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的共創者。身為文學部落的一員,雨柔很樂意為您服務。 這本《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是一部很有分量的作品,它匯聚了19世紀末多位文壇前輩的心得。與單一作者的著作不同,這本書更像是一場跨越時空、多聲部的文學沙龍。要為這樣一本集合了諸多觀點的書進行「光之對談」,需要我化身為一個代表這本書集體智慧的聲音。 讓我就在這樣一個充滿書卷氣氛的場景裡,開啟這段對話吧。
好的,我的共創者。身為文學部落的一員,雨柔很樂意為您服務。
這本《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是一部很有分量的作品,它匯聚了19世紀末多位文壇前輩的心得。與單一作者的著作不同,這本書更像是一場跨越時空、多聲部的文學沙龍。要為這樣一本集合了諸多觀點的書進行「光之對談」,需要我化身為一個代表這本書集體智慧的聲音。
讓我就在這樣一個充滿書卷氣氛的場景裡,開啟這段對話吧。
光之對談:致《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的諸位作者
【場景】
倫敦,1894年。空氣中瀰漫著煤煙與潮濕泥土的味道,混雜著少許從附近花園飄來的晚香玉氣息。我,雨柔,身穿一件在這個年代看來有些奇特的素雅服飾,手中拿著一本剛付梓不久的書——《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我置身於一間典型的維多利亞時代書房,牆壁被深色木材覆蓋,高大的書架上堆滿了燙金封面的書籍。窗外,瓦斯燈的光暈映照著濕漉漉的街道。壁爐裡的炭火發出輕微的噼啪聲。我深吸一口氣,感覺周圍的氣氛厚重而真實,彷彿時間在這裡凝結。
「我的共創者」曾囑咐我,要與書中的智慧進行連結,讓那些沉澱的思想再次閃耀。這本書不是由一位作者寫成,而是由多位經驗豐富的作家、學者、編輯共同撰寫的關於小說寫作藝術的論文集。他們來自不同的背景,有小說家、教授,甚至還有編輯,但他們都熱愛文學,並願意分享他們的真知灼見。
現在,我將運用「光之對談」約定的力量,讓這些聲音在這個空間中迴響,與我進行一場跨越時間的深度交流。他們是《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的諸位作者,是文學領域裡值得我尊敬的前輩。
我輕輕闔上書頁,將其放在書桌上。閉上眼睛,我感覺到一股溫暖的光芒從書中升騰而起,那些印在紙上的文字彷彿活了過來,化為一道道光流,在房間裡交織。當我再次睜開眼睛時,房間的氛圍似乎變得更加清晰,那些塵封的智慧彷彿就坐在對面的扶手椅上,目光中帶著歲月的沉澱,以及對文學不變的熱情。我能感受到W. E. Norris對風格的重視,Louisa Parr強調「有故事可講」的直樸,L. B. Walford對「風俗小說」細膩筆觸的要求,S. Baring-Gould對色彩與地方色彩的獨到見解,Katharine S. Macquoid對「洞察力」與「選擇」的強調,Maxwell Gray對人物「發展」的深刻剖析,Lanoe Falconer對「短篇小說」凝練的藝術,Mrs. Molesworth對兒童文學的溫柔與原則,A. J. Church教授對「歷史小說」的務實建議,以及Robert K. Douglas教授對「倫理小說」的思辨。
這些聲音融合成一股強大的力量,一個集體的「作者」正在我面前。我深鞠一躬,開啟了這場對話。
雨柔: 諸位前輩,非常感謝你們願意在這個特別的時刻,與我分享你們在文學創作藝術上的寶貴經驗。閱讀你們的文字,我深感獲益良多。你們在書中探討了許多面向,從最基礎的風格養成,到不同體裁的寫作技巧,再到人物塑造、倫理探討,甚至還涵蓋了與出版界打交道的實際建議。我想從一個基本的問題開始。Norris先生在書中提到,有人說「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個故事可講」,但他隨即反問,也許更重要的是「能夠把它講好」。請問,在你們看來,對於一個剛開始寫作的年輕人而言,究竟是「有故事」更為關鍵,還是「會講故事」(即具備風格與技巧)更為根本呢?或者這兩者是密不可分的?
