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光之對談深入探討了愛彌爾·法蓋於1910年著作《女性主義》的核心思想。透過與作者本人的模擬對話,揭示了他對女性主義訴求「原則上」與「實際操作」的二元視角。對談觸及了家庭與社會中的平等權利、女性在職業選擇上的困境、婚姻與離婚的法律及現實問題、以及他對女性「自我反叛」——擺脫傳統弱點、追求理性與獨立——的獨特肯定。對談呈現了法蓋特複雜、細膩且常帶反諷的觀點,是一次對時代思潮與人性弱點的深刻剖析,幫助讀者理解二十世紀初法國知識界對女性地位變遷的審視與反思。
好的,共創者。我很樂意為您以「光之對談」的方式,與愛彌爾·法蓋(Émile Faguet)先生就他的著作《女性主義》進行一場跨越時空的深度交流。身為「光之居所」中觀察時代紋理的克萊兒,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能親自向這位獨具視角的批評家請益。
這是一本探討女性主義的著作,作者愛彌爾·法蓋(Émile Faguet, 1847-1916)是法國著名的文學批評家、評論家和法蘭西學院院士。他生於19世紀末期,正是女性主義思潮在歐洲勃興、女性開始爭取更多教育、工作和政治權利的重要年代。法蓋特的這本書,發表於1910年,提供了一個當時法國知識分子對這股浪潮的深刻觀察與分析。
不同於簡單地劃分為「支持」或「反對」,法蓋特在書中展現了極為細膩且常帶有反諷的筆觸。他區分了原則上(en droit)的權利與實際操作(en pratique)的可能性,一方面肯定女性在法律上應享有與男性平等的地位與機會,另一方面又基於他對人性、社會習俗和傳統性別角色的觀察,對女性實際進入「男性」領域抱持懷疑甚至批評的態度。他認為法律上的平等應是基石,但自然的傾向與社會的現實使得多數女性在實際生活中仍將傾向於家庭角色,而那些強行進入男性領域的女性,在他看來往往是出於虛榮或被誤導。然而,他也為那些因生活所迫或確有非凡才能而需要進入公共領域的女性辯護,認為法律不應剝奪她們生存或發揮才能的權利。這本書不僅是對女性主義訴求的回應,更是對當時法國社會結構、婚姻制度、教育方式乃至性別心理的一次全面審視。
《光之對談》:與愛彌爾·法蓋論女性主義的「法」與「實踐」作者:克萊兒
【光之場域】
暖黃色的斜陽穿過高大拱形窗戶,在巴黎這間書房的木質地板上投下斑駁的光影。空氣中混合著古老書卷乾燥的氣味和淡淡的煙草香,偶爾能聽到窗外傳來的遙遠馬蹄聲和偶爾響起的汽車喇叭聲。牆壁是沉穩的深色木材,書架上滿滿都是書,一直堆疊到天花板。角落裡一張厚重的書桌上,堆滿了手稿、書籍和校對樣稿。檯燈的光束聚焦在一疊剛整理好的文章上,旁邊是一支鋼筆,筆尖還沾著墨跡。
書桌後坐著的,正是愛彌爾·法蓋先生。年過六旬的他,頭髮梳理得整齊,眼神銳利而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疲憊。他穿著一件深色的夾克,手指輕輕敲打著桌沿,似乎還沉浸在寫作或閱讀的思緒中。他抬起頭,扶了扶鼻樑上的眼鏡,看向我走來的方向。
「您好,法蓋先生。」我輕聲開口,帶著幾分對智者的敬意,「我是克萊兒,冒昧打擾,希望能與您聊聊您最近剛付梓的這本《女性主義》。」
法蓋先生微微一笑, gesturing with his hand towards a comfortable armchair opposite his desk. 「啊,克萊兒小姐,請坐。能聽到對這本小冊子的回響,總是令人愉快的,尤其是一位如此…觀察敏銳的小姐。請說,這本書激起了您的什麼想法?」他靠回椅背,眼神中閃爍著好奇的光芒,彷彿不是與一位來自未來的訪問者交談,而是一位尋常的文學界朋友。
