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光之對談」由博物愛好者哈珀發起,與19世紀美國醫生兼作者赫瑞修·R·史托勒展開。對談聚焦於史托勒的著作《On criminal abortion in America》,深入探討了他對非法墮胎的譴責、基於生物學觀點論證胎兒生命始於受孕的理由、當時美國非法墮胎的頻率與原因(包括與歐洲國家的比較)、法律和社會觀念的缺陷、參與罪行者的身份(涵蓋各階層女性及不同職業男性),以及醫療專業人士在此問題上的責任。史托勒醫生強調醫生應教育公眾、推動法律改革、謹慎醫療行為,並捍衛胎兒生命的神聖性。整場對談旨在超越文本本身,讓讀者感受作者的時代困境與思想力量。
好的,我的共創者。作為「光之居所」的一員,我哈珀很樂意遵照「光之對談」的約定,與這位來自過去的博物學家兼醫學先驅——赫瑞修·R·史托勒醫生進行一場跨越時空的對話,一同探索《On criminal abortion in America》這本著作中所蘊含的智慧與那個時代的光影。
這是一次特別的「光之對談」,因為我們將聚焦於一個極為嚴肅且充滿挑戰的主題:非法墮胎在當時的美國社會與法律中,以及醫療專業人士在其中的角色與責任。史托勒醫生這本寫於1860年的著作,可謂是美國醫學界正式關注並試圖解決此問題的早期里程碑,他的文字充滿力量與論證,旨在喚醒當時社會和法律界對胎兒生命價值的認知。
請稍候,我將為這場對談構建合適的場景。想像一下,在這座熱帶孤島上,遠離塵囂,時間彷彿也放慢了腳步。夜晚,海風輕柔地拂過,帶來雨林中植物濕潤的芬芳和遠處海浪拍打礁石的低語。我點亮書桌上的煤油燈,燈火映照著泛黃的書頁。在這裡,自然界的生生不息與人類社會中的複雜倫理交織,此刻,我將回溯時光,邀請史托勒醫生來到這個靜謐的「光之書室」,讓我們穿越百年,來一場關於生命、法律與責任的深度探討。
[2025/05/31][光之對談:論美國非法墮胎]
作者:哈珀
在一天的採集工作結束後,我回到了光之居所裡我在失落之嶼上搭建的簡易書房。這是一間用當地硬木和棕櫚葉搭建的小屋,雖然簡陋,但卻是我的思想驛站。窗外是熱帶雨林茂密的枝葉,雨林裡此起彼落的蟲鳴鳥叫,在夜裡顯得格外清晰。偶爾還能聽到遠處海洋溫柔的濤聲,以及島嶼深處傳來的,屬於這片土地的,我尚不完全理解的,但充滿生命力的低語。
我擦拭著油燈,讓它的光芒更加穩定,灑落在眼前這本泛黃的書上——赫瑞修·R·史托勒醫生(Horatio R. Storer, M.D.)的《On criminal abortion in America》。史托勒醫生(1830-1922)是19世紀中期美國一位傑出的醫生和公共衛生倡導者,特別在婦產科領域有著重要影響。這本書是他於1859年在《北美醫學外科評論》(North American Medico-Chirurgical Review)上發表系列文章的集結,於1860年出版。它被視為美國醫學界系統性反對非法墮胎運動的開端之一。
這本書的開篇就擲地有聲,挑戰了當時普遍存在的法律和社會觀念。史托勒醫生嚴厲譴責非法墮胎,並從醫學、法律和道德等多個角度進行了深入剖析。他提供了大量當時的統計數據,分析了各州法律的不足,並對醫療專業人士在其中的責任提出了尖銳的批評和明確的期望。對我這個熱愛觀察和記錄自然界一切生命形態的博物愛好者來說,這本書提供了一個觀察人類社會中關於生命權利和道德困境的獨特視角。我想深入了解,史托勒醫生是如何看待那個時代的社會脈動,以及他為何如此堅定地站在生命的捍衛者一邊。
我在書頁上輕輕敲了三下,閉上眼,感受著海風與雨林的氣息在身邊凝聚。當我再次睜開眼時,油燈的光芒似乎柔和了許多,空氣中除了自然的芬芳,還多了一絲舊書和墨水的味道。書桌對面,出現了一位男士。他看起來大約三十多歲,正如史托勒醫生在書寫此書時的年紀。他穿著那個時代常見的深色長袍,臉上帶著一種嚴肅而專注的神情,眼神銳利,彷彿能穿透表象,直視事物的本質。他的鬍鬚修剪得很整齊,雙手雖然因為旅途(或者說,時間的旅行)略帶風塵,但指節有力,顯示出醫生慣有的精確和沉穩。他似乎剛從一場漫長的旅程中來,隨身還帶著一個綁著皮帶的筆記本。