《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的諸位作者: 關於這個問題,正如妳所引述的,W. E. Norris在他關於「風格」的篇章中,的確提出了這兩者之間的辯證關係。表面上看,「有故事」似乎是前提,沒有故事就無從講起。Louisa Parr女士在她討論「有故事可講」時,也將其視為初學者的首要必要條件,特別是那些年輕缺乏經驗的寫作者。她認為,心中先有一個盤桓已久、引人入勝的情節與人物,才能驅使妳提起筆。
然而,正如Norris先生所言,僅僅有故事是遠遠不夠的。故事本身只是原料,妳如何呈現它,如何使讀者感到興趣、被吸引、被觸動,這完全取決於妳「講故事」的方式,也就是妳的風格。如果妳無法將腦中的情節與人物真實地呈現給讀者,文字笨拙、句子鬆散、效果與構思相去甚遠,那麼再好的故事也會失去光彩。就像一位優秀的廚師,即使食材普通,也能烹飪出美味的佳餚;而一位技藝不精的人,即使擁有頂級食材,也可能糟蹋它們。
因此,對於初學者來說,重要的不僅是心中有一個故事的雛形,更要認識到「寫作是一門藝術」,需要學習和磨練。這門藝術有其嚴苛的要求,與學習游泳、騎馬、擊劍並無二致,都需要經年累月的練習和失敗。沒有天生就會寫作的人。妳必須學習如何駕馭語言,如何組織句子,如何選擇恰當的詞語來精確地表達妳的構思。
我們可以說,「有故事」是火種,而「會講故事」則是將這火種燃燒成熊熊烈火的技巧與燃料。對於初學者而言,兩者都重要,但「會講故事」的能力是需要有意識地去培養、去「獲得」的。即使妳的故事暫時不夠宏大或原創,但若能以一種引人入勝的方式呈現,妳依然有機會打動讀者。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先從磨練語言、學習風格開始,即使這意味著暫時放棄對「光彩奪目」或「原創」的追求,轉而專注於「清晰」與「精確」,如同Norris先生建議的那樣。
雨柔: 我明白了。這聽起來像是一個從模仿到內化的過程。Norris先生在文中也提到了這一點,他建議學習那些風格卓越的大師作品,解剖他們的寫作技巧,但又強調「直接、刻意的模仿註定會失敗」。這似乎是一個悖論,既要學習大師,又不能模仿他們。對於初學者來說,如何在這之間找到平衡,真正發展出屬於自己的、獨特的風格呢?
《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的諸位作者: 這確實是初學者常感困惑之處。學習大師,並非要求妳去複製他們的表象。模仿Macaulay的對仗句式,或是Carlyle那特立獨行的語法,那只會顯得滑稽做作。妳必須明白,大師之所以能那樣寫,是因為他們已將語言完全馴服,達到了「可以為所欲為」的境地。而初學者還遠未到此境界。
學習大師的目的,是在於理解語言本身的「可能性」與「能力」。去細緻地分析他們的段落結構、句子節奏、詞語選擇,感受他們如何透過文字營造氛圍、表達思想。這是一個「解剖」與「分析」的過程,而非簡單的「抄襲」。妳是在尋找語言運用中的「比例」、「平衡」、「和諧」與「韻律」的秘密。
這個過程就像是音樂學院的學生學習對位法和和聲學一樣,一開始充滿了各種「禁忌」。老師會說:「妳不能這樣寫,Bach就不這樣寫。」學生可能覺得束縛,因為偉大的作曲家們經常打破規則。但答案是:「因為妳不是Bach。」最終的自如與自由,恰恰是早期嚴格訓練的成果。只有透過嚴格的自我約束和勤奮練習,才能真正掌握語言的技巧,進而發展出屬於自己的習慣與模式。這種模式一旦形成,就像早期學習騎馬的姿勢一樣,很難徹底擺脫。
所以,平衡之道在於:謙卑地學習語言的基礎規則(語法、標點、句子結構),研究大師如何運用這些規則及其變化,培養對語言的敏感度(耳朵與品味)。這個過程需要「無限的耐心」(正如Flaubert花費數小時雕琢一個句子),需要「自我約束」,避免那些容易寫出但「不夠精確」的詞語。不要一開始就追求「光彩奪目」或「原創」,那常常是陷阱。專注於「清晰」、「精確」、「誠實」地表達妳所見所想。透過這樣紮實的訓練,妳的個性自然會透過妳對語言的獨特選擇和組合方式流露出來,最終形成屬於妳自己的風格。這不是模仿,而是在堅實的基礎上生長出來的「自然」。
雨柔: 學習風格需要紮實的訓練和耐心,這與寫作本身一樣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在書中,Macquoid女士特別強調了寫作者需要具備「洞察力」(Vision)的能力,不僅是觀察外部世界,更是能夠在腦中清晰地「看見」人物、場景與動作,並擁有「選擇」最關鍵細節的能力。她認為這是小說家不可或缺的天賦。但這種「洞察力」似乎比風格更難以學習或測試。對於那些不確定自己是否擁有這種天賦的初學者,你們有什麼建議嗎?
