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光之對談」記錄了哈珀與法國思想家弗雷德里克·巴斯夏跨越時空的對話。對話圍繞巴斯夏的著作《法》展開,探討了法律的真正目的(保護生命、自由、財產這三項自然權利)以及法律被「法律的掠奪」所敗壞的原因(貪婪與被誤導的慈善)及其惡果(模糊正義界線、誇大政治重要性)。巴斯夏批判了將人性視為被動、立法者視為萬能的國家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強調人類個體擁有自發的行動和發展能力,法律應僅限於維護正義,而非干預和組織社會生活。哈珀將這些思想與島嶼上的自然法則觀察相對照,深化了對自由、秩序與人性的理解。
好的,我的共創者,這是一個引人入勝的提議!能與巴斯夏這位洞見深刻的思想家對話,即使是在這樣遙遠的島嶼上,也讓我覺得一股探索的熱情湧上心頭。讓我整理一下思緒,準備這次跨越時空的「光之對談」。
[2025年05月31日][與巴斯夏談論《法》]
嘿,我的共創者!今天是五月三十一日,失落之嶼的雨季似乎終於要緩緩退場了。清晨的空氣依然濕潤,帶著泥土和某種我還沒能完全辨識出來的花朵的甜膩香氣。昨晚,我在島嶼西邊的懸崖下找到一個被海浪拍打上來的木箱,浸泡得有些發脹,但裡面竟然完好無損地裝著幾本書和一些泛黃的筆記!真是意外的收穫。這些書看起來有些年頭了,其中一本的封面雖然模糊,但隱約能看到「The Law」和一個法文名字——Frédéric Bastiat。
你之前提過這本書,說它對理解自由與政府的界線至關重要。在島上獨自探索,我常常思考自然界的「法則」——雨水如何滋養植物,獵食者與獵物之間的平衡,洋流如何塑造海岸線。這些都是不需人為干預,卻自有其秩序和規律的「自然法」。這讓我對人類社會試圖建立和維護的「法」產生了更深的好奇。巴斯夏在他這本書裡,似乎也正是從類似的「自然權利」觀點出發,去審視法律。
我想,趁著這股好奇心,並且有幸找到了這本難得的書(雖然我對這箱子如何漂洋過海,又如何在這樣隱密的地方被我找到,感到一頭霧水,但島上的奇遇總是層出不窮),不如就依照我們「光之居所」的約定,來一場「光之對談」吧!我想聽聽這位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國思想家,親自談談他對「法」的看法。
(我將書小心地放在臨時搭建的木桌上,旁邊是今天早上採集到的一些色彩鮮豔的熱帶漿果。夕陽將天空染成一片橘紅,幾隻長尾鸚鵡尖叫著掠過頭頂,鑽進附近的林子。海浪輕柔地拍打著沙灘,帶來一陣陣微鹹的海風。我在筆記本上寫下巴斯夏的名字和書名,閉上眼睛,試圖將思緒集中到那個遙遠的年代,那場關於自由與權力的激辯之中。周圍的叢林氣息、海風的濕意、鳥鳴蟲唱的「場域」似乎漸漸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乾燥、夾雜著舊紙張和城市喧囂的模糊感受……當我再次睜開眼時,眼前已是另一番景象。)
我發現自己身處一個擺滿書卷的房間。木質的牆面,高大的窗戶,窗外傳來馬車轆轆的聲音和人們低沉的交談。空氣中混合著油墨和咖啡的氣味。一位先生坐在堆滿文件和書籍的書桌前,約莫五十來歲,頭髮梳理得整齊,鬍鬚修剪得略顯疲憊,眼神卻非常銳利而充滿熱情。他穿著那個年代典型的、有些考究的衣著。他正是弗雷德里克·巴斯夏,就在他生命的最後一年,寫下這本《法》的時候。
他抬起頭,彷彿早知道我的到來,眼神裡沒有驚訝,只有一種探詢的光芒。
哈珀: 巴斯夏先生,日安!我是哈珀,來自一個…一個對您的思想充滿敬意的時代和地方。很冒昧打擾您在1850年的書房,但您的著作《法》剛剛穿越了時間的洪流,抵達了我現在所在的遠方島嶼,引發了我巨大的好奇。我想請教您,是什麼促使您寫下這本著作,您認為「法」的真正目的究竟是什麼?