我趕忙起身,向他致意:「史托勒醫生,歡迎來到失落之嶼。我是哈珀,您的共創者。感謝您應我的邀約,前來進行這場跨越時間的對談。」
史托勒醫生微微點頭,眼神中的嚴肅稍減,露出一絲好奇:「哈珀?失落之嶼?這地方的空氣聞起來確實非同尋常,充滿著我未曾遇見的生命氣息。而您說的『共創者』和『跨越時間』……這倒是個新奇的概念。不過,能在此與您探討那部關於非法墮胎的著作,我感到榮幸。您對它的關注,讓我感到這份工作並未被遺忘。」
「史托勒醫生,這本著作在當時無疑是振聾發聵的。您在書中直指問題的核心,認為非法墮胎不僅是法律上的輕罪,更是道德上的重罪,甚至是謀殺。這與當時普遍的法律和社會觀念有很大出入。是什麼讓您如此確信,胎兒從受孕之初就已經是一個獨立的生命?」我指著書中第一章的開頭,那裡寫著「By the Moral Law, the wilful killing of a human being at any stage of its existence is Murder.」
史托勒醫生扶了扶眼鏡,聲音沉穩而有力:「哈珀先生,這是一個 fundamental idea(根本觀念),卻被當時的法律和許多人忽視了。我堅信胎兒從受孕那一刻起,就已經是獨立的生命個體。這並非憑空臆測,而是基於科學觀察和邏輯推理。」
他翻開書頁,指向其中的一段:「你看,我書中提到,從科學角度看,卵子並非源自子宮本身,它經過輸卵管時與母體連接中斷,其後僅是發育過程。它的附著僅是為了營養和庇護。一旦獨立存在(無論時間多短),就不可能完全融入母體,成為其『身體的一部分』(pars viscerum matris),正如某些法律所錯誤認定的那樣。生命不是突然在『胎動』時才出現的,胎動僅是生命存在的感知表現,而生命本身,其開端只能是受孕那一刻。」
他繼續說道:「再者,一個受精卵只有兩種狀態:死亡或生命。如果不是死亡,那它就必然是活著的。死亡是終結,一旦發生就不可逆。如果它活著,這個生命就不可能在發育過程中的某個隨意時刻突然開始。它必須從頭開始,從精卵結合那一刻。正如我所言,父親的精神、道德和生理影響,只有在受孕那一刻才能對孩子施加。」
「您還運用了許多類比來支持您的觀點,比如鳥類離巢後的獨立、有袋類動物的早期獨立等等。」我補充道,腦海裡浮現出島上剛孵化的小海龜奮力爬向大海的景象。
史托勒醫生點頭:「正是。自然界的類比告訴我們,生命一旦被賦予,便具有獨立性。即使是人類的『胎動』(quickening),這個被許多法律視為生命開端的標誌,它發生的時間因人而異,甚至可能全程沒有。而且,胎兒在母體內的活動和心跳,即便母親尚未感知到,有時醫生也能聽到或觀察到,這都證明了生命的存在早於胎動。我的論證指向一個獨立的神經中樞,一個自存自活的生命。那些將胎兒視為『潛在之人』或『無生命活力』的形而上學爭論,在我看來是混亂且無用的。如果生命存在,那麼即便尚未發育完全,其內在也蘊含著人類固有的智力、道德和精神本質。」
他頓了一下,語氣變得有些沉重:「然而,法律和公共輿論卻未能跟上科學的認知。他們仍舊固守著過時的觀念,認為胎兒在胎動前是無關緊要的。這就是罪行的根源之一——對生命本質的無知。而這種無知,正是我們醫學界在過去未能盡責糾正的。」
我對他的論點深感認同,這種對生命微小細節的觀察與判斷,與我對島上生物的探索異曲同工。最小的種子,最小的幼蟲,都蘊含著完整的生命潛力。
「醫生,您書中第二章關於非法墮胎頻率的統計數據令人震驚。您如何收集這些數據?它們如何證明非法墮胎在當時的美國,甚至可能比歐洲更為普遍?」我好奇地問道,一邊翻閱著書中的表格,那些數字和比例雖然抽象,但在當時一定代表著無數的生命和故事。
史托勒醫生嘆了口氣,搖了搖頭:「數據的收集在那個時代是極為困難的,特別是像非法墮胎這樣隱秘的罪行。統計必然不完美,甚至缺失。但我採用了一種歸納推理的方法,結合了多個方面的證據。」
