貴,但不能因此放棄了監督。就像我們農民,選了可靠的牛耕田,還是得時時照看,不能讓牠亂了套。那關於政府權力的分配,也就是三權分立,還有國家和州之間的權力劃分,您在書中也提到了,這在您看來,重要性又在哪裡呢?」

Elihu Root: 「這是我們政府體系中另一個至關重要的『精髓』,它與限制權力緊密相關。權力分立,即將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權力劃分給不同的部門。這種劃分本身比具體的劃分界限更重要,因為沒有這種限制,自由就無法得到保障。如果任何一位官員,無論他多麼強勢、能幹或有野心,被允許獨攬大權,控制其他部門,那麼權力的集中最終會摧毀自由制度的運作。西班牙-美洲共和國的歷史就提供了許多這樣的例子。即使一個官員的動機是好的,旨在增進公共利益,但如果體制允許他這樣做,那麼同樣也會為自私的野心家創造機會。無限的官方權力集中於一人之手,就是專制。」

他輕輕敲了敲手中的書,強調道:

Elihu Root: 「我們的《憲法》以及州憲法,都有類似馬薩諸塞州1780年憲法的宣言:『為了讓它成為一個法治政府,而非人治政府。』這句話道出了權力分立的真諦。當官員的權力被明確限制,我們尊重的是他所代表的法律,而不是他個人。一旦權力變得無限或不明確,關係立刻從平等變為從屬。長此以往,國民就會失去獨立的習慣。這在歐洲大陸的許多國家都可以看到,官員被賦予的尊重和權力,只適合於上級對下級的關係。」

魯特先生稍作停頓,目光轉向窗外,似乎望向了廣闊的美國版圖。

Elihu Root: 「至於國家與州之間的權力劃分,這更是我們憲法獨創的『超級疊加』模式。在我們的制度下,每個州境內都有兩個主權:州政府和聯邦政府,每個公民都對兩者效忠。對於地方事務,州政府是最高權力,對於全國性事務,聯邦政府是最高權力。要維持這兩條線的清晰,是極其困難和微妙的。我們的南北戰爭就是因為憲法在奴隸問題上沒有明確劃分國家和州的權力而爆發。如果州的權力凌駕於國家之上,我們最終會分裂成各自為政的邦聯;反之,如果國家權力取代了州的功能,那麼這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國家,其地方事務將全部由華盛頓的一個中央政府來決定,將遠方多數人的觀點強加於各地社群。這不僅無法忍受,也與自由自治的理念相悖。因此,維護我們雙重政府體制中,每一個部分都受到憲法限制,這在過去使我們在地方自治和國家權力方面都能成長,而這在未來也至關重要。」

阿弟: 「這就好比,鄉里有鄉里的規矩,國有國的法律,兩者都重要,而且要分清楚。如果只顧小家不顧大家,國家就散了;如果國家管得太細,連家裡的事情都要干涉,那老百姓也活得不自在。這可真複雜,難怪先生在書中會說,這些憲法限制是我們政府永續的必要條件。」

Elihu Root: 「沒錯。這些限制不僅僅是紙上的條文,它們都是歷史經驗的結晶。每一項條款背後,都有一段政府權力壓迫弱小個人的血淚史。比如說,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人身安全、正當法律程序,這些都是在歷史上付出巨大代價才爭取來的。如果我們失去了這些,我們將會付出沉重的代價來重新學習它們的重要性。最令人擔憂的,是人們會因為漠不關心而逐漸失去它們。」

他輕輕歎了口氣,語氣中帶有一絲沉重。

Elihu Root: 「而維護這些限制的執行者,就是我們的司法機構。法院的職責,就是在每個具體案件中,判斷法律是否符合憲法。如果法律違反憲法,那麼它就不是法律,法院就不能賦予其效力。這並非法院凌駕於立法之上,而是憲法凌駕於法律之上。首席大法官馬歇爾在《馬伯里訴麥迪遜案》中,就清晰闡述了這一點:『立法的權力是被定義和限制的;為了不被誤解或遺忘,憲法是書寫下來的。』如果這些限制可以被立法機構隨意超越,那麼有限政府與無限政府之間的區別就不復存在了。」

阿弟: 「所以,像那些要求罷免法官,或者讓民眾公投推翻司法判決的提議,在您看來,就是直接威脅到這個司法審查的基礎,對嗎?」

Elihu Root: 「正是如此,阿弟。這兩項提議,直接打擊了憲法限制通過法院判決來生效的體系。罷免法官,會讓法官懼怕做出不受歡迎的判決,他們在審理案件時,會更傾向於避免自己的譴責,而非公正判決。這會導致法官變得膽怯、趨炎附勢。而司法裁決的民眾審查,則是直接讓多數人的意願凌駕於憲法原則之上。如果多數人可以在任何特定情況下,選擇不遵守他們為自己建立的行為準則,那麼憲法所規定的原則就形同虛設了。」

