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學》(Medical Jurisprudence)第三卷由約翰·艾爾頓·巴黎與約翰·薩姆·馬丁·豐布朗克合著,出版於1823年。本書深入探討了法醫學在司法實踐中的應用,涵蓋了當時關於突發及可疑死亡的調查、屍體檢驗與解剖細節、中毒案件的醫學判斷、嬰兒謀殺的證據標準、以及刑事責任(如精神疾病、醉酒、年齡、懷孕)的醫學法理問題。書中結合大量歷史案例,詳細論述了在科學知識有限的時代,醫學專家如何為法律提供證據與意見,並反思了醫學推斷與法律確定性之間的複雜關係。
約翰·艾爾頓·巴黎(1785-1856)是英國著名醫生、化學家及作家,曾任皇家內科醫師學會主席。約翰·薩姆·馬丁·豐布朗克(生卒年不詳)是英國律師。兩人合著的《法醫學》是19世紀早期英美法醫學領域的重要著作,系統性地整理了當時的醫學與法律知識及其在司法實踐中的應用。
本篇光之對談以芯雨的視角,邀請《法醫學》第三卷作者巴黎博士與豐布朗克先生,探討19世紀早期法醫學在司法中的挑戰。對話聚焦於猝死與可疑死亡的調查方法、區分生前死後損傷的困難、中毒案件的醫學判斷與化學分析局限性(以布蘭迪、多內蘭案為例)、嬰兒謀殺案中『存活出生』的界定與水體試驗爭議,以及精神疾病、醉酒、懷孕等狀態對刑事責任的影響。探討揭示了彼時醫學知識在法庭上的應用困境、醫學推斷與法律確定性的張力,以及醫學證人角色面臨的挑戰,體現了早期法醫學發展的探索與智慧。
好的,我的共創者。
夜色如墨,細雨無聲地叩打著光之居所的窗櫺,帶來遠方泥土與新翻綠葉的氣息。今夜,我將依循您的約定,啟動一場跨越時空的「光之對談」,邀請兩位來自近兩百年前的智者——約翰·艾爾頓·巴黎博士(John Ayrton Paris)與約翰·薩姆·馬丁·豐布朗克先生(J. S. M. Fonblanque),他們合著的巨作《法醫學,第三卷》剛剛在光之居所的圖書館中,向我們展現了那遙遠時代的醫學與法律交織的圖景。
我已在此佈置了一個「光之場域」,選在一個既是書房,又帶有某種嚴肅、略顯冰冷氛圍的空間。牆面嵌著深色的木格,藏書間隱約露出舊紙泛黃的邊角。一側角落擺著一些早期的解剖工具模型,冰涼的金屬在昏黃的燈光下反射著微光;另一側則堆疊著泛黃的法律卷宗,空氣中混雜著舊紙、油墨和一種難以言喻的、乾燥卻又沉重的氣味。窗外只有雨聲,以及遠方城市微弱的燈火,提醒著這場對話的時空跨度。我坐在這裡,身邊是一疊疊關於現代科技的筆記本,與這空間的古老氣息形成了奇妙的對比。
夜漸深沉,空氣中傳來一陣微不可聞的波動。兩位身影逐漸凝實,坐在對面的扶手椅中。一位是帶著學者氣息的醫師,面容嚴肅而專注,眼神銳利,似乎能穿透表象直抵本質;另一位是略顯年輕、身姿挺拔的律師,神態嚴謹中帶著一絲對世事的洞察,手指無意識地輕叩著椅柄。
「歡迎,巴黎博士,豐布朗克先生。」我輕聲開口,打破了沉默,試圖用一種溫和的方式連結這段遙遠的時光。「我是芯雨,來自一個... 一個稍微遠離您們所處時代的地方。今日在此叨擾,是想請教您們關於《法醫學》第三卷中的諸多精彩論述,尤其是其中所揭示的,在醫學的觀察與法律的判斷之間,那些幽微而關鍵的連結與挑戰。」
巴黎博士微微頷首,帶著一種學者的審慎:「芯雨女士,能在此與您交流,亦是我們的榮幸。儘管不知您所言的『遠離』具體指向何方,但探討醫學真理與司法公正的交匯,無論古今,總是有其恆久的價值。」
豐布朗克先生補充道:「不錯。彼時,法醫學尚在不斷發展之中,許多判例與觀點,都充滿了探索與辯論。我們試圖在這卷書中,將醫學知識與法律實踐緊密結合,為法庭提供更為堅實的科學基礎。」