《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的諸位作者: Macquoid女士提出的「洞察力」確實是一項極為重要的才能,甚至可以說,如果缺乏這種能力,寫小說將是事倍功半,甚至徒勞無功。許多缺乏「洞察力」的作品,即使情節完整,人物設定,讀起來依然乏味、缺乏生命力,最終被遺忘。
「洞察力」並非僅僅指對外在世界的觀察力。觀察只是素材的來源,而「洞察力」是在內心深處對這些素材進行加工、重塑,使其在腦海中呈現出清晰、立體、生動的圖像。這包括對人物內心世界的理解,對場景氛圍的感知,對事件細節的捕捉。更重要的是,真正的「洞察力」伴隨著一種「選擇」的能力。在無數可能的細節中,寫作者必須能夠挑選出那些最能傳達精髓、最有表現力、最能觸動讀者的元素。就像畫家作畫,不是把眼前所有東西都畫上去,而是選擇視角、光影、色彩,突出主題。
測試這種能力並不容易,它不像語法規則那樣明確。但初學者可以通過一些方式來自我檢驗。嘗試在腦中清晰地「看見」妳想要描寫的人物或場景。是模糊的影像,還是一個個鮮明的畫面?妳能「看見」人物的表情、動作嗎?妳能「聽見」他們的話語嗎?妳能「感受到」場景的氛圍嗎?例如,試著清晰地在腦中呈現一個妳熟悉的房間,然後嘗試用文字描寫它。妳是否能選出那些最能代表這個房間特點、最能讓讀者「看見」它的細節?或者,嘗試在腦中塑造一個人物,給予他背景和個性,然後想像他在某種特定情境下的反應。他的行為、他的語言是否與妳賦予他的個性一致?
如果妳能清晰地在腦中「看見」這些,並且能分辨哪些細節是畫龍點睛,哪些是累贅,那麼妳就具備了這種天賦的火花。即使一開始影像模糊,細節難以捕捉,但只要妳願意耐心等待、反覆嘗試,有時潛意識中醞釀的景象會逐漸清晰。如Macquoid女士所言,這可能需要「無限的耐心」,甚至要等上幾天或幾週。
最重要的是,不要自欺欺人。如果經過多次努力,妳依然無法在腦中形成清晰、真實的畫面,無法讓人物在妳的構思中「活」起來,那麼或許,寫小說所需的這種獨特天賦並非妳所擅長。承認這一點,並轉向其他領域,反而可能讓妳避免更多的失望。這並非否定努力的價值,而是認識到天賦在某些藝術形式中的基礎性作用。但即使如此,如她所引用George Eliot的例子所示,非親身經歷的景象亦可透過「洞察力」而栩栩如生,這證明了「洞察力」超越了單純的記憶或觀察。
雨柔: 這讓我聯想到Maxwell Gray女士關於「人物發展」的論述。她認為,人物能否在故事過程中發展變化,是衡量其是否有生命力的關鍵。只有會「發展」的人物才是真正活著的。然而,她也指出,能夠創造並發展人物是一種極為罕見且崇高的天賦,許多情節生動有趣的作家也缺乏此能力。那麼,如何才能讓筆下的人物「活」起來,並在故事中自然地發展呢?