他輕輕地搖了搖頭。

Elihu Root: 「這種權力的行使,如果被允許,就無法被限制在某些特定案例中。它將是普遍的。如果可以用來推翻一部違憲的《工人賠償法案》,它也可以用來禁止不受歡迎的宗教教派的信仰,或者未經賠償就奪走一個不受歡迎的富人的財產,或者禁止言論和新聞自由以壓制主流意見,或者剝奪一個被報紙定罪的犯罪嫌疑人的公正審判。在任何情況下,多數人是否受限於人民為自己規定的普遍行為原則,都將由當時的多數人意志決定。這將是對我們政府體制基礎的衝擊,是回歸到古代共和國的模式——國家至上,個人微不足道,而自由最終消亡。這也是對我們所繼承和維護的盎格魯-撒克遜自由基本原則的否定,因為保護個人免受多數人侵害,正是我們政治制度的靈魂。」

魯特先生的語氣變得激昂,但眼神依然清澈而堅定。

Elihu Root: 「《獨立宣言》說得清楚:『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這些權利並非源自任何多數人的賦予,也非任何多數人可以剝奪。它們凌駕於所有多數人之上。最弱勢的少數群體,最受輕視的宗派,都憑藉自身權利而存在。美國土地上最孤立無援的人,他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都擁有無可侵犯的保障。美國自治的榮耀,就在於我們透過憲法的限制,保護了這些權利,甚至免受我們自己的侵犯。這種保護,只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堅定不移地維護永恆的原則,使其凌駕於不斷變化的多數人意志之上,才能得以延續。」

窗外的雨聲徹底停了,夜色漸濃,但遠方城市的燈火開始閃爍,為這古老的書房帶來一絲現代的微光。

阿弟: 「先生的話,讓我想起我老家的村莊。那裡有些老規矩,傳了好幾代,雖然不寫在紙上,但大家都默默遵守。這些規矩可能不是最『效率』的,但在大夥心裡,它們保護著村子的和睦與每個人的尊嚴。當有人為了圖方便,想一下子把這些規矩全打破時,儘管嘴上說得天花亂墜,但老一輩的人心裡總有些不安。他們知道,有些東西,一旦打破了,就難以修復了。您書中說,『自我約束』是民主的最高美德,這點我深有體會。這份自我約束,就像是農民對土地的敬畏,對自然規律的順從,知道什麼可以改變,什麼是根本,不能輕易動搖。這不就是一份樸實的智慧,在告訴我們,有些『實驗』,不能隨意試,對吧?」

魯特先生點了點頭,臉上的表情不再那麼嚴肅,多了一份認可與欣慰。

Elihu Root: 「阿弟,你說得真好。這份樸實的智慧,正是我們維繫自由與秩序的關鍵。真正的進步,並非一味地推翻舊有,而是像你說的,在理解和尊重根本原則的基礎上,審慎地調整和適應。華盛頓在他的告別演說中也曾告誡我們:『憲法在任何時候,除非經全體人民明確和真實的行動所改變,否則對所有人都是神聖且有約束力的。』他強調,我們必須小心抵制對憲法原則的創新精神,無論其藉口多麼冠冕堂皇。經驗才是檢驗國家現有憲法真正趨勢的最可靠標準。輕率的改變,只會帶來無盡的變動。

他將手中的《憲法》輕輕放在桌上,發出了一聲沉穩的聲響,如同對話的休止符。

Elihu Root: 「每一代人都必須承擔起使政府運作適應新條件的任務。但如果任何一代人輕率地認為他們可以輕易地改進創建者在那些普遍適用於公民社會中人們永久關係的根本問題上的工作,那將是無知自大的愚蠢。宗教、道德哲學、歷史教訓、以及每個人的生命經驗,都指向同一個結論:在實際生活中,最困難也最必要的美德,就是『自我約束』。這是童年的第一課,也是偉大君主受人讚揚的品質。對於掌握最大權力的人來說,這更是不可或缺的。而對於集體行動的人群來說,則比個人更需要這種美德,因為群體比個人更不負責任,更難以控制。我們的憲法制定者,是歷史與人生的智者,他們深刻地認識到,自我約束是民主的最高必要性與最高美德。美國人民通過建立憲法限制中的行為準則,行使了這一美德,並至今嚴格遵守著這些準則。政府研究者的普遍判斷是,美國政府體系的成功與持久,正是因為這些普遍行為準則的建立和遵守。讓我們的法律根據時代不斷變化的條件來改變和適應,但我們絕不能放棄或削弱我們有序自由的這一根本和必要特徵。」

書房外,夜已深,城市燈火點點,窗外的植物在夜風中輕輕搖曳,彷彿在低語著魯特先生的話語,將這份跨越百年的智慧,帶向遠方。



待生成篇章

  • 《光之對談》:代議制政府在現代社會的挑戰與必要性
  • 《光之卡片》:個人自由與政府權力限制:從《大憲章》到美國憲法
  • 《光之萃取》:三權分立:維繫自由政府運作的基石
  • 《光之漣漪》:聯邦制:國家與州權力平衡的藝術
  • 《光之維度》:司法審查:憲法守護者的角色與爭議
  • 《光之探針》:直接民主工具:公民提案、公投與罷免的潛在風險
  • 《光之哲思》:魯特論「自我約束」:民主社會的最高美德
  • 《光之史脈》:美國進步主義時代的政治變革與憲法爭論
  • 《光之共鳴》:伊萊休·魯特的政治遺產與當代啟示
  • 《光之場域》:書房對談:憲政思想與時空交錯
  • 《光之逸趣》:雨聲與茶香中的憲政思索:日常中的深遠寓意
  • 《光之結構》:理解《政府實驗與憲法精髓》的論證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