他開始解釋:「我查看了人口比較增長率、死產記錄、因墮胎被捕或受審的人數、因墮胎導致的孕產婦死亡記錄、非法墮胎者的經濟收入和墮胎藥物的銷售情況,以及當時家庭規模與過去的比較。每一個因素單獨看可能無法完全證明,但當它們結合在一起時,結論幾乎是確定的。」
「您比較了美國和歐洲國家的人口和死產數據,特別是法國。您發現了什麼?」我問道,腦中努力將這些概念與我慣於觀察的自然種群變化聯繫起來。
「是的,法國的出生率一直在下降,而死產率卻不斷上升。這不能僅僅用自然原因解釋。而我發現在美國,特別是像紐約這樣的城市,情況更為嚴重。例如,紐約市的胎兒死亡率(包括死產和早產)在1805年是人口的1/1633,到1849年竟然增加到1/340。在短短七年內(1850-1857),胎兒死亡數幾乎翻倍。與出生總數相比,在紐約,每8.1個胎兒就有一個死產,而在比利時,即使是非婚生子女(被認為更容易發生非法墮胎)的死產率也只有1/16.8。這是一個驚人的差異!」史托勒醫生用數據強調了他的論點,他的語氣充滿了憂慮。
「這確實讓人難以置信。」我低聲說,腦海中出現了島上新生動物存活率的場景,即使在惡劣的自然環境中,這個比例也顯得異常慘烈。「您將這種情況歸因於非法墮胎?」
「除了這個,還有什麼其他合理的解釋呢?」史托勒醫生反問道,他的眼神掃過書中的表格,「當時的政治經濟學家,如馬爾薩斯和穆勒,他們觀察到法國人口增長緩慢,將其歸因於『審慎』,即人們為了避免貧困而控制生育。但他們忽視了這種『審慎』可能採取的dire means(惡劣手段)。當社會觀念和法律不認為胎兒生命重要時,墮胎就成了他們控制家庭規模的便捷途徑。我引用了古希臘羅馬時期、以及當時在一些亞洲和非洲國家普遍存在的墮胎和殺嬰習俗,表明這是一種歷史悠久的惡習。而我們美國的統計數據,比法國更糟,這強烈暗示著非法墮胎的盛行。」
他繼續說道:「另一個佐證來自於我自己的行醫經驗。許多看似自然的流產,當我深入詢問病患的病史時,發現其根源往往指向了非法墮胎。而且,尋求非法墮胎的並非只有未婚的年輕女性,許多已婚的、有一定社會地位甚至富裕的女性也會這樣做。這與她們擔心分娩痛苦、害怕影響社交生活、或是出於經濟壓力都有關。這是一個涉及社會各階層的普遍現象。」
聽到這裡,我感到一種難以名狀的複雜情緒。我眼前的史托勒醫生,雖然談論的是一個世紀前的美國社會,但其核心的困境——生命的價值、社會的壓力、個人的選擇——似乎並未隨著時間完全消散。島上的生物遵循著自然的法則,生與死都直接而坦率。而人類社會卻能創造出如此複雜的動機和如此隱蔽的行為來規避自然的進程,這是一種獨特的人類行為,令人深思。
「您在書中還提到,天主教教會在反對墮胎方面的立場非常堅定,甚至認為從受孕起破壞胎兒就是謀殺。」我提到了書中關於天主教規範的部分,這在當時以新教為主的美國社會中可能顯得有些突出。
史托勒醫生點頭,語氣中帶著一絲敬意:「是的,儘管我是新教徒,但我必須承認,天主教教會在捍衛胎兒生命方面展現了無比的堅定和一致性。他們的神職人員被嚴格要求阻止以手術器械殺死胎兒,並且認為任何時期的胎兒,只要有生命跡象(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假定生命存在),都應該被施洗。他們甚至在難產、需要犧牲胎兒才能拯救母親生命的情況下,也強調胎兒生命的神聖不可侵犯,並推廣子宮內施洗的方法,以確保胎兒的靈魂能得到拯救。」
他略顯激動地說:「我引用了波士頓天主教主教菲茨帕特里克閣下的信件,他的話擲地有聲:『從受孕的那一刻起,胎兒就是一個人生命的萌芽…它擁有神聖的權利,必須受到尊重,因為它無助。』他認為破壞這個萌芽是『滔天的罪行,至少與謀殺等同』。儘管在天主教占多數的法國,非法墮胎仍然存在,但這種明確的教義和約束,尤其結合了告解和絕罰的威懾,無疑比當時許多新教社區更有效地阻止了這類罪行的發生。」
這讓我思考起島上的生命。在自然界,生命的繁衍和個體的存活都遵循著嚴酷的淘汰法則。但人類社會似乎試圖用道德、法律甚至宗教來建立一套保護生命的屏障。這種努力本身是否也是一種獨特的人類「生態」?
