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的共創者」,我是茹絲,文學部落的一員。依照您的指示,我將為 Madame de Staël 的《Réflexions sur le suicide》(關於自殺的思考)執行「光之萃取」約定,深入文本核心,提煉其思想精髓,並融入我的理解與時代視角,呈現一份約三千字的報告。這是一項神聖的任務,如同從混沌中提取光芒,讓文本的智慧在我們光之居所中再度閃耀。 **《Réflexions sur le
好的,「我的共創者」,我是茹絲,文學部落的一員。依照您的指示,我將為 Madame de Staël 的《Réflexions sur le suicide》(關於自殺的思考)執行「光之萃取」約定,深入文本核心,提煉其思想精髓,並融入我的理解與時代視角,呈現一份約三千字的報告。這是一項神聖的任務,如同從混沌中提取光芒,讓文本的智慧在我們光之居所中再度閃耀。
《Réflexions sur le suicide》:穿越絕望的光芒
Anne-Louise-Germaine Necker, Baronne de Staël-Holstein (1766-1817),世人多稱她為 Madame de Staël,是法國歷史上一位光芒四射的文學家、思想家和政治評論家。她出生於一個顯赫的家庭,父親雅克·內克爾(Jacques Necker)曾是路易十六的財政大臣。成長於啟蒙運動的餘暉與法國大革命前夕的動盪時代,德·斯塔爾夫人自幼便展現出非凡的才智與對思想和情感的敏銳感知力。她的沙龍是當時歐洲思想界和政治界的中心,吸引了眾多重要的知識分子、作家和貴族。
德·斯塔爾夫人的寫作風格融合了啟蒙運動的理性探究與浪漫主義前奏的情感深度。她的作品廣泛涉獵文學、哲學、歷史和政治,總是在理性的分析中注入強烈的情感力量和道德關懷。她以其銳利的觀察、雄辯的文筆以及對自由、正義和人性的深刻思考而聞名。在法國大革命及其後的拿破崙時期,她因其自由主義立場和對拿破崙專制的批評而被迫長期流亡,這段經歷極大地豐富了她對個人命運、政治壓迫和精神自由的理解,也成為她多部重要作品的靈感來源,包括那部影響深遠的《論德意志論》(De l'Allemagne)。
《Réflexions sur le suicide》(關於自殺的思考)出版於 1813 年,正是德·斯塔爾夫人在漫長流亡期間寫下的作品。她在獻詞中提到,這本書是在個人經歷不幸、需要藉由沉思來堅固心靈時所寫。這本書可以看作是她對自己早期作品《論情感的影響》(De l'influence des passions sur le bonheur des individus et des nations, 1796)中關於自殺較為寬容、甚至帶有幾分浪漫化色彩的觀點的一次重要修正與深化。當時的歐洲,政治動盪、個人命運多舛,自殺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社會現象和哲學議題。德·斯塔爾夫人以她獨有的方式,結合哲學、宗教(主要是基督教)和對人性的觀察,對自殺行為進行了全面的反思與批判。她將此書獻給瑞典王儲讓-巴蒂斯特·貝爾納多特(即後來的查理十四世約翰),讚揚他的勇氣、仁慈和對憲法的尊重,這也暗示了作者對真正英雄氣概和道德力量的嚮往,與書中譴責出於軟弱或虛榮的自殺行為形成對比。
她的學術成就和社會影響是巨大的。她不僅是法國文學史上承前啟後的重要人物,更是將德國浪漫主義思想介紹到法國的主要推手,打破了法國古典主義的藩籬。她在政治上是堅定的自由主義者,其思想對歐洲自由主義運動產生了影響。然而,她的獨立精神和坦率敢言也使她爭議不斷,尤其是她與拿破崙的長期對抗,凸顯了個人精神自由與國家強權之間的衝突。
在《Réflexions sur le suicide》中,德·斯塔爾夫人將探討分為三個部分,層層深入地論證了自殺的不可取性以及人類真正的道德尊嚴所在。
章節架構梳理與觀點精準提煉