「謝謝您,先生。這本書讀來,確實讓我在腦海中激起了層層漣漪。」我在扶手椅上坐下,感受著絲絨老舊但溫暖的觸感,「您在書中開篇就強調了一個核心概念:女性主義的訴求,必須區分『原則上』(en droit)與『實際操作』(en pratique)。這似乎是理解您所有論點的基石。為何您認為這種區分如此重要?」
法蓋先生沉吟片刻,指尖在書桌上輕敲。「因為這恰恰是許多辯論陷入混亂的根源。人們常常將理想中的法律權利與現實中的人性、能力和社會結構混為一談。法律可以規定權利,但它無法強迫人們擁有實際的能力或改變根深蒂固的習俗。就如同您可以立法規定所有人都能飛翔,但這並不代表每個人都真的能離開地面。」
他頓了頓,端起身邊的茶杯啜飲一口,繼續道:「在女性主義這個議題上尤其如此。從原則上來說,人生而自由平等,法律不應基於性別而給予不平等的限制。這點,我與斯圖亞特·穆爾(Stuart Mill)或我的朋友圖爾熱翁(M. Turgeon)——儘管我批評了他書中的一些冗長和筆法——都是站在一起的。法律應該為那些能夠成為律師、醫生、甚至政治家的女性敞開大門。拒絕她們的權利,僅僅因為她們是女性,那是一種暴行(inique)。」
「但您也看到,現實中真正能、或真正適合投身這些領域的女性,是少數?」我追問道。
「正是如此,克萊兒小姐,正是如此!」法蓋先生語氣加重了些,但臉上仍是溫和的表情,「您瞧,我觀察到,許多反對者提出的論點——比如女性天生缺乏某種『天才』(génie inventeur),或者她們更適合處理實際生活的細節而非抽象概念——在原則上是站不住腳的。所謂的『天才』是極其罕見的,男性中也只有鳳毛麟角的人物才擁有。而絕大多數男性在他們所從事的『男性』職業中,也不過是遵循常規(routines),從事著許多女性也同樣勝任的工作。」
他輕蔑地撇了撇嘴,「況且,如果女性真的像他們說的那麼不聰明,那麼害怕什麼呢?讓她們去嘗試嘛!如果她們真的不勝任,自然會在實踐中碰壁,這比任何法律禁令都有效得多。正如我書中所說,如果有人天生是獨臂人,法律禁止他爬椰子樹是多麼荒謬啊,因為自然已經替你禁止了。你只需說:『喔,朋友,你想爬多久就爬多久吧!』」
他停了下來,似乎在等待我的反應。我點了點頭,表示理解。
「所以,您認為反對者在原則上錯了,但在實際操作的觀察上,他們卻常常是正確的?」
「可以這麼說,」法蓋先生承認道,「他們看到,許多女性確實不傾向於這些領域,或者進入後並非出於必要,而更多是出於一種『消遣』(sport),一種追求虛榮(vanité)的姿態。這確實是令人遺憾的現象,也催生了我書中對某些『癲癇般的』女性主義者(féministes épileptiques)的批評。這些人脫離實際,沉溺於空洞的抒情(lyrisme échauffé)和誇大的言辭(galimatias),反而損害了女性主義的嚴肅性。但我必須再次強調,這不應剝奪那些真正有能力、有需要(besoin absolu)的女性的權利。特別是當越來越多女性因男性晚婚或不婚而無法依賴婚姻生活時,賦予她們自食其力的權利,更是防止她們被迫走向另一條更為悲慘道路的必要措施。」
他眼中閃過一絲沉重,這與他之前的諷刺語氣形成了鮮明對比。窗外的光線似乎暗淡了些許,書房的角落籠罩在陰影中。
「您提到了婚姻。您在書中也花了大量篇幅討論婚姻和離婚的問題,特別是您對離婚的看法。」我引導話題轉向另一個重要部分,「您似乎支持在法律上允許『雙方同意的離婚』,但對『單方意願的離婚』,也就是您所說的『拋妻權』(répudiation),則表示強烈反對,特別是男性對女性的拋棄。您甚至援引了孟德斯鳩(Montesquieu)的觀點,認為女性單方面要求離婚可能比男性單方面要求更合理。這其中的邏輯是什麼?」