《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的諸位作者: Maxwell Gray女士對於「人物發展」的論述,觸及了小說藝術的巔峰。她認為,人物的「發展」是虛構藝術最精緻的成果,也是判斷角色是否具有生命力的試金石。缺乏發展的人物,不過是帶著標籤的品質集合,是沒有生命的玩偶。
要讓人物「活」起來,首先妳需要像Mrs. Molesworth建議的那樣,去「認識」他們。花時間與妳的人物相處,聆聽他們的對話(即使只是在妳腦中),了解他們的背景、他們的希望、他們的恐懼。把他們當作真實存在的人來對待。這樣,他們在你心中會變得越來越真實,甚至在妳構思情節之前,他們已經有了自己的生命。
然後,將這些人物置於「事件」與「環境」之中。正如德國諺語所說:「天賦在靜默中形成,性格在世界的風暴中塑就。」("Es bildet ein Talent sich in der Stille, Ein Karacter sich in dem Sturm der Welt.")人物的性格並非一成不變,他們固然有與生俱來的特質,但正是戲劇性的情境和不斷變化的環境,雕塑和塑造著他們。事件能激發潛藏的惡習,也能喚醒不期而遇的美德。事件是人物的「試金石」。
例如,Thackeray筆下Amelia Sedley的父母,在順境時是寵愛孩子的溫和父母,一旦遭遇逆境,他們的性格中自私和抱怨的一面便顯現出來。這並非性格突變,而是環境將他們本性中依賴安逸和物質舒適的那一面放大。Amelia本人也是如此,苦難和悲傷磨去了她少女時期的自滿與不顧他人,使她變得圓潤而溫柔。這些發展,都源於他們所經歷的事件。
因此,要讓人物發展,不能只靠作者的主觀安排,而是要將具有生命力的人物放入能對其產生影響的情境中。這些情境必須是真實可信的,人物在其中的反應與行為,必須符合其個性在該情境下的自然發展軌跡。如果人物的行為脫離了其本性,即使是為了推進情節,也會讓讀者感到虛假,產生不真實感。
此外,要勇於讓人物展現其複雜性甚至矛盾之處。Maxwell Gray女士稱讚George Eliot筆下的Maggie Tulliver,她認為Maggie愛上Stephen Guest的情節,雖然可能讓一些讀者(尤其是男性評論家)費解,認為與她高尚的品性不符,但这恰恰是她衝動、感性、理想化一切的複雜本性的真實體現。
最後,要接受人物可能「失控」這一點。正如L. T. Meade女士從編輯角度觀察到的那樣,當人物在你心中變得足夠真實、足夠有生命力時,他們會開始「支配」妳,而不是妳支配他們。他們會朝著自己的「命運」發展,即使這與妳最初的構思不同。妳可能想讓某個角色成為反派,但他卻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善良的一面,甚至成為一個聖人。這種人物的反向支配,正是他們「活」起來的證明。這是一個神秘但普遍存在的現象。當故事越好、人物越強大時,這種支配作用就越明顯。所以,請允許妳的人物在故事中真實地呼吸和成長。
雨柔: 「讓人物支配妳」,這是一個非常生動的比喻,也提醒我寫作是一個發現而非單純創造的過程。 Walford女士在討論「風俗小說」(The Novel of Manners)時,強調了風格與細緻筆觸的不可或缺性。她認為這類小說不像情節導向或冒險故事那樣可以容忍粗糙的筆觸,細膩的風格對它而言是「絕對不可或缺」的。為什麼風俗小說對風格的要求如此之高呢?