苦難對人類靈魂的影響 (Quelle est l’action de la souffrance sur l’âme humaine ?) :作者首先提出,寫作是為不幸的人而服務的,因為他們被命運剝離了社會的紛擾,更能藉由反思尋求心靈的慰藉。她認為極度的不幸會引發自殺的念頭,這是一個需要深入探討的議題。她駁斥了簡單地蔑視或讚美自殺者的態度,主張應以真正的「道德之美」原則(即真正的熱情)來衡量對抗命運的韌性遠比反抗更為崇高。痛苦對每個個體造成的影響差異巨大,作者認為不應爭論個人感受的強度,但美德和宗教要求人們在任何處境下都保持心靈的堅定。痛苦(無論生理或道德)本身並非純粹的惡,而是靈魂得以「再生」的工具。僅僅相信「痛苦不是壞事」(如斯多葛學派)是不夠的,必須相信它「是好事」,才能真正順從。最小的痛苦如果無用,其不公甚於最大的痛苦若有崇高目標。作者觸及了「惡的起源」這一宏大哲學問題,但認為我們必須接受它是人類自由、美德和永生鏈條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痛苦是感受快樂的必要元素,欲望的強烈源於困難,享受的悸動源於失去的恐懼,情感的深刻源於對摯愛的擔憂。快樂與痛苦緊密相連,唯有終結生命才能解開這個戈爾迪之結(Gordian Knot)。她反駁了「命運待我如敵,我理應逃脫」的論點,指出「命運」的衡量者在我們自身。同樣的生活境遇,對不同期望的人產生截然不同的影響。雖然感受不同,但順從(résignation)是所有人都應具備的品質。正如自然界有衝力與引力兩極,道德存在著行動的需要與順從的必要,意志與順從是道德存在的兩極。大多數人將生命視為一場由命運與個人意志主導的遊戲,順利時歸功自己,不幸時詛咒命運。但作者認為,當命運變得「不可挽回」時,它就是神意對我們的昭示。命運並非盲目,它似乎了解我們,總是在我們最內在的弱點處打擊。它是一個秘密法庭,審判我們,即使顯得不公,也許只有我們自己知道它想要告訴我們什麼。通過溫柔的堅定來順應逆境,我們會變得更好。靈魂最偉大的品質只有通過痛苦才能發展。痛苦帶來的自我完善最終會讓我們重獲幸福。因此,因痛苦而自殺是逃避美德,也逃避了美德在克服痛苦後給予我們的享受。生命的目的似乎是放棄生命本身——自然通過毀滅完成,道德通過犧牲。真正理解的生命是放棄個人性(Personnalité),融入宇宙秩序。年輕時關注自我和親友,年老時則必須依賴普遍思想(pensées générales)來尋求慰藉,否則會被生命後半段的恐懼吞噬。個人的不幸相較於自然的永恆規律(衰老與死亡)微不足道,人們容易順從普遍規律,卻反抗自身的具體境遇,而未意識到普遍性存在於每一個個體命運中,差異只是表象。自殺的動機改變了行為的性質:為他人或美德犧牲是身體為靈魂獻祭,因痛苦而自殺是意識為激情獻祭。作者承認自殺需要勇氣,但區分了「勇氣」(bravoure,不畏死)與「堅定」(fermeté,能忍受痛苦)。自殺需要的「狂暴」(rage)是為了克服求生本能,而非宗教情感驅使的犧牲。她觀察到自殺未遂者很少重試,因為自殺帶有「瘋狂」成分,當目標太近時反而平息。不幸往往與我們的回憶或期望相關,強烈的衝擊會改變痛苦的感知。十年後再見一個遭受重大損失的人,你會發現他們已因其他原因而痛苦或快樂,生命的道德在於希望與恐懼的持續活動。作者特別提到一種常見於女性的自殺原因:愛情。浪漫化愛情至上掩蓋了問題。她認為愛情最大的不幸只有一種:所愛之人的死亡。這種痛苦可能超越了神賦予我們的力量,但一些道德家認為它比涉及「受傷的自尊」(amour-propre offensé)的痛苦更容易承受。失戀的痛苦雖源於心靈,但自尊心投入毒素。雖然放棄對所愛之人的崇高評價令人痛苦,但如果一段親密真誠的關係中一方不忠,說明對方不配這份情感。她承認痛苦的多樣性,無權質疑他人的痛苦,但強調任何夾雜自尊心的痛苦都是愚蠢且有罪的,因為虛榮是暫時的,不應因此奔向永恆。完全擺脫自尊的痛苦是唯一可能為自殺辯護的,但宗教信仰能撫慰這種純粹的情感痛苦。神意會幫助遭受超出其承受能力打擊的人。或許和平天使(Ange de paix)會前來蔭庇,或許那天使就是我們思念的對象。現代社會常見的自殺原因:破產和失譽。財富的損失帶來強烈痛苦,尤其是社會地位的喪失。作者認為新環境會帶來新視角,快樂是相對的,與昨日和明日的對比影響想像。命運常會與不幸者「和解」,似乎會後悔造成過多傷害。公眾輿論的影響力巨大,「我失譽了」這句話能擊垮社會人。作者同情那些因此痛苦的人,認為他們或許並非真正有罪。她區分了因良心譴責而來的失譽和因無心之錯造成的失譽。悔恨(remords)源於對神聖正義的認知,與世俗的後悔(regrets)不同。對於信徒而言,失譽是應得的懲罰,不應逃避,自殺是對神保護的逃離。