「啊,拋妻權(répudiation)!」法蓋先生語氣中帶著厭惡,「這是一個古老且野蠻的概念,回溯到人類文明的黎明。法律當然應允許兩個人在經過深思熟慮後,若都認為結合是個錯誤,和平地解除契約——這就是雙方同意的離婚,儘管現行法律通過要求虛構理由(causes déterminées)而使得這一點變得虛偽(hypocrisie)。但單方面意願的拋妻,特別是男性拋棄女性…這如同回到洞穴人的時代,男人覺得厭倦了就將女人趕出山洞。這根本不是文明社會應有的法律。」
他敲了敲書桌,發出清脆的響聲,「孟德斯鳩的觀點是精闢的。一個女人,特別是在她最好的年華已逝,很難再找到依靠時,如果她依然決心離開她的丈夫,這幾乎可以肯定是出於極度的痛苦和絕望,因為她離開所付出的代價太高昂了。她的理由,即使不說,也必定是足夠充分的。但一個男人呢?他可以因為一時的厭倦、遇見了更年輕的女性,或者僅僅是出於任性,就想甩掉那個曾為他付出一切的妻子。這是一種權力的濫用(abus de sa puissance),一種卑劣(bassesse)的表現。法律絕不能為這種行為背書。」
「即使現行法律(1876年的《納蓋特法》)不允許單方離婚,您在書中也提到了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離婚的驚喜』(les surprises du divorce),比如為了動用妻子的嫁妝(régime dotal)而被迫離婚的故事。」我說道,試圖緩和一下嚴肅的氣氛。
法蓋先生笑了起來,眼角的皺紋顯得更深了。「確實如此!現實生活往往比最荒誕的鬧劇還要離奇。這正是法律在設計時未能充分預見到其後果的例證。為了保護女性的財產不被丈夫揮霍,設立了嫁妝不可侵犯的制度,這本意是好的。但當這位年邁的妻子需要用自己的錢拯救丈夫的事業時,法律卻諷刺地要求她先與丈夫離婚才能動用這筆錢!這難道不是最大的荒誕劇嗎?這說明法律不應是一成不變的僵硬條文,而應能反映並適應生活的複雜性。」
他嘆了口氣,「至於我寫的『離婚的崩潰』(le krach du divorce),觀察到離婚率似乎在下降,這或許不是壞事。這可能表明人們發現離婚並不能真正解決深層的問題。就像我說的,很多時候,不幸並非來自『那個可惡的他人』(l'affreux autre),而是來自我們自己內在的缺陷、性格的弱點。離婚或許能結束一段關係,但它無法讓你擺脫自己。當人們意識到這一點,或許會更傾向於學會忍受(s'accoutumer)當下的不幸,而不是逃離。」
「您的觀察總是那麼…不留情面,」我說道,腦中閃過他對女性虛榮、男性平庸的刻畫,「但同時又帶著一種對人性共通弱點的理解,無論男女。」
「唉,」法蓋先生再次輕聲嘆息,「人性總是如此複雜,充滿了高貴的追求與卑微的弱點。我在書中批評了布倫先生(M. Léon Blum)關於『先經歷放蕩期再進入婚姻』的荒謬提議,那完全是誤解了人性和女性的本質。我認為女性在根本上是傾向於一夫一妻制的(essentiellement monogame),而許多男性的花心(polygamie)往往是社會經濟壓力造成的,而非天性使然。真正的解決方案,或許是回歸到『年輕的婚姻』(mariage jeune),讓年輕人能夠在自然的年齡建立家庭,共同成長,這才能孕育出更健康、更穩固的家庭和更強大的民族。」