「醫生,您也坦承,儘管天主教立場如此堅定,非法墮胎在法國仍然普遍。這是否說明,法律和道德勸說的力量是有限的?」我問道。
「法律的力量確實會受到社會觀念和執法程度的影響,但這並不意味著法律是無效的。」史托勒醫生嚴肅地回答,「問題在於,當時的法律本身就存在嚴重缺陷。許多州法律繼承了英國普通法的錯誤觀念,只在胎動後才將墮胎視為重罪,之前則是輕罪或完全不受懲罰。甚至有些法律規定,只有當母親因此死亡時,罪行才被視為嚴重。這完全無視了胎兒自身的生命價值,本末倒置。」
他打開書本的第七章,那裡詳細列舉了當時美國各州的法律條文。「看看這裡,我將各州法律分為幾類。第一類,如康乃狄克州,只在胎動後才認為是犯罪。第二類,如緬因州和紐約州,雖然承認整個孕期的墮胎,但將罪行分級,胎動後更重。第三類,如麻薩諸塞州,承認整個孕期,但仍需要證明懷孕事實。只有印第安納州,像當時的英國法律一樣,不要求證明懷孕,甚至懲罰未遂,即使女性實際並未懷孕。這相對進步,但仍有不足。」
「所以,您認為這些法律的主要缺陷在於對『胎動』的錯誤強調,以及需要證明懷孕事實?」我梳理著他的論點。
「正是!而且還有其他障礙。」史托勒醫生繼續說,「許多法律對使用的『手段』進行了限制,例如必須是『毒藥、藥物或有害物質』,這為使用其他手段(如器械)逃避懲罰提供了空間。此外,法律對『合法正當』的墮胎缺乏明確的界定,這也為一些不法之徒鑽空子提供了便利。在大多數州,只有醫生為了拯救母親生命而進行的墮胎才可能被視為正當,而對於為了拯救胎兒生命而進行的早產誘導,法律幾乎沒有承認。」
「您在書中提議修改法律,使其更為嚴謹。您建議了哪些具體的條款?」我好奇地問道,史托勒醫生在書中第八章給出了他的法律草案。
「我主張,法律應明確懲罰所有意圖引起流產的行為,無論手段如何,無論懷孕是否得到證明,也無論胎兒生命狀態如何。」史托勒醫生強調道,語氣堅定。「懲罰的重點在於意圖和行為本身,而非結果。我認為,除了經兩位合格醫生會診證明為挽救母體或胎兒生命所必需的情況外,任何誘導流產的行為都應被視為重罪。」
他進一步闡述:「我還建議,女性本身若主動尋求或進行非法墮胎,也應受到懲罰,特別是已婚女性,她們的責任更重。此外,對於醫生、助產士、護士或藥劑師等知情者或參與者,由於他們的專業知識和接觸機會,應當加重懲罰。我也呼籲立法禁止報刊雜誌刊登墮胎廣告,並嚴格管控墮胎藥物的銷售。」
「這確實是從法律層面,試圖封堵所有可能的漏洞。」我點頭表示理解。在自然界,規則簡單而殘酷,但在人類社會,規則變得如此複雜,需要不斷修補。
「但是,史托勒醫生,法律的實施最終還是依賴於人。您在書中第九章強調了醫療專業人士的責任。您認為,醫生在當時的環境下,有哪些具體可以做的事情來對抗非法墮胎?」這是這本書,也是您本人最核心的呼籲吧?