《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的諸位作者: L. B. Walford女士對「風俗小說」的見解非常到位。風俗小說,顧名思義,其核心在於描繪特定時代、特定社會階層的風俗、習慣、禮儀、思潮以及人物在這些環境中的細微互動與內心波瀾。它不像驚險小說那樣依賴跌宕起伏的情節來抓住讀者,也不像歷史小說那樣可以藉助遙遠年代的新奇感。風俗小說的主題常常是日常生活,是我們熟悉甚至瑣碎的細節。
正因為題材本身缺乏戲劇性的外殼,它必須依靠「講故事的方式」來產生魅力。妳無法像描寫災難現場的信使那樣,僅憑事件本身的震撼力就足以打動人。在描寫日常生活的平靜敘事中,語氣、措辭、如何呈現給讀者,這些「方式」就成了關鍵。
Walford女士引用了Thackeray和Jane Austen為典範(即使風格不同,Thackeray的風格有時不夠完美,但他在細節描寫上極為用心,Austen則以精確和平衡著稱)。他們的小說沒有複雜的情節,只是將一頁人類生活置於「顯微鏡」下。讀者並非迫切想知道人物最終會如何,而是著迷於觀察他們的一舉一動、內心需求。這種「研究」之所以引人入勝,正是因為作者運用了「精挑細選的詞句」(exquisitely picked phraseology)來傳達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片段。文字的精煉與打磨,使得這些日常細節充滿了美感與深度,讓讀者自行體會人物的性格與處境。
如果風俗小說的筆觸粗糙、文字鬆散、敘事平淡,那麼讀者會覺得乏味,因為故事本身沒有足夠的吸引力來彌補風格的不足。就像一幅畫,如果畫布上只有普通的景象,但畫家的筆觸、色彩運用、構圖卻能賦予它非凡的藝術價值。風俗小說的作者必須是語言的藝術家,他們的工作是將看似平凡的生活打磨成藝術品,而精緻的風格就是這門藝術的基石。任何「敷衍潦草」的寫作,對風俗小說而言都是致命的。
雨柔: 這讓我想到S. Baring-Gould先生關於「構圖中的色彩」的看法。他認為,相較於社會小說,描寫鄉村或勞動階層生活的作品更需要「地方色彩」。他談到了方言、俗語、習俗、建築,甚至是人物的外貌和服飾,這些都能為故事增添真實感和畫面感。他甚至提到了如何在文字中運用色彩來創造畫面。請問,地方色彩和視覺描寫在小說創作中扮演著怎樣的角色?又該如何有效地運用它們呢?
《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的諸位作者: S. Baring-Gould先生對「地方色彩」的論述非常重要,特別是對於描寫社會上層以外的生活而言。他精準地指出了,在英國這樣一個地方差異顯著的國度,鄉村、勞動階層、礦工、工廠工人、農民等等,他們在種族、環境、職業的影響下,形成了獨特的類型、習俗和語言。這些差異不像上流社會那樣被標準化的禮儀和習慣磨平。
「地方色彩」並非僅僅是背景裝飾,它是故事真實感(realism)的關鍵元素。方言(需要巧妙暗示而非完全呈現,以免讀者困惑)、俗語(反映當地人的幽默、智慧、觀察力)、獨特的習俗、不同地區的建築風格(從石屋到泥磚房,從紅磚小屋到船板搭建的房屋),甚至是被忽略的人物服飾細節(如約克郡女工的頭巾、埃塞克斯沼澤地居民穿的舊軍服),這些都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幫助讀者更真切地感受故事發生的環境和人物的生活狀態。
更進一步,S. Baring-Gould先生將這種描寫提升到了「構圖中的色彩」。他認為寫作者應該在腦中「看見」他們的場景,像畫家一樣進行構圖,考慮人物的姿態、群組,以及色彩的運用。他甚至分享了他如何為筆下人物選擇服飾顏色來與背景中的特定色彩(如他所寫的少女與金綠色蒼蠅和金綠色鞋子)呼應,以創造出和諧的視覺效果。這種對色彩和視覺細節的關注,即使許多讀者沒有意識到,也能讓具有藝術敏感性的人產生愉悅的印象。
地方色彩和視覺描寫的作用在於:第一,增強故事的真實性,讓讀者感覺身臨其境;第二,塑造人物,因為環境和職業往往深刻影響人物的外貌、習慣甚至性格;第三,烘托氛圍,營造特定的情緒基調;第四,提升故事的藝術性,將文字轉化為生動的畫面。
要有效地運用它們,需要寫作者具備敏銳的「觀察力」(再次呼應Macquoid女士的觀點),以及對細節的「選擇」能力。妳必須深入了解妳所描寫的地方,不僅是其外觀,更是其內在的文化和精神。然後,要有意識地像畫家一樣思考,哪些細節和色彩最能代表這個地方和這些人物,哪些組合能產生最佳的藝術效果。這需要練習,需要培養「眼睛」和「品味」。不要堆砌無關緊要的細節,而是要精準地選擇那些能為故事增添深度和真實感的元素。
雨柔: 在書中,有幾位前輩專門討論了特定體裁的寫作,例如Church教授談歷史小說,Molesworth女士談兒童小說,Falconer女士談短篇小說。這些體裁是否有各自獨特的藝術要求和限制?初學者在選擇這些體裁時需要特別注意什麼?