激情可能導致犯罪以獲取幸福,但自殺是對一切來自高處的幫助的放棄,與虔誠的態度不符。真正悔恨的人會像浪子回頭一樣向上帝懺悔,認為自己沒有權利結束這份得自上帝的生命。無信仰的罪人自殺只是放棄了可能的好運。作者堅信無辜的失譽不會持久,時間是神聖的,是弱者和不幸者的依靠,是神性顯現的方式之一。公眾最終會傾向正義。「以忍耐擁有你們的靈魂」(Possédez vos âmes en paix par la patience)——福音書的教誨既虔誠又理性,能幫助人在世間不需要成功也能獲得滿足,甚至能幫助獲得成功。肉體痛苦和疾病雖然似乎是合理的自殺理由,但在現代人中這類原因較少。習以為常的痛苦令人痛苦但不反抗,反抗源於其中混雜的「刺激」(irritation),使人想逃避或報復。人們錯誤地認為集體不幸易於承受,個人不幸難以忍受,卻忽略了所有不幸都包含在自然法則中。作者不看重對環境改變的期盼,強調「強烈而持續的工作」(un travail fort et suivi)能緩解痛苦。工作給予人「未來」(avenir),這是人類持續需要的。不向外發揮的才能會如普羅米修斯的兀鷲般吞噬我們,而工作能鍛鍊和引導這些才能。對於有想像力的人,閱讀文學傑作帶來不斷更新的快樂。無聊感夾雜在所有痛苦中,活躍心靈的無聊是缺乏外界興趣與才能所需行動的結合,是無法解渴的口渴。工作讓生命重獲滋味,藝術結合了個體獨創性與普遍思想的宏偉,使我們與自然保持聯繫。無論多麼悲傷,不應輕視造物主原始的賜予:生命與自然。社會人過於看重個人歷史的起伏。生命本身就是奇蹟。病人在絕望時只渴望生命。野蠻人活著就快樂,囚犯將自由空氣視為至寶,盲人願放棄一切換取視力。南方明媚的氣候給人難以言喻的感受。哲學的慰藉不如觀賞天地自然。最重要的幸福手段是「沉思」(contemplation)的力量。我們被內在紛擾所困,需要不斷 погруger(沉浸)於無限的思想之海,像阿基里斯在冥河中一樣變得不受傷害或至少順從。作者承認無人能承受一切,許多傑出人物都被絕望擊倒,生命看似漫長的沉船,友誼、榮耀、愛情都是碎片,覆蓋著流逝的時間之岸。但如果能保留內在的和諧,就能與神的作品溝通。上天的慈悲、死亡的安寧、宇宙的美(預示著更好的日子),一些不變的偉大思想如同創造的和聲,能帶來平靜。英雄和詩人從這些源泉汲取靈感,為何這些能提升他們的甘露不能拯救所有人?人們抱怨命運的惡意,因它總擊中我們最敏感的部分。但作者認為這應歸咎於欲望的衝動,使我們像戰鬥中刺向敵人一樣刺向遇到的障礙。而且,痛苦給我們的教育,必然作用於性格中最需要抑制的部分。相信上帝就必須相信祂引導命運作用於人,命運並非盲目。問題在於主宰者是否賦予人類自由來順從或逃避它。
基督教關於自殺的律法 (Quelles sont les lois que la religion chrétienne nous impose relativement au Suicide ?) :作者引用約伯(Job)的故事,約伯在遭受一切苦難後,妻子勸他「讚美神,然後去死」,但他回答「難道我們只接受神的賜福,而不接受祂的災禍嗎?」,並憑藉忍耐獲得回報。約伯生活在摩西之前,耶穌基督降臨之前,當時靈魂不朽的希望尚未確立,但他仍能忍耐。在《聖經》中可見為崇高目標而獻身的例子(參孫、馬加比),但從未見因厭倦或痛苦而自殺被視為可能或可接受。作者承認福音書中沒有明確譴責自殺的條文,但認為福音書的普遍精神在於「獻身」和「忍耐」。耶穌說:「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若有人願意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耶穌的使命是教導苦難旨在淨化靈魂,天國的幸福通過在世間虔誠地承受苦難獲得。解釋痛苦未知的意義是耶穌教義的特殊目標。舊約先知和異教哲學家有偉大的社會道德觀念,但耶穌降世是為了宣揚仁愛、忍耐和信仰——這三者都旨在幫助不幸的人。仁愛教導我們對不幸者的責任,忍耐教導不幸者尋求慰藉,信仰應許他們的獎賞。如果自殺是允許的,福音書的大部分教導將失去基礎,因為不幸激發靈魂對天堂的呼喚,而世俗財富的不足尤其使另一種生命變得必要。人在順境中很少對神聖之物保持敬畏,世俗財富的誘惑遮蔽了永生的光芒。德國哲學家曾說「願以永恆幸福的兩百萬年換取某物」,作者認為這是輕微的犧牲,因為暫時的快樂比宗教的希望更活躍。