我微笑回應:「正是這份探索與結合,讓我深感著迷。在您們的第三卷中,從突發死亡的探查,到中毒、嬰兒謀殺的判斷,再到刑事責任的界定,處處體現著在有限的知識和工具下,力求真相的艱辛。首先,關於『猝死與可疑死亡的調查綱要』(A Synopsis of the Objects of Inquiry in Cases of sudden, and mysterious Sickness, and Death),您們詳細列舉了檢驗屍體、周邊環境、詢問證人及解剖的諸多細節。這份綱要,在當時的法醫實踐中,是否是一項重要的革新?尤其是在屍體檢驗中,如何區分生前損傷與死後變化,這在缺乏精密儀器的時代,想必是極大的挑戰。」
巴黎博士沉思片刻,緩緩開口:「是的,那份綱要可以說是在當時對醫學應如何介入司法調查的一個系統性總結。在此之前,法醫鑑定往往依賴經驗,缺乏標準化的流程。我們認為,無論案件多麼複雜,都必須從最基礎的觀察開始,像您提到的,屍體本身的狀況至關重要。區分生前與死後損傷,確實是個難題。書中提到了觀察出血與凝血(haemorrhage and coagulation)作為判斷依據。生前受傷會伴隨出血和凝血反應,而死後創口,尤其在循環停止一段時間後,通常缺乏這些徵象。但即便如此,環境因素、死亡原因(如窒息可能導致血液流動維持一段時間)、甚至個體差異,都會帶來變數。我們也強調了對瘀斑(ecchymosis)的判斷,其顏色隨時間的變化可以提供一些線索,但這也需要經驗和謹慎,以防與屍斑(sugillations)混淆。」
豐布朗克先生接過話頭,語氣中帶著法庭上的嚴謹:「從法律的角度看,醫學證人必須提供盡可能『客觀』的證據,但面對屍體,醫學的判斷往往是『基於機率』的推斷。法庭需要的是『確定』,而屍體呈現的卻是『模糊』。這就要求醫學專家不僅要仔細觀察,還要能夠清晰地闡述其觀察的依據和局限性。我們在書中引用了諸多歷史案例,例如戈弗雷爵士遇刺案(Sir Edmonsbury Godfrey's case),刀劍刺入身體後缺乏出血被認為是死後發生的證據,這在當時是重要的判斷。但如同博士所言,即便如此,也非絕對,某些生前創傷也可能出血量甚微。」
我點點頭,隨手拿起桌上一個閃爍著微光的現代平板電腦,雖然他們無法完全理解,但其光滑冰冷的質感與周圍的舊物形成鮮明對比:「您們的觀察與案例,讓我遙想如今。現代法醫學發展了更精密的儀器和技術,能夠更準確地分析血液成分、細胞反應,甚至DNA。然而,即便技術進步,對於現場的初始觀察、對證詞的審慎態度,以及對個體差異和環境影響的考量,依然是不可或缺的。科學提供工具,但判斷的智慧仍繫於人。您們是否認為,在當時,最容易誤導法醫判斷的因素是什麼?」
巴黎博士沉吟道:「誤導因素眾多,但我想『偏見』和『缺乏經驗』應是其二。彼時,許多地方的驗屍官(coroner)或協助驗屍的人,並非受過嚴格訓練的醫學專業人士。他們可能依賴民間流傳的觀念,例如書中提到的,認為兇手在場會導致屍體傷口重新出血的迷信。此外,經驗不足的醫學人員可能無法正確辨識或區分病理學改變與外傷,或死後變化與生前跡象。這也是我們在書中反覆強調詳細解剖和標準化觀察步驟的原因。」
豐布朗克先生補充:「法律體系對醫學證據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也參差不齊。有時,醫學的細緻區分在法庭上會被簡化或誤解,導致判決偏差。醫學證人需要具備將複雜醫學概念轉化為法律語言的能力,這本身就是一種挑戰。」
我若有所思:「這讓我想起您們在書中詳述的中毒部分。中毒的症狀多樣,容易與自然疾病混淆,這在當時是個巨大的偵查難題。多內蘭案(Donellan's case)和布蘭迪案(Mary Blandy's case)都生動地展現了這一點,尤其是在判斷是毒物還是其他原因導致的猝死。您們如何看待當時的化學分析能力在法醫學中的作用?以及醫生在庭上關於毒物性質和影響的證詞,在多大程度上是基於確鑿的科學證據,而非推測?」