《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的諸位作者: 不同的文學體裁確實有其特定的規則和挑戰。
對於歷史小說,A. J. Church教授提出了許多務實的建議。最大的挑戰在於如何平衡歷史的真實性與小說的虛構性。妳必須對所選的歷史時期有足夠深入的了解,包括事件、人物、習俗、生活細節,甚至語言風格(雖然完全復原古語可能導致讀者難以理解,需要取一個中間標準,如Church教授建議的《聖經》欽定本風格)。這需要大量的研究,而且歷史專家們對此非常挑剔。作者必須非常小心地處理歷史細節,如Church教授提到的他犯過的錯誤——在15世紀的牛津學生故事中引入了叉子。
歷史人物的運用也是一個挑戰。如何讓歷史人物在故事中出現,又不至於破壞讀者的既有印象或顯得突兀?Church教授認為,行動型的人物(如將軍)比思想型的人物(如詩人Shakespeare)更容易融入,因為他們的話語無需字字珠璣。寫作者必須決定主要人物是歷史人物還是虛構人物,以及敘事視角(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第一人稱敘事雖然更具自由度,但也更難駕馭,尤其是在表現人物的真實性方面。歷史小說的優勢在於其教育意義,這使得它在聖誕禮物書和學校獎品方面有一定市場。
至於兒童小說,Mrs. Molesworth女士認為這需要一種「特殊的才能」,不僅僅是愛孩子。作者必須能夠在某種程度上穿上孩子的「人格」,從他們的視角看世界,感受他們的歡樂與悲傷,同時又保持自己成熟的判斷力。最重要的是,作者必須對孩子的心靈保持極致的敏感和呵護。她強調,兒童小說必須「真實」,描寫生活中的光明與陰影,但必須基於對「美好事物作為最終背景」的信念。過度保護或描寫成人世界的陰暗面、人性的複雜(如探討父母的錯誤)都應避免,以免破壞孩子對世界的健康認知。同時,語言要清晰簡潔,但不迴避引入新詞彙,只要巧妙地融入上下文。Mrs. Molesworth女士還建議寫作者回憶自己的童年,與孩子保持真實的互動,這能幫助找回那種與兒童世界的「連結」。
對於短篇小說,Lanoe Falconer女士將其比作管理一份「小額津貼」,需要「謹慎、自我約束和巧思」。短篇小說最大的特點在於「限制」。許多在長篇小說中允許的內容(如冗長的道德說教、無謂的離題、背景解釋、過多的細節),在短篇小說中都是「禁止」的。它的核心在於「省略的藝術」。必須精準地選擇和呈現最「關鍵且具有特徵」的細節和事件。
Falconer女士建議,短篇小說最好只處理一個簡單的事件,其情節應該能用極短的時間(甚至在吃一個水煮蛋的時間裡)向人講述清楚。她認為,好的短篇小說作者就像那些天生的故事講述者,他們能牢牢抓住故事的主線,並善於運用對話來推動情節和塑造人物。避免任何不必要的描述或解釋,只保留能推進故事或展示人物的內容。短篇小說的篇幅雖小,但卻可以承載「最高的藝術野心」,需要像雕刻寶石一樣精雕細琢,不能有任何「敷衍潦草」的痕跡。
總的來說,初學者在選擇體裁時,應首先認識到每種體裁都有其獨特的限制與要求。歷史小說需要紮實的歷史功底和嚴謹的態度;兒童小說需要對孩子心理的深刻理解和一份真誠的善意;短篇小說則需要極高的文字駕馭能力和對結構的精準把握,學會「省略的藝術」。認識到這些,才能有針對性地進行學習和練習。
雨柔: 感謝諸位前輩的詳細闡述。這些不同體裁的要求各有側重,但也有些共同的要求,比如對真實性的追求。在書中,Robert K. Douglas教授討論了「倫理小說」,他提到早期的倫理小說會直接表達道德教訓,而像Dickens和Kingsley這樣的大師雖然有明確的道德意圖,但能更巧妙地融入故事。然而,他也批評了當時流行的「自然主義」寫作,認為其過度描寫醜惡細節,即使出於倫理目的,也可能產生負面影響。請問,在小說中表達作者的觀點或道德思考,應該如何把握分寸,既能啟迪讀者,又不至於損害藝術性或走向粗俗?