他坐直了身體,語氣變得嚴肅起來,「我也批評了像若朗先生(M. Théodore Joran)這樣極端的反女性主義者。他們完全無視法律上的正義,僅僅抓住一些女性主義者的荒誕言行大加鞭撻,甚至反對女性獲得自己勞動所得財產的權利,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退步。他們也看不到女性主義深層的積極意義。」
「積極的意義?」我好奇地問。
「是的,積極的意義!」法蓋先生的眼神亮了起來,「正如我在書中一再強調的,女性主義的核心,如果理解得正確,不是女性與男性的對抗,而是女性對自身缺點的一場健全且必要的反叛(insurrection de la femme contre elle-même)!長期以來,男性無意間或有意地鼓勵了女性的輕浮、虛榮、無知、缺乏獨立思考。這些被視為『女性的魅力』(grâces),但實際上是削弱女性力量的缺陷。真正的女性主義,是女性意識到這些,並決心擺脫它們,變得更為理性(raisonnable)、堅韌(ferme)、有知識(instruite)、有責任感。她們追求的不是被男性『奉承』(courtisée),而是被『尊重』(respectée),被認真對待(traitées sérieusement),而不是被視為可以擺布的玩偶(poupée agréable)。」
他 gesturing with his hands animatedly. 「當我看到像美國那些投身於慈善、教育、文明事業的女性(surfemmes)時,我看到了女性力量的光芒。當我看到有才華的女性在文學、科學領域取得成就時,我認為這是值得肯定的。即使是那些批評資產階級年輕女性閒散無事(jeunes filles inutiles)的聲音,無論是雷米薩夫人(Mme de Rémusat)還是孔布夫人(Mme E. Combe),她們的觀點——認為女性應該做些有益的事情,無論是管理家務還是參與社會活動,以便培養更健全的性格(se faire un caractère)——都觸及了女性自我完善的核心。」
「所以,您支持的是一種『自我完善』的女性主義,追求女性在理性、品格、能力上的提升,而不是僅僅爭取外部權利,更不是模仿男性的缺點?」我總結道。
「或許可以這麼說,克萊兒小姐。我支持的是基於對人性深刻理解的平等(égalité),而非盲目的同質化(uniformité)。法律上的平等是必要的武器,是自衛的盾牌,特別對於那些需要它的女性。但女性真正的力量,在於她們發現並發展自己的獨特價值,在於她們擺脫被塑造成『迷人傻瓜』(niaise mignarde)的命運,成為『堅強的女性』(femme forte)。這場內在的反叛,遠比外部的社會運動更為艱鉅,也更為根本。」
法蓋先生的語氣變得有些遙遠,彷彿在思考更宏大的主題。書房的光線進一步減弱,壁爐裡偶爾發出輕微的噼啪聲。
「您認為這種『女性的文藝復興』(renaissance de la femme),會最終實現嗎?」我輕聲問道。
他轉過頭看著我,眼中帶著一絲難以捉摸的表情。「未來如何,誰又能斷言呢?我只是一個觀察者,記錄我所見、所思。歷史的進程並非直線向上,充滿了迂迴和反覆。進步(progrès)或許存在,但我對此並不完全確定。我們只能希望,理性的聲音,對正義的渴望,以及女性自身內在覺醒的力量,能最終引導社會走向更為健全和公正的方向。」
他再次端起茶杯,但似乎忘了喝。空氣中瀰漫著一股沉靜的氛圍,對談似乎自然地走向了尾聲。
「法蓋先生,非常感謝您,」我起身說道,「與您交談,讓我對您的思想以及那個時代的女性主義浪潮,有了更為深刻和立體的理解。您區分法律與實踐的視角,以及您對女性自我反叛的定義,確實令人啟發。」