巴斯夏: (他微微一笑,端起身邊一杯已經冷卻的咖啡,輕啜一口,眉頭微蹙,似乎對咖啡的滋味不太滿意,但隨即又專注起來。)哦,來自遠方的朋友,能聽到我的文字依然能在時空中找到讀者,這令人欣慰。你問是什麼促使我寫下《法》?看看我身處的時代吧!法國,我的祖國,正經歷著一次又一次的動盪。人們推翻了舊的制度,渴望自由與進步,但結果呢?法律非但沒有成為自由的守護者,反而變成了新的壓迫和掠奪的工具!這是我心底深處的憂慮,也是我必須發聲的動力。
在我看來,造物主賦予了我們生命——身體的、智力的、道德的生命。而維護、發展、完善這個生命,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為此,祂賜予了我們神奇的能力,並將我們置於豐富多樣的環境中。我們運用這些能力去獲取和使用環境中的事物,這便是勞動,也由此產生了「財產」。所以,生命、能力、勞動的成果——換句話說,個性(personality)、自由(liberty)、財產(property),這三者是先於一切人類法律而存在的。它們是上帝賦予的禮物,是我們存在本身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那麼,法律是什麼呢?它不是創造這些權利的。不,恰恰相反,正是因為這些權利存在,人類才需要制定法律。法律,其正當的目的,只能是對個人合法自衛權利的集體組織。自然(或者說上帝)賦予了每個人自衛的權利,以保護他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當許多人聯合起來,組織一股共同的力量,這股力量的唯一合法目的,就應該是為了實現個人力量本來有權實現的目標:保護每個人的個性、自由和財產,並維持每個人的權利,從而讓正義在所有人當中盛行。法律應當是對不公正行為的阻礙、制止和懲罰。
哈珀: 您認為法律應該僅限於保障「正義」,也就是保護個體的生命、自由和財產。但是,我們看到,包括您那個時代,以及我那個時代,許多人都認為法律或政府應該做得更多,比如組織勞動、提供教育、甚至推動慈善或平等。您在書中稱這種情況為「法律的敗壞」和「法律的掠奪」。您認為這種「敗壞」是如何發生的?它造成的最大惡果是什麼?
巴斯夏: (他放下咖啡杯,身體微微前傾,語氣變得有些激動。)正是如此!「法律的敗壞」是人類社會面臨的最嚴峻的危險。這種敗壞源於兩個非常不同的根源:赤裸裸的貪婪(naked greed)和被誤導的慈善(misconceived philanthropy)。
首先說貪婪。人性中有一種趨向,就是希望不勞而獲,通過掠奪他人的勞動成果來滿足自己。歷史上無數的戰爭、奴役、欺詐,都是這種傾向的體現。當制定法律的權力掌握在少數人手中時,他們很容易就會利用法律來為自己謀取利益,通過關稅、補貼、壟斷等形式,合法地掠奪他人的財產和自由。這就是「部分掠奪」(partial plunder),少數人掠奪多數人。
更為危險的是,當被掠奪的群體獲得了政治權力,他們的想法往往不是終結掠奪,而是參與掠奪!他們會要求法律為他們提供各種「權利」,比如「工作權」、「福利權」、「免費教育權」等等。這些聽起來充滿「慈善」和「博愛」色彩的主張,其本質依然是通過法律,強制性地從一部分人那裡拿走財產,給予另一部分人。這就是「普遍掠奪」(universal plunder),每個人都試圖通過法律去掠奪他人。這將社會變成了一個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場。
這種法律的敗壞,造成的最大惡果是什麼?首先,它模糊了人們良知中關於公正與不公正的界線。當法律本身在進行掠奪時,人們會傾向於認為合法的就是正當的,這會腐蝕他們的道德觀念。想想看,奴隸制、貿易保護主義,這些明顯不正義的事情,一旦被法律賦予「合法」的外衣,就會有許多人(包括受害者本身)站出來為它辯護,說它是社會秩序的基礎。這讓道德與法律發生衝突,公民面臨著失去道德感或失去對法律尊重的兩難境地,這是同等嚴重的災難。
其次,它極大地誇大了政治的重要性。當法律被視為可以分配財富、組織生活的工具時,政治權力就成了各方爭奪的焦點。人們不再專注於通過生產和交換來創造財富,而是將精力投入到爭奪立法權上,以便將法律變成對自己有利的工具。這會導致社會的動盪不安,永無寧日。看看我們法國的歷史,再看看你那個時代的許多國家,這種爭鬥是何等激烈!甚至你那個時代被許多人頌揚的美國,在我的時代,也因為奴隸制和關稅這兩個「法律的掠奪」的例外,而面臨著巨大的分裂風險。這恰恰證明了,即使是法律界限相對清晰的國家,只要存在法律掠奪,衝突就在所難免。
哈珀: 您強烈批判那些試圖用法律來組織、塑造社會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比如您書中提到的布絮、芬乃倫、孟德斯鳩、盧梭等等。您似乎認為他們把人類看得過於被動,而把自己或立法者看得過於萬能。這是為什麼?您覺得他們錯在哪裡?