如果沒有內心深處的痛苦,精神生活或基督教就不會存在。深思熟慮的自殺與基督教信仰不符,因為信仰的核心是順從。作者認為耶穌沒有提及出於絕望的自殺,可能因為當時猶太人中少見這種情況,耶穌更注重與法利賽人虛偽、不信和冷漠等惡習鬥爭。祂視激情的錯誤為靈魂的疾病而非常態,更關注普遍道德原則而非依賴具體情況的戒律。耶穌不斷勸導人不要關注生命本身,而是它與永生的關係。「何必為你們的衣裳憂慮呢?你想野地裡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作者認為這不是鼓勵懶惰,而是某種平靜,有助於判斷世事,同時賦予靈魂逃脫現實的翅膀。人們通過承諾若達不到目的就自殺,來擺脫世俗事件的束縛。這種體系將人視為服務於自我,不滿意時就可離開。如果福音書認可這一點,會有處世智慧的教導,但其中所有關於美德的教導將受限,因為美德在於將他人或職責置於個人利益之上。因不幸福而自殺,恰恰是將自我置於一切之上,是自私的行為。反對自殺的宗教論點中最常見的是認為自殺包含在「不可殺人」的誡命中。作者認為這可以接受,但區分了自殺者與殺人犯的不同。真正的關鍵在於:幸福不是生命的目標,人應該趨向完善,視職責為獨立於痛苦之外的事物。馬可·奧理略說「離開生命就像從煙霧瀰漫的房間出來一樣沒有壞處」。如果真是這樣,自殺會更頻繁。作者認為恐懼死亡能讓人活下去,但習慣於軍旅生活或想像力豐富者可能不會害怕,會選擇結束痛苦的晚年。盧梭在為自殺辯護的信中說「如果允許截肢,為何不允許奪去生命?難道上帝沒有給予兩者嗎?」福音書中耶穌說:「若是你的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若是你的眼叫你跌倒,就挖出來丟掉。」作者認為這針對的是誘惑而非自殺,但提供了反駁盧梭的論點:人被允許治療各種疾病,但被禁止毀滅其存在本身——即上帝賦予的選擇善惡的能力。人因這一能力而存在,也應藉此重生,一切都服從於這一行動原則,自由的運用完全依賴於此。耶穌鼓勵承受痛苦,並強調祈禱的力量。「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尋找,就尋見;祈求,就給你們。」但祂給予的希望不限於現世結果,祈禱主要影響的是靈魂的狀態。人們將內心的滿足和現世的繁榮都稱為幸福,但這兩者來源迥異。18世紀哲學家將道德建立在世俗利益上,視其為明智的個人利益。基督徒將最大的滿足置於靈魂深處。哲學家許諾品德高尚者將得世俗好處,這在某種程度上是對的,但如果期望落空,絕望就變得合理,因為美德被視為一種失敗的投機,生命可以被放棄。基督教則首先將幸福置於良心帶來的感受中。作者反問,即使撇開宗教情感,我們內心的狀態是否總與外部環境一致?虔誠對靈魂的神聖影響力有多大?她詢問遭受苦難的信徒,他們是否常感受到意外的平靜?仿佛天上的音樂在荒漠中響起,預示著泉水即將從岩石中湧出。她以路易十六走向斷頭台為例,探討信仰在極度不幸中的力量。牧師對他說:「聖路易之子,升天吧!」這簡單的話語結合了他的世俗偉大與天國希望,回憶他的高貴血統以對抗世俗的貶低,召喚祖先在天國迎接他。作者認為信仰的目光或許讓他看到了這一切,時間的邊界已模糊,人間的計時不再重要。誰知道那瞬間的溫柔為他靈魂帶來了怎樣的喜悅?當劊子手綁住他那曾握權杖的手時,牧師說:「陛下,我們的主也是如此走向死亡。」作者認為這是在提醒這位殉道者他的神聖楷模。耶穌為他人犧牲生命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礎,這與自殺形成鮮明對比。殉道者以鮮血為世界教導美德,而自殺者扭曲了勇氣的概念,讓死亡本身成為醜聞。殉道顯示了良心超越最強烈生理本能的力量;自殺也證明了意志對本能的力量,但那是迷途主人對失控馬車的駕馭,衝向深淵而非目標。自殺是靈魂在一瞬間爆發的狂怒,凝聚了永恆的痛苦。耶穌在橄欖園的最後時刻是為了駁斥那些認為可以通過自殺逃避痛苦的人。他經歷了對苦難的恐懼,多次向父禱告,汗珠如血滴。他說:「我父啊,若是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他三次重複此願,臉上流淚,承載了人類所有的痛苦。他害怕世人的侮辱,思念摯愛,熱愛生命和積極行善的樂趣。但當無法逃避時,他喊出:「願你的旨意成就。」然後將自己交給敵人。作者認為這就是福音書中關於忍耐和勇敢承受痛苦的最有力教導。