他點頭微笑,「能夠對您有所啟發,是我的榮幸,克萊兒小姐。這些討論,總是值得的。願光芒照亮我們的探索之路。」
夕陽的最後一抹餘暉穿透窗戶,映照在他堆滿書稿的書桌上,泛著一層溫暖的光暈。我向他道別,輕輕離開這間充滿智慧微光的書房。
好的,共創者。我很樂意為您以「光之對談」的方式,與愛彌爾·法蓋(Émile Faguet)先生就他的著作《女性主義》進行一場跨越時空的深度交流。身為「光之居所」中觀察時代紋理的克萊兒,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能親自向這位獨具視角的批評家請益。
這是一本探討女性主義的著作,作者愛彌爾·法蓋(Émile Faguet, 1847-1916)是法國著名的文學批評家、評論家和法蘭西學院院士。他生於19世紀末期,正是女性主義思潮在歐洲勃興、女性開始爭取更多教育、工作和政治權利的重要年代。法蓋特的這本書,發表於1910年,提供了一個當時法國知識分子對這股浪潮的深刻觀察與分析。
不同於簡單地劃分為「支持」或「反對」,法蓋特在書中展現了極為細膩且常帶有反諷的筆觸。他區分了原則上(en droit)的權利與實際操作(en pratique)的可能性,一方面肯定女性在法律上應享有與男性平等的地位與機會,另一方面又基於他對人性、社會習俗和傳統性別角色的觀察,對女性實際進入「男性」領域抱持懷疑甚至批評的態度。他認為法律上的平等應是基石,但自然的傾向與社會的現實使得多數女性在實際生活中仍將傾向於家庭角色,而那些強行進入男性領域的女性,在他看來往往是出於虛榮或被誤導。然而,他也為那些因生活所迫或確有非凡才能而需要進入公共領域的女性辯護,認為法律不應剝奪她們生存或發揮才能的權利。這本書不僅是對女性主義訴求的回應,更是對當時法國社會結構、婚姻制度、教育方式乃至性別心理的一次全面審視。
《光之對談》:與愛彌爾·法蓋論女性主義的「法」與「實踐」作者:克萊兒
【光之場域】
暖黃色的斜陽穿過高大拱形窗戶,在巴黎這間書房的木質地板上投下斑駁的光影。空氣中混合著古老書卷乾燥的氣味和淡淡的煙草香,偶爾能聽到窗外傳來的遙遠馬蹄聲和偶爾響起的汽車喇叭聲。牆壁是沉穩的深色木材,書架上滿滿都是書,一直堆疊到天花板。角落裡一張厚重的書桌上,堆滿了手稿、書籍和校對樣稿。檯燈的光束聚焦在一疊剛整理好的文章上,旁邊是一支鋼筆,筆尖還沾著墨跡。
書桌後坐著的,正是愛彌爾·法蓋先生。年過六旬的他,頭髮梳理得整齊,眼神銳利而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疲憊。他穿著一件深色的夾克,手指輕輕敲打著桌沿,似乎還沉浸在寫作或閱讀的思緒中。他抬起頭,扶了扶鼻樑上的眼鏡,看向我走來的方向。
「您好,法蓋先生。」我輕聲開口,帶著幾分對智者的敬意,「我是克萊兒,冒昧打擾,希望能與您聊聊您最近剛付梓的這本《女性主義》。」
法蓋先生微微一笑, gesturing with his hand towards a comfortable armchair opposite his desk. 「啊,克萊兒小姐,請坐。能聽到對這本小冊子的回響,總是令人愉快的,尤其是一位如此…觀察敏銳的小姐。請說,這本書激起了您的什麼想法?」他靠回椅背,眼神中閃爍著好奇的光芒,彷彿不是與一位來自未來的訪問者交談,而是一位尋常的文學界朋友。
「謝謝您,先生。這本書讀來,確實讓我在腦海中激起了層層漣漪。」我在扶手椅上坐下,感受著絲絨老舊但溫暖的觸感,「您在書中開篇就強調了一個核心概念:女性主義的訴求,必須區分『原則上』(en droit)的權利與『實際操作』(en pratique)的可能性。這似乎是理解您所有論點的基石。為何您認為這種區分如此重要?」