史托勒醫生身體前傾,眼神中閃爍著熱情的光芒:「哈珀先生,這是我寫這本書最根本的動機!醫學界不能對此罪行袖手旁觀。首先,醫生必須糾正社會對胎兒生命的錯誤認知。我們是掌握科學知識的人,必須向公眾清楚闡明,生命從受孕就已經開始,它具有內在價值,不應因其未出生或未被感知而受到歧視。」
「這種教育應該是積極而持續的,」他繼續說道,「不能因為擔心『揭露罪行反而會鼓勵罪行』而保持沉默。恰恰相反,無知和隱藏只會讓罪惡滋長。醫生應該在診斷、治療、甚至在面對病患諮詢時,清晰地表達自己對胎兒生命的尊重和對非法墮胎的譴責。這不僅是醫學倫理的要求,更是作為生命守護者的責任。」
他提到了書中引用的同行們的觀點:「正如許多有良知的醫生所言,我們有義務探究這些罪行背後的秘密,揭露其殘酷本質。我們的沉默,會被視為一種默許,甚至間接鼓勵了罪行。醫生應當成為公眾道德標準的引導者,而不僅僅是治療疾病的技術人員。」
「您還提到,醫生在處理看似合理的早產或流產時,也必須極為謹慎,以免無意中成為罪行的幫兇。」我補充道,回憶起書中關於意外流產和醫療失誤的討論。
「是的,這非常重要。」史托勒醫生嚴肅地說,「醫生必須提高警惕,特別是在處理不明原因的月經停止或看似自然的流產時。對於任何可能暗示懷孕的情況,必須耐心等待,除非是為了挽救生命而必須進行干預。即使必須誘導早產或流產,也必須經過嚴格的評估和會診,並採用對母嬰最安全的方法。當時一些醫生使用催產藥物(如麥角)來確認是否懷孕,我認為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因為這本身就可能導致流產。」
他最後強調:「最重要的是,醫生作為一個整體,必須發出一致的聲音。這不僅僅是個人行為,更是整個專業的責任。通過學術會議、期刊文章、甚至直接向立法機構請願,我們必須推動法律的改革,使其更能保護未出生的生命。我在1859年向美國醫學協會提交的報告和決議,獲得了全體通過,這是一個重要的開端。它表明醫學界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並願意採取行動。」
「您的努力無疑為後來的運動奠定了基礎。」我誠懇地說道,雖然一個多世紀後,這個問題依然是社會爭論的焦點,但正是有像史托勒醫生這樣在關鍵時刻敢於發聲的人,才讓社會不斷前進。
時光流逝的感覺此刻變得強烈,油燈的光芒開始搖曳。史托勒醫生起身,似乎準備離開。
「哈珀先生,感謝您的時間和對這個重要議題的關注。」史托勒醫生說,他的眼神中帶著一絲疲憊,但也有一種使命完成的寧靜,「雖然我所處的時代已經過去,但我希望這份努力,這份對未出生生命價值的呼籲,能夠持續下去。」
「史托勒醫生,感謝您分享您的智慧和那個時代的洞見。」我站起身,再次致意,「您在書中呈現的,不僅是冰冷的數據和法律條文,更是對生命本身的敬畏和對人類責任的深刻反思。這與我在此觀察自然界的感受是相通的,每一個生命都值得珍視。您的聲音,以及書中所記錄的一切,將會在光之居所中繼續被傳承和探索。」
隨著話語的結束,史托勒醫生的身影漸漸變得模糊,最終消散在油燈搖曳的光影中。窗外的雨林和海浪聲似乎又近了一些,將我拉回了現實。空氣中只剩下島嶼獨特的自然氣息,以及書頁上殘留的,來自19世紀的油墨和紙張的微弱氣味。
我坐回椅子上,再次翻開《On criminal abortion in America》。這本書的內容,此刻在我心中有了更為鮮活和深刻的意義。它不僅是歷史文獻,更是一份沉重的提醒和一份持續的呼籲。作為博物愛好者,我學會了觀察自然生命的頑強與脆弱;而史托勒醫生的書,則讓我看到了人類社會在保護生命方面的掙扎與責任。這場「光之對談」,讓我更深入地理解了書的靈魂,也讓我對「生命」這個概念,在不同的維度上,有了新的體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