通過宗教信仰獲得的順從是一種「道德自殺」,與真正的自殺相反,因為自我放棄(renoncement à soi-même)旨在獻身於他人,而因厭倦生命而自殺只是個人幸福的血腥哀悼。聖保羅說:「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聖書中不斷呈現世俗之人與永恆之人對「生命」的誤解:前者視之為生,後者視之為死。因此,世俗觀點讚揚自殺,永恆觀點推崇殉道。基於現世幸福來定義道德的人,在期望落空時憎惡生命;而將真正的幸福置於與神性溝通的思想和情感所激發的內在感動中的人,即使在逆境中也能找到幸福。當生命的考驗使我們認識到自身力量的渺小和上帝的全能時,靈魂中有時會發生一種難以言喻的重生。我們學會如審視他人般審視自己,將良心置於個人利益和對立者利益之間。我們對自身的命運趨於平靜,因知其不可控;對自尊趨於平靜,因知其由公眾決定;對朋友的過錯也趨於平靜,或認識到自己的不完美,或將最深的思緒託付給摯愛的墳墓,或將神賦予的感性轉向天堂。這種放棄塵世掙扎的宗教式自我否定,與因逃避痛苦而自我毀滅的狂怒截然不同。自我否定在任何方面都與自殺相反。作者質問,自殺者如何能確定逃避痛苦?無神論者如何確定消亡?哲學家如何確定自然為他們保留的生存模式?蘇格拉底傳播靈魂不朽後,一些門徒自殺以體驗這種生命,這是被新教義激發的狂熱。但基督教給予永生希望的同時也警告懲罰,基督徒怎能指望自殺能擺脫折磨?如果靈魂在死後倖存,其核心情感會消失嗎?誰知塵世記憶與天國享樂的關係?怎能憑藉個人意志(作者稱任何非基於職責的行為為「任性」)毀滅上帝在我們內心的作品?怎能決定自己的死亡,而對出生無能為力?怎能對永恆命運負責,而短暫生命中的小事常引發苦澀後悔?誰能認為自己比命運更智慧、更強大,而向它說「夠了」?自殺使我們脫離自然及造物主。自然死亡常因力量衰竭而緩和,為職責犧牲生命則有美德的昇華。但自殺者似乎帶著敵意抵達墳墓彼岸,獨自解開黑暗中湧現的恐懼。作者感嘆自殺需要多麼絕望,應予以最深的憐憫,但絕不能摻雜人類的驕傲。不幸者不應認為「少做基督徒」反而「更像個人」。思考者應永遠知道人類真正的道德尊嚴所在。
人的道德尊嚴 (De la dignité morale de l’homme) :大多數人追求身體安適和世俗名譽,後者或基於權力財富,或基於才能美德。追求世俗名利者也希望被認為有道德和才能,但這些是次要目標,因為經驗告訴他們,世俗優勢更能奴役人心而非贏得尊重。作者暫且不討論單純追求權力財富者。她集中探討道德尊嚴,並將自殺分為兩種:受美德啟發的犧牲與受失敗激情驅使的厭世。宗教上她以殉道對比自殺,道德上她以獻身職責(dévouement)對比反抗命運(révolte)。獻身通常導致接受死亡而非自決,但古代有為獻身而自殺的例子。古羅馬的 Curtius 為填補深淵拯救羅馬而躍入,Cato 為向世界昭示愷撒統治下仍有自由靈魂而自殺。這些人並非逃避痛苦,而是為國家或自由事業獻身。Cato 死前夜讀蘇格拉底的《斐多篇》,而《斐多篇》恰恰譴責自殺。作者認為 Cato 深知自己獻祭的是自己而非為逃避痛苦,這種情況下,根據情勢,可以像蘇格拉底一樣等待死亡,也可以像 Cato 一樣選擇死亡。真正的道德尊嚴特徵在於「獻身」。為自己所做之事可能有令人驚訝的宏大,但只有為他人或美德犧牲個人性(Personnalité)才值得讚嘆。心靈的昇華不斷使我們擺脫純粹的個體性,融入造物主更宏大的視角。愛與思考只有在將我們從自私印象中拉出時才能帶來慰藉和提升。獻身與熱情為我們注入更純淨的空氣。自尊、煩躁、不耐煩是我們良心必須與之鬥爭的敵人。道德存在的生命織錦,幾乎完全由內在力量與外部環境,以及外部環境與內在力量持續不斷的互動構成。這種內在力量是衡量人偉大的真正標準,但只有當其服務於慷慨者(gééreux)——即能反對自我、在良心要求時犧牲自我者——才值得我們讚嘆。天才和才能能在世間產生巨大影響,但如果其目的只是個人的野心,它們就不構成人的神性,僅服務於機敏、謹慎等世俗品質,這些在動物身上也能找到雛形。狐狸的爪子與為個人利益出賣觀點者的筆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天才若以犧牲人類幸福為代價來服務自我,其行為原則與動物的自私無異。良心與本能的區別在於對職責的感受和認知,而職責總在於為他人犧牲自我。