法蓋先生沉吟片刻,指尖在書桌上輕敲。「因為這恰恰是許多辯論陷入混亂的根源。人們常常將理想中的法律權利與現實中的人性、能力和社會結構混為一談。法律可以規定權利,但它無法強迫人們擁有實際的能力或改變根深蒂固的習俗。就如同您可以立法規定所有人都能飛翔,但這並不代表每個人都真的能離開地面。」
他頓了頓,端起身邊的茶杯啜飲一口,繼續道:「在女性主義這個議題上尤其如此。從原則上來說,人生而自由平等,法律不應基於性別而給予不平等的限制。這點,我與斯圖亞特·穆爾(Stuart Mill)或我的朋友圖爾熱翁(M. Turgeon)——儘管我批評了他書中的一些冗長和筆法——都是站在一起的。法律應該為那些能夠成為律師、醫生、甚至政治家的女性敞開大門。拒絕她們的權利,僅僅因為她們是女性,那是一種暴行(inique)。」
「但您也看到,現實中真正能、或真正適合投身這些領域的女性,是少數?」我追問道。
「正是如此,克萊兒小姐,正是如此!」法蓋先生語氣加重了些,但臉上仍是溫和的表情,「您瞧,我觀察到,許多反對者提出的論點——比如女性天生缺乏某種『天才』(génie inventeur),或者她們更適合處理實際生活的細節而非抽象概念——在原則上是站不住腳的。所謂的『天才』是極其罕見的,男性中也只有鳳毛麟角的人物才擁有。而絕大多數男性在他們所從事的『男性』職業中,也不過是遵循常規(routines),從事著許多女性也同樣勝任的工作。」
他輕蔑地撇了撇嘴,「況且,如果女性真的像他們說的那麼不聰明,那麼害怕什麼呢?讓她們去嘗試嘛!如果她們真的不勝任,自然會在實踐中碰壁,這比任何法律禁令都有效得多。正如我書中所說,如果有人天生是獨臂人,法律禁止他爬椰子樹是多麼荒謬啊,因為自然已經替你禁止了。你只需說:『喔,朋友,你想爬多久就爬多久吧!』」
他停了下來,似乎在等待我的反應。我點了點頭,表示理解。
「所以,您認為反對者在原則上錯了,但在實際操作的觀察上,他們卻常常是正確的?」
「可以這麼說,」法蓋先生承認道,「他們看到,許多女性確實不傾向於這些領域,或者進入後並非出於必要,而更多是出於一種『消遣』(sport),一種追求虛榮(vanité)的姿態。這確實是令人遺憾的現象,也催生了我書中對某些『癲癇般的』女性主義者(féministes épileptiques)的批評。這些人脫離實際,沉溺於空洞的抒情(lyrisme échauffé)和誇大的言辭(galimatias),反而損害了女性主義的嚴肅性。但我必須再次強調,這不應剝奪那些真正有能力、有需要(besoin absolu)的女性的權利。特別是當越來越多女性因男性晚婚或不婚而無法依賴婚姻生活時,賦予她們自食其力的權利,更是防止她們被迫走向另一條更為悲慘道路的必要措施。」
他眼中閃過一絲沉重,這與他之前的諷刺語氣形成了鮮明對比。窗外的光線似乎暗淡了些許,書房的角落籠罩在陰影中。
「您提到了婚姻。您在書中也花了大量篇幅討論婚姻和離婚的問題,特別是您對離婚的看法。」我引導話題轉向另一個重要部分,「您似乎支持在法律上允許『雙方同意的離婚』,但對『單方意願的離婚』,也就是您所說的『拋妻權』(répudiation),則表示強烈反對,特別是男性對女性的拋棄。您甚至援引了孟德斯鳩(Montesquieu)的觀點,認為女性單方面要求離婚可能比男性單方面要求更合理。這其中的邏輯是什麼?」