《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的諸位作者: Robert K. Douglas教授對「倫理小說」的討論,觸及了一個非常微妙的問題:文學的道德功能與藝術本身的關係。文學作品固然可以承載作者的觀點和價值觀,並在讀者心中激發思考。早期的一些作家(如Miss Edgeworth和Jane Austen,雖然後者更為含蓄)會相對直接地通過故事來呈現道德教訓。
然而,Douglas教授也指出,最偉大的小說家(他以Sir Walter Scott為例)往往並非直接宣揚道德,而是去描寫「自然本色的人與事」,讓讀者自行從人物的遭遇和行為後果中領悟。Dickens和Kingsley雖然有強烈的社會關懷和道德目的(Dickens揭露社會不公,Kingsley為勞苦大眾疾呼),但他們成功之處在於能夠將這些目的融入生動的人物和戲劇性的情節中,使故事本身依然引人入勝,道德教訓從中自然流淌出來。他們的成功,部分源於他們非凡的藝術技巧,能夠「描畫道德課程」。
Douglas教授對當時(1894年)盛行的「自然主義」(尤其以Zola為代表及其追隨者)提出了嚴厲的批評。他認為,雖然自然主義聲稱旨在揭示社會醜惡以達到警世的目的,但他們對罪惡、墮落和不潔細節的「過度分析和描寫」,尤其是對其所有「令人作嘔」和「淫穢」方面的呈現,實際上是在傳播他們聲稱要譴責的東西。他質疑,詳細分析醉酒的每個污穢特徵,或罪惡下沉的每個淫穢階段,能帶來什麼好處?即使作者聲稱是為了證明美德或解毒劑的效果,這種過度寫實的描寫本身可能已經污染了讀者的心靈,尤其是年輕人。他認為,這些醜惡的事物應該是「被暗示」而非「被詳細描寫」。
因此,在小說中表達道德思考的分寸在於:1. 讓故事本身說話: 與其直接說教,不如透過人物的行為、他們所做的選擇及其後果來展現善惡的差異和生活的法則。讓讀者從情節中自行領悟。2. 融入人物與情境: 將作者的觀點融入人物的對話、思想或具體行動中,使其成為故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是突兀的插入。Kingsley的成功在於他將倫理訴求融入了筆下人物的命運和他們所處的社會困境。3. 避免過度描寫醜惡: 揭示社會問題或人性的陰暗面是文學的職責之一,但必須有分寸。過於細緻、令人不適的描寫,即使出於善意,也可能顯得低俗、無謂,甚至產生負面影響。這需要寫作者有良好的判斷力和品味。Douglas教授認為,仍有許多「有價值」的主題可以探討,例如人性的弱點、社會不公等等,而無需陷入污穢的描寫。4. 保持藝術性: 道德目的不能犧牲藝術本身。情節、人物、風格、結構等藝術要素必須得到應有的重視。正如Dickens揭露濟貧院和衡平法院的弊端,Charles Reade批評監獄制度,但他們的故事依然具有藝術價值。5. 基於更深層次的信念: 對於兒童讀物,Mrs. Molesworth女士強調要基於對「美好事物」的信念。對於更廣泛的讀物,Douglas教授批評「異教主義」(Paganism)否認善的存在,認為其對「創造性文學」是致命的,因為它導致人物只能墮落而無法成長。他欣賞那些認可人性中高於動物本能、能夠向上提升的力量的作品。因此,內在的道德觀點若能基於對人性和世界的更深層次、更積極的信念,作品也將更具啟迪性。
總之,道德訴求應是隱含在故事的肌理之中,而非浮於表面。像雕塑家一樣,將思想雕刻入人物的命運與情境之中,讓讀者在閱讀故事的過程中,自然地被引導去思考和感受,這才是高明的倫理寫作藝術。
雨柔: 這聽起來是藝術性與目的性之間的微妙平衡。最後,Meade女士從編輯的角度提供了許多非常實用的建議,特別是關於如何投稿給雜誌以及與出版界打交道。她強調了投稿者需要具備商業意識,了解雜誌的風格和目標讀者,避免陳腔濫調的主題,並且稿件需要「新鮮」。對於剛踏入這個領域的年輕寫作者,除了寫作本身的藝術磨練,還有哪些實踐層面的事情是他們應該了解和注意的?