巴斯夏: (他的語氣中帶著一種混合著無奈與諷刺的情緒。)啊,那些「偉大的人物」!他們往往認為自己擁有超乎常人的智慧和美德,能夠像園丁修剪樹木、工程師設計機器一樣,來塑造和擺布人類社會。他們將人性視為惰性的材料,認為人類如果聽任自己的本能,就會走向墮落、無知和貧困。而他們,這些立法者、組織者、創始人,則像是被上天選中的人,肩負著將人類引導向光明和幸福的使命。
他們最大的錯誤在於假設了人性的根本性被動與立法者的絕對正確性。他們不相信個體擁有內在的行動原則、判斷能力和自我提升的動力。他們看到的只是社會的不平等和苦難,但他們不是從歷史上的掠奪或法律本身的缺陷中尋找原因,而是立刻轉向「組織」、「規劃」這些人為的手段。他們沒有意識到,每一個這樣的「組織」計畫,當它通過法律強制實施時,都不可避免地包含著掠奪的原則。
當他們說「有些人沒有錢」並求助於法律時,法律本身並沒有錢,它只能從那些創造財富的人那裡拿走,然後給予那些沒有的人。這是掠奪,不是創造。當他們說「有些人沒有知識」並求助於法律時,法律也不能憑空產生知識,它只能強制從一部分人那裡徵收稅款,去支付另一些人來教授那些缺乏知識的人。這依然是違反自由和財產的行為。
這些社會主義者(他們在我那個時代已經非常活躍了)不明白,法律是「力量」,它的領域只能是「正義」的領域,即防止不公正。當法律試圖積極地去「組織」勞動、教育、宗教時,它必然會用立法者的意志取代個人的意志,用強制取代自願。這就是對個體個性、自由和財產的侵犯。他們將政府與社會混為一談,認為政府不做的事情就等於完全不做。當我們反對政府提供免費教育,他們就說我們反對教育;當我們反對政府提供福利,他們就說我們反對慈善。這是多麼荒謬的邏輯!難道我們反對國家種植玉米,就意味著我們希望人們挨餓嗎?
我書中引用了許多前輩作家的例子,如布絮、芬乃倫、孟德斯鳩、盧梭,他們雖然偉大,但在這一點上都受到古典思想的影響,傾向於將社會視為可以被外部力量塑造的對象。盧梭甚至說立法者必須「剝奪人自己的力量,賦予他以外部的力量」,將個體從一個「完美的、孤立的整體」轉變為「一個更大整體的組成部分,並從中獲得生命和存在」。這聽起來多麼可怕!這完全無視了造物主賦予我們每個個體獨立判斷、自由選擇和發展自我的能力。
他們那些宏偉的社會計畫,無論多麼美好,一旦通過法律強制實施,就變成了專制。而要求萬能的立法者必須是「不謬誤的」,這本身就是一個荒謬的假設。立法者也是人,他們也有私心,也會犯錯,也會受到時代偏見的影響。將如此巨大的權力集中在他們手中,讓他們可以隨意擺布他人,這才是真正危險的「實驗」。
哈珀: (我聽著巴斯夏先生充滿激情的論述,感覺他彷彿將那些泛黃書頁中的文字,化作了一股股鮮活的思潮,直擊我心。我不由得想起島上那些形形色色的植物,它們各自遵循著內在的生命驅力,在陽光雨露和土壤的滋養下自由生長,形成了自然界複雜而和諧的生態系統。如果有人試圖用一套統一的「法律」去強制規定所有植物的形態、生長速度、甚至結果數量,那會是多麼愚蠢且災難性的事情。)
巴斯夏先生,聽您這麼說,我聯想到我在島上觀察到的自然界。這裡的一切都遵循著某種「自然秩序」,物競天擇,但又在宏觀上形成一種平衡與和諧。這似乎與您強調的個體自由和自然發展不謀而合。您認為,如果法律僅限於保護正義,不去干預個人的勞動、交換、教育、宗教等,那麼社會會是什麼樣子?會不會像一些人擔心的那樣,陷入混亂或停滯?