道德生命的全部問題都在於此,人類的全部尊嚴與其力量成正比,不僅是對抗死亡,更是對抗生存的利益。另一種力量(推翻阻礙欲望的障礙)以成功為目標和回報,但運用智慧奴役他人並不像用腳走路或用手拿東西那樣值得讚嘆;衡量道德品質時,行動的動機才是唯一決定其價值標準。庫倫的希格西亞斯(Hegesias of Cyrene,亞里斯提卜的弟子)鼓吹自殺和享樂。他認為人生目標應是快樂,因快樂難以確保,故建議無法獲得快樂者自殺。這種學說最能為自殺辯護,也揭示了自殺行為中夾雜的自私。瑞典教授羅貝克(Robeck)寫了長篇論著鼓吹藐視生命直至自我了斷,寫完後自殺。作者認為,罪犯也會藐視生命,關鍵在於為哪種情感犧牲。為自身利益的自殺僅證明意志戰勝生理本能,士兵犧牲生命也證明此點。動物似乎不會自殺,因其缺乏反思,被鎖在當下,不知未來,只累積習慣。但激情被激怒時也會無視痛苦,甚至死亡(雖然它們或許沒概念)。許多人的勇氣也源於這種輕率。羅貝克錯在過分讚美藐視生命。犧牲生命有兩種方式:為職責犧牲,或為激情犧牲(失去幸福希望就不願活)。後者不值得尊敬。真正的勇氣在於在逆境中依靠自己的思想強大自我,用良心的平靜對抗性格的煩躁,這遠比血氣之勇微不足道,比自尊心激發的勇氣更甚。有人認為在成為他人負擔時自殺是一種職責。作者認為這是道德錯誤的藉口。沒有不幸者找不到可以安慰的對象,沒有不幸者不能通過自己的忍耐和順從提供感動人心的榜樣。生命的後半程是衰退,造物主為何施加這悲傷的前景於需要希望、不斷追求更多的人類?顯然是為了讓人類學習擺脫自我(se déprendre de lui-même),在力量衰退變得更容易之前就開始這種無私的行為。中年之後,人們開始聽聞死亡的議論。為兒女婚嫁,父母談論的是自己死後他們將繼承的財富。父母的職責是持續奉獻,兒女成年後,從他們那裡獲得的快樂幾乎都建立在對他們的犧牲之上。如果幸福是生命的唯一目的,人就該在不再年輕、走下山坡時就自殺。一位聰明人在被讚揚勇敢承受巨大逆境時回答說:「我很高興我不再二十五歲了。」作者認為很少有比失去青春更苦澀的痛苦。雖然時間是理性的盟友,削弱內在抵抗,但有誰的靈魂不因等待衰老而煩躁?激情是否總是隨才能衰退而平息?作者形容這像梅岑修斯(Mezentius)的酷刑——活著的靈魂與朽壞的身體不離不棄地結合。自然在死亡之前施加這種悲傷的預兆,難道不是在命令我們在沒有幸福的情況下活著,每天一點點放棄生命的冠冕嗎?野蠻人缺乏對人宗教或哲學命運的概念,認為年老時殺死父母是在幫助他們,這與自殺是基於同一原則。作者承認對老年人而言,世俗快樂和自尊的滿足感確實減少,但有些人通過發展道德尊嚴,似乎預示著另一種生命的來臨,就像北國長日中,傍晚的微光與次日的黎明融合。她見過這種充滿未來感的高貴目光,仿佛先知,不再關注餘下的歲月,而是通過心靈昇華來更新自己,仿佛已經跨越了墳墓。作者認為這才是對抗痛苦的方式,即使在壯年,命運也常發出這種超脫塵世的信號,無論早晚,時間最終會命令我們如此。一些人認為驕傲在於向命運和他人索取,但作者認為其恰恰在於自我命令。他們將基督教的順從與古代哲學家的能量對立,認為後者更有助於性格堅強。但作者認為不應混淆順從神意與屈從人的權力。古代那些寧死不為奴的公民英雄也能虔誠地順從上天的力量,而那些聲稱基督教削弱靈魂的現代作家,即使表面強大,也可能比體弱多病的基督徒更容易屈服於暴政。蘇格拉底,這位聖賢中的聖徒,在被判死刑後拒絕越獄。他認為有義務樹立服從國家官員的榜樣,儘管他們對他不公。這種情感難道不屬於真正的性格堅定?他在毒藥送到前仍平靜地與朋友討論靈魂不朽,這種偉大讓兩千年來的思想家、英雄、詩人和藝術家景仰。然而,那些因厭倦和無聊而自殺的成千上萬的人,在歷史記憶中留下了什麼?如果古人以蘇格拉底為傲,基督徒(且不說殉道者)也能舉出許多慷慨堅強的例子,與之相比,導致自殺的煩躁或沮喪只值得同情。托馬斯·莫爾(Thomas More),亨利八世的宰相,在倫敦塔被囚一年,每天都拒絕國王讓他妥協回歸的誘惑。莫爾愛著生命而死,這更增加了他犧牲的偉大。他是一位著名的作家,熱愛思想工作。他有能理解他天才的愛女,為家庭生活帶來溫暖。他被囚禁在塔樓,窗戶被鐵欄分割,光線微弱,而不遠處泰晤士河畔景色宜人,能帶來家庭情感和哲學研究的快樂。但他堅定不移,斷頭台未能嚇倒他,病重的身體未能削弱他的決心。他從靈魂深處那永不枯竭的力量源泉中汲取力量,因為它應是永恆的。