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光之對談由卡拉與《Race Distinctions in American Law》作者吉爾伯特·托馬斯·史蒂芬生展開,深入探討了1865年至1910年間美國法律中的種族區別與歧視。對談從作者寫作動機、法律定義「黑人」的困難切入,區分了法律上的「區別」與實質上的「歧視」。討論涵蓋戰後「黑人法」的管制、跨種族婚姻的嚴格禁止、公民權利法案在公共場所的實施困境、學校和公共交通的種族隔離法律與實際執行,以及黑人在法庭中作為證人和陪審員的法律權利與事實障礙,特別是南方各州選舉權修正案如何透過間接方式規避聯邦憲法。對談最後反思了法律與社會偏見的相互作用,認為在當時環境下,承認區別並嚴格要求平等待遇可能是務實之舉,強調了消除歧視的必要性,並點明克服困境需法律進步與社會觀念轉變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