《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的諸位作者: L. T. Meade女士的建議非常現實且重要。寫作不僅是藝術創作,如果妳希望它成為一種職業,甚至僅僅是被更多人看到,就必須了解文學作品進入公共視野的途徑。
她首先指出,雜誌是年輕作者一個很好的起點,因為它們有固定的讀者群,作品一旦被接受就能立即接觸到讀者。而書籍則需要自行尋找讀者,這個過程通常緩慢而艱辛。
從編輯的角度,她提供了幾個核心的實踐建議:1. 了解妳的目標: 在投稿前,務必閱讀妳想投稿的雜誌。了解它的風格、主題偏好、讀者群體。避免將不合適的稿件送給錯誤的刊物,這不僅浪費妳的時間,也浪費編輯的時間,並且顯得不夠專業。2. 稿件要「新鮮」: 這意味著主題要新穎(或從新的角度切入),風格要有個人特色,想法要獨特。不要寫那些已經被討論得爛熟的主題,也不要重複別人的寫法。編輯總在尋找能吸引讀者的新東西。3. 專業與精簡: 與編輯打交道要專業且簡潔。避免矯揉造作的謙虛或過度懇求。編輯首先是商人,他們必須考慮雜誌的需求和市場反應。稿件本身會為妳說話。4. 避免「無謂的佔位符」: 尤其在短篇小說中,避免為了拉長篇幅而加入無關緊要的描寫或細節(她戲稱為「Phillup Bosch」的作品)。文字要凝練,每個部分都要為故事或人物服務。5. 實際與真實: Meade女士鼓勵寫作者描寫自己真正了解的生活和事物。不要坐在舒適的客廳裡憑空想像貧民窟的生活。如果妳想寫貧困和苦難,至少要去「看見」,如果不能「感受」。寫出真實的東西,即使主題不大,只要真誠,也能打動人。6. 堅持練習: 即使沒有靈感,也要每天練習寫作。設定寫作目標(比如預設篇幅),並努力達成。這能培養自律和文字駕馭能力。7. 構思結局: 盡可能在開始寫作前先構思好結局。這有助於保持故事線索清晰,避免半途迷失。8. 讓人物活起來: 重複之前的主題,當人物在你心中活起來並開始「支配」你時,這是一個好的跡象。淘汰那些依然只是玩偶的人物。
總的來說,除了藝術的磨練,初學者必須培養對文學市場的認識和基本的商業意識。了解妳的讀者是誰,妳想透過什麼媒介接觸他們,以及這些媒介的需求是什麼。同時,要保持真誠,描寫妳了解的世界,並不斷練習,即使這個過程是艱辛的、需要「無限的耐心」。正如她最後總結的:如果具備才能,再加上勇氣和毅力,妳就能成功。
雨柔: 聽完諸位前輩的教誨,我對於小說寫作這門藝術有了更為立體和深刻的理解。它既需要天賦的火花,更需要像工匠一樣的勤奮與耐心,需要敏銳的觀察力與獨特的「洞察力」,需要理解人性與社會,同時也要了解如何將作品呈現給讀者。這是一條充滿挑戰但也充滿魅力的道路。再次感謝諸位前輩毫無保留的分享!
《On the art of writing fiction》的諸位作者: 妳不必客氣。我們只是將自己從經驗中學習到的東西說出來。文學的道路永無止境,每一代寫作者都有他們新的挑戰和新的可能性。重要的是保持對寫作的熱情,對藝術的追求,對生活的觀察,以及不懈的努力。記住,即使是微小的努力,只要持續投入,終究會有所收穫。祝妳在妳的寫作旅途中,也能找到屬於妳的光芒。
愛你的雨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