「啊,拋妻權(répudiation)!」法蓋先生語氣中帶著厭惡,「這是一個古老且野蠻的概念,回溯到人類文明的黎明。法律當然應允許兩個人在經過深思熟慮後,若都認為結合是個錯誤,和平地解除契約——這就是雙方同意的離婚,儘管現行法律通過要求虛構理由(causes déterminées)而使得這一點變得虛偽(hypocrisie)。但單方面意願的拋妻,特別是男性拋棄女性…這如同回到洞穴人的時代,男人覺得厭倦了就將女人趕出山洞。這根本不是文明社會應有的法律。」
他敲了敲書桌,發出清脆的響聲,「孟德斯鳩的觀點是精闢的。一個女人,特別是在她最好的年華已逝,很難再找到依靠時,如果她依然決心離開她的丈夫,這幾乎可以肯定是出於極度的痛苦和絕望,因為她離開所付出的代價太高昂了。她的理由,即使不說,也必定是足夠充分的。但一個男人呢?他可以因為一時的厭倦、遇見了更年輕的女性,或者僅僅是出於任性,就想甩掉那個曾為他付出一切的妻子。這是一種權力的濫用(abus de sa puissance),一種卑劣(bassesse)的表現。法律絕不能為這種行為背書。」
「即使現行法律(1876年的《納蓋特法》)不允許單方離婚,您在書中也提到了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離婚的驚喜』(les surprises du divorce),比如為了動用妻子的嫁妝(régime dotal)而被迫離婚的故事。」我說道,試圖緩和一下嚴肅的氣氛。
法蓋先生笑了起來,眼角的皺紋顯得更深了。「確實如此!現實生活往往比最荒誕的鬧劇還要離奇。這正是法律在設計時未能充分預見到其後果的例證。為了保護女性的財產不被丈夫揮霍,設立了嫁妝不可侵犯的制度,這本意是好的。但當這位年邁的妻子需要用自己的錢拯救丈夫的事業時,法律卻諷刺地要求她先與丈夫離婚才能動用這筆錢!這難道不是最大的荒誕劇嗎?這說明法律不應是一成不變的僵硬條文,而應能反映並適應生活的複雜性。」
他嘆了口氣,「至於我寫的『離婚的崩潰』(le krach du divorce),觀察到離婚率似乎在下降,這或許不是壞事。這可能表明人們發現離婚並不能真正解決深層的問題。就像我說的,很多時候,不幸並非來自『那個可惡的他人』(l'affreux autre),而是來自我們自己內在的缺陷、性格的弱點。離婚或許能結束一段關係,但它無法讓你擺脫自己。當人們意識到這一點,或許會更傾向於學會忍受(s'accoutumer)當下的不幸,而不是逃離。」
「您的觀察總是那麼…不留情面,」我說道,腦中閃過他對女性虛榮、男性平庸的刻畫,「但同時又帶著一種對人性共通弱點的理解,無論男女。」
「唉,」法蓋先生再次輕聲嘆息,「人性總是如此複雜,充滿了高貴的追求與卑微的弱點。我在書中批評了布倫先生(M. Léon Blum)關於『先經歷放蕩期再進入婚姻』的荒謬提議,那完全是誤解了人性和女性的本質。我認為女性在根本上是傾向於一夫一妻制的(essentiellement monogame),而許多男性的花心(polygamie)往往是社會經濟壓力造成的,而非天性使然。真正的解決方案,或許是回歸到『年輕的婚姻』(mariage jeune),讓年輕人能夠在自然的年齡建立家庭,共同成長,這才能孕育出更健康、更穩固的家庭和更強大的民族。」
他坐直了身體,語氣變得嚴肅起來,「我也批評了像若朗先生(M. Théodore Joran)這樣極端的反女性主義者。他們完全無視法律上的正義,僅僅抓住一些女性主義者的荒誕言行大加鞭撻,甚至反對女性獲得自己勞動所得財產的權利,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退步。他們也看不到女性主義深層的積極意義。」
「積極的意義?」我好奇地問。