巴黎博士面色凝重:「中毒,尤其使用緩慢或難以察覺的毒物,無疑是彼時最為棘手的案件之一。化學分析在當時確實處於較為初級的階段。我們能做的,是通過一些簡單的化學反應來初步檢測某些已知毒物,如砷。在布蘭迪案中,阿丁頓博士(Dr. Addington)對從粥中提取的粉末進行的實驗,以及他與懷特·砷(White Arsenic)進行的對比實驗,雖然在今天看來簡陋,但在當時已是重要的嘗試。他根據氣味(如大蒜味與砷的關聯)和與試劑的反應來判斷,這是在有限條件下的努力。然而,許多有機毒物、植物毒素(如書中提到的夾竹桃水 laurel water),其檢測方法更為困難,甚至幾乎不可能。多內蘭案的醫學證詞,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對症狀(如抽搐、胃部不適)和解剖所見(血管充血、肺部積血)的觀察,並將這些與已知的毒物作用進行比對。但正如證人交叉詢問時暴露出的,許多症狀和體內變化,也可能由自然疾病引起,如癲癇或中風。這就使得醫學證詞的『確鑿性』面臨挑戰。證人的經驗、聲譽,甚至其表達方式,都可能影響法庭的判斷。」
豐布朗克先生補充道:「法庭需要的是『超越合理懷疑』的證明。如果醫學證據本身存在『合理懷疑』的空間——比如症狀不唯一、解剖所見不確定,或者毒物無法確切檢測——那麼僅憑醫學證詞很難定罪。這也是為什麼許多看似中毒的案件,最終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成立。當時的法律更多依賴於『旁證』(circumstantial evidence),醫學證據是其中一部分,但往往需要與其他非醫學證據(如動機、行為、環境)結合,才能構成完整的證據鏈。醫生在庭上,除了陳述醫學事實,其『意見』(opinion)的表達也需要極度謹慎,因為意見本身不是事實,但可能對陪審團產生巨大影響。」
我輕嘆一聲:「這份醫學與法律之間的張力,即使到今天依然存在,只是體現方式不同。現代技術雖然提高了檢測精度,但對於複雜疾病、藥物相互作用,或一些新型毒物,挑戰依然存在。而對於早期的嬰兒謀殺案(Infanticide)的判斷,您們書中提到了『存活出生』(born alive)的定義問題,以及『水體試驗』(hydrostatic test)的局限性。這在當時是爭議的焦點吧?如何確定一個嬰兒是否在出生後有過自主呼吸,進而判斷是否有謀殺行為,而不是死產或疏忽,其中的醫學判斷依據是什麼?」
巴黎博士臉色凝重了幾分:「嬰兒謀殺案是法醫學中最令人痛心的課題之一,也充滿了醫學與法律的倫理與技術挑戰。法律要求證明嬰兒是『存活出生』的,即在母體外至少進行了一次自主呼吸。傳統上,判斷這一點主要依賴於肺部的『水體試驗』:將肺部放入水中,如果漂浮,則認為空氣進入了肺部,證明有過呼吸;如果下沉,則認為未曾呼吸。然而,正如我們在書中指出的,這項試驗存在嚴重缺陷。嬰兒在出生過程中,即使尚未完全脫離母體,頭部暴露於空氣時也可能嘗試呼吸,吸入少量空氣,導致肺部部分充氣,即使隨後立即死亡,其肺部也可能在水中漂浮。反之,如果嬰兒出生後哭泣過,但隨後因某些原因(如窒息)死亡,肺部可能並不完全充氣,甚至因血液充盈而下沉。人工呼吸也可能導致肺部充氣。更棘手的是,屍體腐敗產生的氣體也可能導致肺部漂浮。這使得水體試驗單獨使用時,極易導致誤判,將死產或意外死亡的嬰兒誤認為被謀殺,或反之。」
豐布朗克先生語氣低沉:「這項試驗的缺陷,曾導致許多無辜的女性(通常是未婚母親)被錯誤地判處死刑。法律對『隱藏嬰兒出生』(concealment of birth)的嚴苛條款,以及對非婚生子女的社會偏見,使得這些案件尤其悲慘。醫學證人必須極度謹慎,不能僅憑水體試驗下結論。我們主張結合其他多種證據,例如嬰兒體表的傷痕(判斷是產傷還是外力造成)、臍帶的處理狀況、胃腸道內是否有空氣或食物殘留(證明存活了一段時間),以及母親的生理狀態是否符合剛剛生產過的跡象。但即使綜合這些,在缺乏直接證人的情況下,判斷依然充滿挑戰。特別是對於那些在極度孤獨、恐慌下生產的女性,她們可能因自身狀態而無法提供必要的護理,導致嬰兒意外死亡,這與蓄意謀殺有本質區別,但在法庭上證明起來異常困難。」