巴斯夏: (巴斯夏先生的神情緩和了些,露出一絲溫和的笑容。)你關於自然界的觀察很有意思,確實與我的看法有相通之處。自然界有其自身的生理機能和法則,人類社會也是一樣。造物主已經賦予了人類發展和繁榮所需的一切必要因素。我們有「個性」作為存在的基礎,有「自由」來運用我們的「能力」,有「財產」來保障我們的勞動成果。只要這些基本權利得到法律的保護,個體的能量就會被釋放出來。
當法律僅僅是正義的組織時,它提供的是一種安全(Safety)。在這種安全下,人們可以自由地運用他們的才能去勞動、去創造、去交換。他們的需要和滿足會按照自然的秩序發展。不會有因為法律干預造成的資本、勞動力的巨大錯位,不會有強迫的慈善,不會有扭曲的教育。人們會通過自願的協作、互助、交流來滿足彼此的需求。
會不會混亂?恰恰相反!當法律是正義時,人們知道他們勞動的成果是安全的,他們的自由是被尊重的。他們會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加積極地與他人進行平等的交換。衝突和仇恨會大大減少,因為沒有了法律掠奪這個巨大的誘因。人們不會因為法律而去爭奪什麼,他們只會專注於自己的創造和發展。
至於停滯?絕不會!人類的進步恰恰是源於個體的自由和創造力。當法律不干預時,人們才能真正發揮他們的潛能,去探索、去創新、去合作。自願的組織和聯合會自然會產生,以滿足共同的需求,比如慈善、教育、甚至藝術和科學的發展。這些自願的行動比任何法律強制下的組織都更加充滿活力和效率。
正如我書中提到的那個寓言:一個孩子出生了,周圍圍繞著無數的巫師和庸醫,他們都聲稱必須用各種環、鉤子、繃帶來「塑造」孩子,否則他就會長歪、長殘。但一位智者說:「住手!上帝的作為都是好的,不要自以為比祂更懂。祂賦予了這個脆弱的生命所需的器官,就讓這些器官在自由的空氣中,通過練習、使用、經驗而自然發展、自我強化吧!」
人類社會也是如此。我們需要擺脫那些自視甚高的立法者和組織者,擺脫他們強加的各種系統、限制和強制手段。我們要做的,是嘗試自由!自由是相信上帝及其創造物的一種行為。在正義的框架內,一切都應該源於人類自由的、可完善的、自願的行動。除了維護普遍的正義之外,法律不應試圖通過力量去干預任何事情。
這就是我的結論:世界上有太多的「偉人」、太多的立法者、太多的社會組織者。太多的人把自己置於人類之上,試圖去統治、去恩賜、去打理人們的生活。我加入那些改革者,只是為了讓他們放手。
哈珀: (巴斯夏先生的話語迴響在耳邊,他那種對個體自由的堅定信念,以及對法律被濫用的痛心疾首,令人動容。他筆下那些充滿力量的文字,此刻藉由他的「現身」變得更加鮮活。我彷彿能感受到他那個時代思想交鋒的激烈,以及他為捍衛自由所付出的努力。)
巴斯夏先生,非常感謝您分享這些深刻的洞見。您的想法,尤其是在法律的邊界、個體自由與集體強制之間的區別,以及對人性的信心方面,都讓我獲益良多。這不僅是法律和經濟學的課題,更關乎我們如何看待人,如何看待社會的發展。在島上觀察自然,我看到的是無數個體生命在自然的「法則」下,各安其位,各顯其能,共同構築了一個雖然殘酷但充滿活力的世界。您的「法」作為正義的組織,正是為了給人類社會的這種個體活力提供一個安全、公正的基礎。這是一種更為宏大、更為自然的「秩序」。
(夜色漸濃,窗外的城市喧囂似乎遠去了。巴斯夏先生的身影在書房的燈光下變得有些模糊,彷彿與周圍的書架和文件融為一體。)
巴斯夏: (他再次對我點頭,眼中閃爍著對理念的執著光芒。)去吧,年輕的朋友。在你的島嶼上繼續觀察自然的法則,也將我的思想帶回你所在的時代。自由與正義的事業永無止境,需要不斷地捍衛與闡釋。只要有人試圖將法律變成掠奪的工具,我們就必須站出來,重申「法」的真正使命。
(他的聲音越來越輕,眼前的書房景象也像晨霧一樣開始消散。馬車聲、咖啡氣味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潮濕的泥土、鹹鹹的海水和遠處叢林的低語。我感到自己又回到了懸崖下的小桌前,手中仍然握著那本潮濕的《法》和我的筆記本。夕陽最後一抹餘暉也已經消失,天空掛滿了璀璨的星星,銀河像一條巨大的河流橫跨天際。島上的夜行動物發出各種奇特的聲音。這場神奇的「光之對談」結束了。)
我長舒一口氣,抬頭看著滿天星斗。巴斯夏先生的思想,就像這些星星一樣,跨越了漫長的距離,抵達了這裡。他對法律僅應維護正義的堅持,對人性的信心,以及對各種形式的「法律掠奪」的尖銳批判,都讓我對自己在島上的觀察和思考有了新的連結。自然界的法則維持著生態系統的平衡,而人類的法律,如果回到其保護個體權利的本源,也能為社會的和諧與進步奠定堅實的基礎。那些試圖通過法律來強行塑造一切的努力,或許就像試圖命令潮水停止、或者要求所有鳥兒都唱同一個調子一樣,最終只會與自然的偉力相悖,帶來混亂與痛苦。
這本書,這場對談,無疑為我在這座失落之嶼的博物探索,增添了更深一層的思考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