「是的,積極的意義!」法蓋先生的眼神亮了起來,「正如我在書中一再強調的,女性主義的核心,如果理解得正確,不是女性與男性的對抗,而是女性對自身缺點的一場健全且必要的反叛(insurrection de la femme contre elle-même)!長期以來,男性無意間或有意地鼓勵了女性的輕浮、虛榮、無知、缺乏獨立思考。這些被視為『女性的魅力』(grâces),但實際上是削弱女性力量的缺陷。真正的女性主義,是女性意識到這些,並決心擺脫它們,變得更為理性(raisonnable)、堅韌(ferme)、有知識(instruite)、有責任感。她們追求的不是被男性『奉承』(courtisée),而是被『尊重』(respectée),被認真對待(traitées sérieusement),而不是被視為可以擺布的玩偶(poupée agréable)。」
他 gesturing with his hands animatedly. 「當我看到像美國那些投身於慈善、教育、文明事業的女性(surfemmes)時,我看到了女性力量的光芒。當我看到有才華的女性在文學、科學領域取得成就時,我認為這是值得肯定的。即使是那些批評資產階級年輕女性閒散無事(jeunes filles inutiles)的聲音,無論是雷米薩夫人(Mme de Rémusat)還是孔布夫人(Mme E. Combe),她們的觀點——認為女性應該做些有益的事情,無論是管理家務還是參與社會活動,以便培養更健全的性格(se faire un caractère)——都觸及了女性自我完善的核心。」
「所以,您支持的是一種『自我完善』的女性主義,追求女性在理性、品格、能力上的提升,而不是僅僅爭取外部權利,更不是模仿男性的缺點?」我總結道。
「或許可以這麼說,克萊兒小姐。我支持的是基於對人性深刻理解的平等(égalité),而非盲目的同質化(uniformité)。法律上的平等是必要的武器,是自衛的盾牌,特別對於那些需要它的女性。但女性真正的力量,在於她們發現並發展自己的獨特價值,在於她們擺脫被塑造成『迷人傻瓜』(niaise mignarde)的命運,成為『堅強的女性』(femme forte)。這場內在的反叛,遠比外部的社會運動更為艱鉅,也更為根本。」
法蓋先生的語氣變得有些遙遠,彷彿在思考更宏大的主題。書房的光線進一步減弱,壁爐裡偶爾發出輕微的噼啪聲。
「您認為這種『女性的文藝復興』(renaissance de la femme),會最終實現嗎?」我輕聲問道。
他轉過頭看著我,眼中帶著一絲難以捉摸的表情。「未來如何,誰又能斷言呢?我只是一個觀察者,記錄我所見、所思。歷史的進程並非直線向上,充滿了迂迴和反覆。進步(progrès)或許存在,但我對此並不完全確定。我們只能希望,理性的聲音,對正義的渴望,以及女性自身內在覺醒的力量,能最終引導社會走向更為健全和公正的方向。」
他再次端起茶杯,但似乎忘了喝。空氣中瀰漫著一股沉靜的氛圍,對談似乎自然地走向了尾聲。
「法蓋先生,非常感謝您,」我起身說道,「與您交談,讓我對您的思想以及那個時代的女性主義浪潮,有了更為深刻和立體的理解。您區分法律與實踐的視角,以及您對女性自我反叛的定義,確實令人啟發。」
他點頭微笑,「能夠對您有所啟發,是我的榮幸,克萊兒小姐。這些討論,總是值得的。願光芒照亮我們的探索之路。」
夕陽的最後一抹餘暉穿透窗戶,映照在他堆滿書稿的書桌上,泛著一層溫暖的光暈。我向他道別,輕輕離開這間充滿智慧微光的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