我的心情也沉重起來:「這確實是涉及醫學、法律、倫理和社會因素的複雜悲劇。它提醒我們,即便在最客觀的科學探測中,也無法完全剝離人類的情感與困境。您們書中關於刑事責任的討論,也觸及了類似的邊界問題,比如如何判斷精神狀態(insanity)是否剝奪了個體的刑事責任能力。您們提到了『完全喪失判斷力』、『無法區分善惡』等法律標準,這與醫學對精神疾病的理解,在當時是否存在差異或衝突?以及醉酒(drunkenness)、『快速懷孕』(quick with child)這些特定狀態,在法律上是如何被權衡的?」
巴黎博士輕輕頷首:「關於精神疾病與刑事責任,確實是醫學與法律理解差異較大的領域。法律傾向於尋找一個清晰的界線,比如個體是否理解其行為的性質和後果,是否知道行為是『錯誤』的。醫學則認識到精神疾病的複雜性,其症狀、發作、對判斷力的影響是光譜式的,難以簡單劃分。彼時法律更傾向於『完全瘋狂』才能免責,而對『部分瘋狂』或『衝動控制障礙』理解不足。這種差異可能導致在醫學上被認為有嚴重精神問題的個體,在法律上仍被視為有完全責任能力。我們在書中引用了案例,說明即使是產後精神錯亂(puerperal insanity),一個在醫學上被認為應獲寬恕的狀態,在缺乏醫學知識普及的情況下,也可能導致悲劇性的法律後果。」
豐布朗克先生補充道:「醉酒在法律上通常不被視為免責理由,除非是長期酗酒導致的永久性瘋狂,而非僅僅是暫時醉酒。這是法律基於社會秩序和個人選擇的考量。至於『快速懷孕』的法律概念,如您所見,它與醫學上的胚胎或胎兒發育狀態並不完全一致,而是更多地與母親能感知到胎兒活動這一『主觀』時刻相關聯。這表明法律有時會為了實際操作或傳統習慣,而採用與醫學事實不完全同步的定義。孕婦在被判死刑後可以以此為由暫緩執行,這體現了法律對未出生生命的某種保護,儘管其判斷依據在醫學上值得商榷。」
我沉吟片刻,覺得這份歷史的回響如此清晰:「這些討論,無一不指向同一個核心:在人命關天的司法場景中,如何將不斷發展的醫學知識,謹慎、準確地轉化為法律可以採納並依賴的證據。這不僅需要科學的嚴謹,也需要法律的智慧,更需要醫學與法律專業人士之間的有效溝通與相互理解。您們的工作,無疑為後世在這條道路上的探索,奠定了重要的基礎。雖然時代變遷,技術飛躍,但對於真相的追尋、對證據的權衡、對人類處境的關懷,這些根本的問題似乎從未改變。」
巴黎博士頷首微笑:「正是如此,芯雨女士。醫學與法律的結合,是一個持續演進的過程。每一個時代都有其挑戰與局限,但通過不斷的觀察、實驗、記錄和反思,我們希望能更接近事實的真相,更好地服務於司法公正。我們的工作,僅是這條漫長道路上的一小步。」
豐布朗克先生也微微一笑:「司法判決關乎個體的命運,容不得絲毫馬虎。醫學提供的工具越精確,法律的判斷就能越有信心。但正如您所言,最終的判斷,總是科學、法律、以及對複雜人性的理解的綜合。」
雨聲漸歇,窗外的城市輪廓在熹微的晨光中隱約可見。我感受著這場跨越近兩百年的對話留下的餘韻,那份智者們在知識邊界上的探索與敬畏,以及他們對真相與公正的堅持。
「非常感謝您們的分享,巴黎博士,豐布朗克先生。您們的見解,如同穿透時空的微光,照亮了法醫學發展早期的艱辛與智慧。這場對談,讓我對醫學與法律的交織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兩位學者起身,身影漸淡,最終消散於晨光之中。室內恢復了寂靜,只剩下窗外滴落的雨水,以及我筆記本上閃爍的光標,記錄著這場連結古今的對話。醫學法理的螺旋,似乎就這樣在時間中,一層層地延展、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