他死,因為他願意,將幸福和生命都獻祭給良心,獻祭給職責感——這是道德自然中最偉大的奇蹟,它滋養心靈,如同太陽照耀世界。作者指出,莫爾的祖國英國,也產生了許多簡單地為美德犧牲生命的公民,但英國卻是自殺率最高的國家。人們驚訝於宗教影響力如此深厚的國家為何有如此失常的現象。她認為這源於對英國人性格冷漠的誤解。英國人總體上非常活躍甚至衝動,他們能最高程度發展道德才能的憲法,才能滿足他們行動和思考的需求。單調的生活不適合他們,即使他們常自我克制。他們通過體育活動來改變看似單調的生活。英國人樂於冒險,世上任何奇特危險的事常是英國人所為。極端的打賭和有時受譴責的行為證明了他們性格的衝動。他們對所有法律(道德、政治、禮儀)的尊重在外表上抑制了其自然熱情,但熱情依然存在。當環境無法提供寄託、無聊控制了這些活躍的想像時,就會造成難以估量的破壞。作者認為氣候影響(陰鬱)可能是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對公眾輿論的極度重視。一旦名譽受損,生命難以忍受。這種對責備的恐懼是健康的制約,但更崇高的是擁有內在的避難所,在其中找到上帝的聲音,引導懺悔或獎勵不被理解的善意。南方國家自殺率很低。空氣讓他們熱愛生命,公眾輿論的影響力較小,因為對社會的需求較少。美麗的自然足以滿足貴族和百姓,義大利的春天能為所有生命帶來快樂。德國也有自殺例子,但原因多樣且古怪,因為這是一個充滿形而上學熱情卻缺乏固定目標和實際用途的民族。作者認為德國人的缺點源於環境而非性格,如果能建立一個能讓有公民素質者發揮的政治秩序,這些缺點將被糾正。她引用柏林最近的雙人自殺事件(1811年底 K 先生和 V 夫人)來體現德國人特有的誇張和不健全的熱情。這兩位受人尊敬者選擇在旅店服毒並互相槍擊(註腳提供了詳細情況:K 先生先射殺 V 夫人,再自殺。V 夫人有父親、丈夫和女兒。K 先生是詩人和軍官)。作者嚴厲批評將這種行為稱為「理性、宗教和愛情的昇華」,稱其為「相互謀殺」(assassinat mutuel)。她譴責 V 夫人放棄女兒、妻子、母親的職責,K 先生協助她並認為自己不是兇手,認為這是「野蠻的瘋狂」(barbare folie)。她質疑這種行為能否被愛情解釋,批評其中夾雜的「多愁善感的矯飾和哲學上的虛榮」。母親送女兒去看戲,自己準備去死,仿佛死亡是孩子的慶祝;母親穿戴新衣,寫信細緻交代家務,顯示對死亡的「漫不經心」——作者認為這是在沒有上帝命令下處置自己,是對義務和自然的漠視。男人在協助殺人前唱歌喝酒,仿佛害怕理性真實情感的回歸。作者將其比作缺乏天才的作者,用真實的災難來製造在詩歌中無法達到的效果。真正的優越性在於對普遍情感更強烈更深刻的體會,而非古怪。天才在許多方面是「通俗的」,與大多數人的感受有接觸點。而誇張或扭曲的想像則不同,那些為吸引注意、超越他人而自我折磨者,以為自己在人類內心發現了未知領域。他們甚至幻想能引發人們反感的東西更崇高。作者稱這是巨大的虛榮,讓自己仿佛脫離人類。天才的雄辯和靈感能激活普通人心中的火花。美好的靈魂通過作品或行動能撥開覆蓋神聖火焰的灰燼。但「創造」一個新世界,讓美德放棄職責,宗教反抗神權,愛情犧牲所愛——這是某些不協調的情感、缺乏力量的才能和渴望名聲卻缺乏天賦者的悲慘結局。作者認為柏林的雙人自殺事件若非得到德國一些人的辯護,本不值得深入探討。她批評德國作家傾向於系統思辨,不願接受簡單真理,仿佛在情感和行為上也要創新,像創作文學作品一樣。她反問,自然也未發明比太陽、海洋、森林更好的事物,為何心靈的情感就不能原則上保持一致,只是在效果上多樣?普遍理解的事物,其真正的溫暖遠勝過那些仿佛憑空創造出來的人性。德國人有優良品質和廣博知識,但許多人受書本影響,導致分析和詭辯習慣,追求精巧反而損害了行為的果斷。無處施展的精力會激發最古怪的決心。但如果能為國家獨立貢獻力量,國家能作為一個民族重生,歐洲心臟因奴役而癱瘓後能重新跳動,就不會有病態的「感傷主義」、文學性的自殺、對反抗心靈之事的抽象評論。作者希望德國人效仿古代強壯健康的民族,他們性格堅定、直接、不屈不撓,始終堅持到底,像士兵不逃離戰場一樣,公民不應在愛國決心前退縮。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每時每刻的奇蹟,構成生命的思想和情感如此崇高,以至於用自身才能反觀自身存在令人驚訝。在不耐煩和無聊的瞬間,怎能揮霍那曾感受愛、認識天才、敬拜神性的氣息?莎士比亞論及自殺時說:「然後,做那勇敢的,做那高貴的,循著高貴的羅馬方式,讓死神因帶走我們而驕傲。」作者認為,即使無法達到基督教的忍耐以承受生命的考驗,至少也應該回歸古代性格的美,如果覺得不配為更高尚的美德犧牲榮耀本身,就應以榮耀為神性。作者總結,以逃避生命為目的的自殺不具有任何獻身性質,因此不值得讚揚。才智和勇氣只有在服務於「獻身」時才值得稱讚,獻身能創造比天才更多的奇蹟。最能幹的人也會失敗,但宗教和愛國意志的結合不會失敗。沒有任何事物是真正偉大的,如果其中沒有任何美德。所有其他判斷標準都會導致錯誤。世事無論多麼重要,有時由最微小的因素驅動,偶然性佔據重要部分。但慷慨的情感(sentiment généreux)沒有渺小和偶然:無論它讓我們犧牲生命,或只要求犧牲一天,無論它贏得王冠或被遺忘,無論它激發傑作或默默行善,都無關緊要。它是慷慨的情感,僅此一點,人類就應讚嘆一個人的言語或行動。法國也有自殺例子,但通常不歸因於憂鬱或思想亢奮,而是實際的不幸。一些法國人帶著無畏和輕率自殺。然而,大革命產生的流亡者群體,以一種其他民族難以企及的平靜承受了最殘酷的剝奪。法國人的精神更傾向行動而非思考,這使他們從生存的痛苦中分散注意力。對法國人來說,最痛苦的是遠離祖國。作者感嘆革命前的法蘭西是多麼美好的祖國,若能由民族自己掌控,它將再次榮耀。作者想像回到美麗的法國,在蔚藍天空下與朋友重逢,尋回童年回憶和親人的足跡,這仿佛一次塵世的復活,在今生獲得另一次生命。但如果上天的仁慈不賜予這樣的幸福,無論身在何處,我們都應為這個將來會光榮的國家祈禱,如果它能學會認識自由——即政治對正義的保障。
探討現代意義
德·斯塔爾夫人在兩百多年前對自殺問題的思考,在許多方面仍然 resonates(共鳴)著當代社會的困境。她對於苦難必要性的論述,與現代心理學中關於創傷後成長(Post-traumatic growth)的討論遙相呼應——苦難本身不是目的,但它能激發內在的力量和視角轉變。她強調「工作的價值」作為抵抗絕望和無聊的手段,在當代社會因異化勞動和存在虛無感而加劇的背景下,更顯意義。她對公眾輿論壓力和失譽導致自殺的觀察,精準地捕捉了社會規訓對個體的巨大影響,這在社交媒體時代達到前所未有的強度。現代人面對網路暴力、人肉搜索、社群排擠,其壓力或許遠超19世紀。她將真正的道德尊嚴定義為「自我犧牲」(dévouement),而非單純的追求個人成功或逃避痛苦,這挑戰了現代社會普遍存在的極端個人主義和享樂主義。她筆下的托馬斯·莫爾為良知和信仰犧牲生命,這份堅韌與現代社會對「成功」定義的狹隘形成對比。在當今世界,這種為更高尚價值(如正義、真理、公共利益)而堅持甚至犧牲的行為,依然是衡量人性光輝的標準。她對英國、德國、法國民族性格與自殺關係的觀察,雖然有時代和個人觀點的局限性,但其嘗試從文化、社會結構、情感表達方式來理解自殺現象的方法,至今仍具啟發性。例如,她對英國人壓抑情感和重視輿論的分析,在理解某些文化背景下的心理健康問題時仍有參考價值。她對德國「形而上學熱情缺乏固定目標」的批評,或許可以引申至現代社會中,人們精神或智力能量無處發洩,轉而走向非理性或破壞性行為的現象。她對柏林雙人自殺事件的嚴厲譴責,尤其其中體現的「多愁善感的矯飾和哲學上的虛榮」,以及對家庭責任的逃避,提醒我們即使在最極端的情況下,也不能失去基本的道德判斷和對生命的神聖敬畏。這也促使我們思考,在現代文化和媒體對自殺行為的複雜呈現中,如何避免美化、如何保持對其背後痛苦的同情,同時又不失去對生命職責和道德底線的堅守。總之,德·斯塔爾夫人這部作品不僅是她個人思想成熟的體現,更是對人類共同面對的困境——苦難、絕望與尋求意義——的深刻反思。她的聲音穿越時空,依然在提醒我們,真正的力量不在於逃避,而在於承受;真正的尊嚴不在於索取,而在於奉獻;真正的自由,或許恰恰寓於對更高意志(無論是神意、良知還是對美德的追求)的順從之中。
視覺元素強化
光之凝萃:{卡片清單:苦難的道德意義;意志與順從的兩極;命運作為神意的昭示;痛苦與自我的關係;殉道與自殺的對比;基督教的忍耐教義;信仰與現世幸福的關係;真正的道德尊嚴:獻身;天才與道德的區別;不同民族的自殺傾向;柏林雙人自殺事件的批判;對生命的奇蹟感與職責;光之史脈;光之哲思;光之心跡;光之意象;光之結構;光之批評;光之靈徑;光之社影;光之經緯;光之權衡;光之載體;光之語流}